1樓:陳榮花須俏
「魚,我所
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2樓:邢微蘭裘未
沒有證明過說這兩種食物是吃了會中毒的,但是
魚,熊掌,都是喻指好的東西或事物。而兩者不可兼得,說的是看事情,看問題的辯證則是指一切好的事物都不可能全部得到。有得必有失,是世事之常理。。。無人能全
為什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是因為不可以混一起吃嗎?
3樓:匿名使用者
要得到熊掌
必須以魚為誘餌.要得到魚,就得趕走熊(失去熊掌).故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語出《孟子》: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
為什麼魚和熊掌不能兼得?? 怎麼才可以同時擁有???
4樓:校星暉烏白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1.因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魚要去水裡去撈,這兩者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熊掌和魚不能兼得.
2.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應該說還是可以兼得的。
為什麼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兼得了有什麼後果?
5樓:_深__藍
1、"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句話不是說一定不能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去從二者之間取捨。兩者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2、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翻譯:
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我只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
《魚我所欲也》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6樓:穠華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並非表示兩者必然不可兼得。
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本句出自《孟子·告子上》。
原文: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7樓:匿名使用者
高中時老師說可能是魚和熊掌同時放在鍋裡燉,魚先熟熊掌後熟,如果要魚那熊掌就不能吃,如果要熊掌那魚就過火了,所以不能同時得到。熊要吃魚,要保護魚就要餓死熊,保護熊就要吃掉魚,故「二者不可兼得」。
開玩笑的啦,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比喻而已。並不是魚和熊掌相互衝突,魚和熊掌都是美食,你自然可以同時吃到這兩種東西,但是兩者不可同時得到時,相比之下,熊掌自然比魚更加難得,所以就要舍魚而取熊掌。通過這個比喻來闡明捨生取義的道理,當然,你為了「義」不一定非要去犧牲自己的生命,但到非得犧牲生命而不能保全「義」時,就要捨生取義。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說明有些事情不能兩全其美。
如果是能夠兼得的話,是最好了。
當然這種情況下一般很少。
有時候就出現了貪心不足的局面。
9樓:劉俊強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這個理解有點不妥!魚跟熊掌都可以吃,可以兼得,沒什麼後果!
五十塊和一百塊我當然一百五都要了,但是,如果只能選一個的話,自然選擇一百的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為了在必須選擇時,強調如何取捨,當可以相容得到的話,當然是好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句話並不是說魚和熊掌一定不能兼得,如果能夠兼得的話,應該沒有什麼不良後果吧
12樓:七分齋
可能會有兩種後果:
一是「兼得」只能持續很短一段時間。因為你沒有精力同時去管理「魚」與「熊掌」,所以很快就「兼失」;
二是你雖然兼得了魚與熊掌,但別人會羨慕甚至嫉妒,會使盡渾身解數來明爭暗搶,給你的財產甚至生命帶來損失。
13樓:匿名使用者
能是用能掌拍魚吃的。熊吃魚,窮人吃魚富人吃能掌。
14樓:墨生香
你想要,別人也想要,別人得不到,老是你,不搞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孟子: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
原意是: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要比魚珍貴一樣,很自然地也就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
16樓:暮雪晨鐘
只是教人不可貪心,知足常樂,不知足也就有了煩惱.
只是咱們當初沒想到"兩全其美""一箭雙鵰""一石二鳥"的方法而已.
現在有了:養一隻會釣魚的熊
事實證明凡事都有可能兼得,只要你有足夠的智慧和能力.
兼得的後果是:羨慕死他們!
17樓:匿名使用者
老師說,魚和熊掌是食物相剋,不能同時吃,否則會有不良後果。雖然它們都是美食,只能賒其一,不可同食。
18樓:匿名使用者
典出《孟子 告子上》:「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意思是魚和熊掌都是我想要的,但是如果兩者只能選一個的話,那麼就選熊掌。這是孟子用來比喻生和義之間的關係的,也就是說如果生和義不能同時獲得的話,就要做到捨生取義。
這句話並不是說魚和熊掌一定不能兼得,如果能夠兼得的話。。。應該沒有什麼不良後果吧
19樓:寒柳輕揚
如果兼得~~~~~~似乎永遠都不可能兼得。因為熊是保護動物,吃熊掌是犯法的,而且相當有可能得sars哦。呵呵,其實孟子老先生是用此告訴我們當你真的要取捨一樣的話,那就一定要取重要的一樣,千萬別因小失大。
20樓:問問題與回答
孟子: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
21樓:百度使用者
說明凡事不能兩者兼得.如果你想要這事物,你就必需放棄另外的事物,以求得自己想要的.做人不能太貪心,要學會知足.所謂"知足常樂".
2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吃幾次熊掌和魚了 ? 要是一次那就先用熊抓完魚在吃熊掌
魚和熊掌為什麼不能同時兼得?
23樓:竺禮籍醜
和熊掌,是給你選擇的。
魚在水裡,熊在山上。
在同一時間,你只能選擇,是上山吃熊掌,還是下河裡抓魚。
當然你也可以先上山吃完熊掌,
再下河裡吃魚
但是在同一時間裡
你上山殺熊,吃了熊掌的時候,已經沒有時間下山抓魚了,你去河裡抓魚的時候,已經沒時間上山吃熊掌拉。
這是同一時間給你的選擇,
同一時間你得到這樣東西,必須放棄那樣東西。
所以魚和熊掌你要哪樣。自己選擇。。
24樓:公西秀雲招己
出自《孟子
魚我所欲也》其中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意為:兩種東西不可同得時,要捨棄其中一個,方是上策
25樓:岑憐雪鞏霞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這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只是說我們要在大義和生命前選擇1個的話,應該放棄生命。
但是,如果魚和熊掌能兼得,豈不更好?
魚與熊掌為什麼兩者不能同時兼得?
26樓:醜晉韶翱
也不是絕對的不可兼得的。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這是孟子的一個比喻,主要是想說明生和義兩者的關係。
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寧可捨生,也要取義。
所以說魚與熊掌有時候也是可以兼得的。
為什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10
27樓:暴走少女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
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
直白翻譯過來,意思是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當這兩種東西只能擇其一時,那麼我會捨棄生命而堅持大義。
但這句話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這句話在生活中經常會用到。
擴充套件資料: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原文解析:
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當這兩種東西只能擇其一時,那麼我會捨棄生命而堅持大義。
雖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當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時,我絕不會選擇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當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事發生時,即使面臨災禍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裡沒有比生命更看重的東西,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那一種是不可用的呢?同樣的,如果人們認為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又有哪一樁不可以幹呢?
可見,雖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時候我們也會有所禁忌;躲避災禍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卻不是做人做事唯一要考慮的。
所以說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禮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這樣的理念不只是聖賢才有,人人都有,不過聖賢能夠不丟棄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對一個餓得要死的人來說,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再飢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
若是用腳把飯踢給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難以接受。可現在,有的人對萬鐘的俸祿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去接受。其實,這優厚的待遇能為我帶來什麼?
難道就因為我從此就有了華麗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難道就因為這些樓庭、美人和巴結的出現,那些曾經相比死亡我們都拒而不受的東西就因此變得可以接受了?
有這道理嗎?這樣的做法只能表示一個人已經喪失了他心靈的本來面目,即「失其本心」。
為什麼魚和熊掌不能兼得
成語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出自孟子 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
為什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現實生活裡為什麼不能同時得到兩
熊好吃魚。它捕魚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擊河裡的魚,使他被擊到岸邊。設想一下,一隻熊剛好抓到一隻魚的時候,有個獵人出現。這時他有兩個選擇 1.把熊趕走得到魚。2.趁熊吃魚時,襲擊並捕獵它。熊 成性,捕獵它並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須以魚為誘餌。要得到魚,就得趕走熊 失去熊掌 故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語出 孟...
女友說 魚和熊掌不能兼得,一般女人會把魚比做什麼,熊掌比做什
熊掌自然比魚更加難得,所以就要舍魚而取熊掌。通過這個比喻來闡明捨生取義的道理,當然,你為了 義 不一定非要去犧牲自己的生命,但到非得犧牲生命而不能保全 義 時,就要捨生取義 一般女人會把魚比做義,熊掌比做生命 各有利弊,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一般說做過哥哥的人都會比較知道疼人,責任心強,這是女人選老公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