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穿拖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樓:命運勇士
離唄這種思想男也是服了
男方身上有紋身,對離婚有利嗎
3樓:冰雨夢悠悠
離婚和紋身就不搭界的問題嘛
怎麼可能相互影響啊
只要你堅持離婚
雙方就先協商
協商不成的就去法院起訴唄
4樓:夜赫語殤
如果因為紋身離婚那當時幹嘛結婚?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5樓:匿名使用者
紋身跟離婚有什麼衝突麼完全風馬牛掛不上鉤
6樓:我就是老醜
跟離婚一毛錢關係沒有
7樓:你是我戒不掉的煙
這個離婚也沒什麼必然的聯絡啊
男女雙方離婚的話男方紋身算不算有錯在先
8樓:靜心改變心境
離婚跟紋身就沒任何關係,這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
9樓:曹成_律師
你好!不屬於婚姻過錯。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找理由也要找個說的過去的吧
11樓:虞姬虞姬奈若何
你這不會是實在找不到理由了吧
老婆紋身了怎麼辦、我想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紋身的女人,都不是好東西,只有破鞋爛貨才會去紋身,這種不長腦子的去紋身的人,就應該被車撞,你們這些紋身的,沒一個會有好下場!
13樓:angela仙
紋身,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也只是外表。重要的是你們夫妻雙方是否相處和諧和睦,是否有共同的價值觀以及生活信仰,這點很重要。能一直走,是一種幸福。
別輕易離婚,離婚並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而只是一種對感情的不負責任。如果有小孩,更對小孩的成長造成很大的影響,希望你三思而後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紋個身不至於要離婚吧,只要不是全身大面積的都不要緊,只有感情破裂家庭不和婚外戀才是常見的離婚理由。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有啥啊,但你要知道她不是和不好的人在一起就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紋身又沒什麼 又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寬容一點!
17樓:命運勇士
醉了你這種思想。。。
還停留80年阿
18樓:豆子
**,我說你!就因為一個紋身就想離婚,你頁配做個男人!
19樓:匿名使用者
那怎麼可以呢,內心美最重要
紋了紋身在胸部,老公要離婚怎麼辦。其實紋的時候就是覺得好看,覺得挺潮的,好多女孩都紋,多的也沒想
20樓:夜貉
女人紋身有種野性美,但更有風塵味,有種歷經無數男人的感覺,男人對於女人紋身就象葉公好龍一樣,喜歡看到老婆以為的女人紋身,但不想看到自己女人紋身
21樓:好粗一根
洗不掉了,還是跟我過吧,紋身是女孩子愛美的表現,你老公居然這都接受不了
22樓:菇涼小小放縱
洗唄,除非你不想過了,現在很多男人都不喜歡紋身的女人
23樓:零亂
你跟你老公說啊,你說洗掉比紋上更疼,怕疼
24樓:手機使用者
有顏色的紋身洗不掉,只有一個黑色的話洗三次能掉,在說了,你老公是不是不愛你,愛你的話會順著你的,不會和你計較這些……你想想
25樓:就是愛做夢
估計你老公思想比較保守
26樓:愛我者昌
洗了吧,不然看著像風月場的女人
27樓:吳忠進真正的
面積多大,看著辦吧!
28樓:命運勇士
分唄這種人也配有愛情嗎?
他根本不愛你
老公提出要跟我離婚,但真的要離的時候,他又拖著不離,但我公又
談呀 一定要跟他好好的談一談,知道他究竟是怎麼想的,整個談話的過程中你們要象朋友一樣,而不是敵對的.要平等的,給他一點自己的空間,別逼問他,或許他會說出苦衷.你也可以因地至宜 你們如果都還愛著對方,那麼就好好談談,把大家的想法說出來,如果一方有問題那就離吧,畢竟強扭的瓜不甜 他又拖著,也許說明他對你...
因為我們經常吵架老公現在堅決要跟我離婚,我要怎麼挽留,我不想
我一個朋友 脾氣不好 和 男朋友也是經常吵架,鬧得很厲害,他男朋友的爸媽都對她很失望了,所以他男朋友很堅決的要和她分手他男朋友把她趕走了 我都以為他們會分手了的,畢竟她男朋友的爸媽都讓他們分手的但是 我朋友她 後來,又回到她男朋友那裡說收拾東西走 早上去 吃完最後一頓午飯再走。吃完最後一頓晚飯再走。...
我跟我老公離婚了,倆個小孩都判給我了,因為男方不想要,但小孩還在男方家,還沒接來,我現在由於工作的
可以的,根據新婚姻法,離婚子女的歸屬是不會因為判過之後就不能更該了的,你可以向法院遞交申請,將小孩重新判給孩子的父親,或是讓申請讓老公也對孩子有所日常生活中的付出,而不僅是經濟上的付出。不過麻煩的一點就是你向法院遞交材料的時候你是由於什麼原因不能照顧小孩這一點的證明一定要非常充分,不然是會申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