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談朋友分手後需要返還錢嗎,談朋友分手後,女方是不是應該退還男方的錢物?

2021-03-04 04:23:02 字數 6489 閱讀 5370

1樓:伊璐咪

那得看情況,如果只是女方一直在用男方的錢,而分手後男方要錢,還是還別人吧,畢竟男的花了很多錢也不容易,如果他不要,那也沒必要還,曾經很甜蜜,花的也都是該花的,後面也無需再談什麼錢不錢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反個毛線,談戀愛是你情我願的事情,為什麼要反錢。

3樓:雞崽丨

不需要,兩情相悅的事,戀愛就會有付出,付出了不一定會有收穫,這個道理大家應該都懂吧!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數額大小來判斷吧。

5樓:百花豔麗其中

都是自願的行為,不受法律法規約束

6樓:淮中高中生

肯定不需要啊,那多物質了。

7樓:z不一樣的感覺

依據民事訴訟法一般舉證原則 誰主張誰舉證

男方想要女方歸還戀愛期間男方所支付的。就要舉證女方有義務必須歸還。

怎麼樣才算有義務呢?雙方有明確約定可以證實的

8樓:匿名使用者

碰到這種情況要合理的分析,比如平時合理的花銷,吃飯、搭車、看電影買零食買些**一般的小禮品是無需再算清楚返還的。但是對於一些高消費,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高額禮品,以及一些非生活借款,是應該進行返還的, 如果協商不成最好去法院起訴解決。

談朋友分手後,女方是不是應該退還男方的錢物?

9樓:匿名使用者

這需要分清是哪類的錢物。

以結婚為目的的錢物應該歸還,例如:訂婚戒指;訂婚彩禮等是可以索回的。因為這財物是以結婚為約定才送的,如果女方提出分手屬違約在先,索回財物法律是支援的。

相反,日常送女方的財物、衣物等是不能要回來的。法律不支援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當然,女方不但要退還男方的錢物,而且還要吐出男方和你親嘴時的口水,還有射進你下面的水……

11樓:孔明鎖一

錢不用,物想留就留,想丟就丟,退就退。

情感過後談錢的話,感覺很假,很渣。

12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是通過媒人介紹,男方給於女方的訂婚或彩禮錢等等。兩個交往中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出那麼女方可以不退,但是女方出現出軌或其他原因男方提出女方因退,女方不願意在和男方交往也因退還。

13樓:手機使用者

你還他就是小瞧人家 傷人 不要還 提也別提

14樓:正邦電工

這個不好說,如果太貴重就退還吧,只要對方不提女方也不用什麼都退還。

15樓:鴕幾優茲讓嚇懇

談朋友不會。如果是定婚女方悔婚,就會退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嘛沒必要,就得看個人了,就像我分手後退還了金戒指一樣,得知他已有備胎,我特生氣了,早知拿去賣好了。

17樓:他心無所依

要是愛過 他是不會提出這種請求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錢物指的是什麼?他送你的東西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因為在雙方談戀愛期間,都是自願付出或給予的。就算是要分手也不應該叫對方歸還。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要看你們到什麼程度了!如果是定婚的是要還的!還有就是看你們的經濟狀況,小夥子半年的工資給你買了個項鍊,你跟人分了還是要還的!至於其他的就不用了!

21樓:__呵呵

看情況,貴重的就退,便宜的就算了

22樓:9374夜思

還?這種無恥的話也能說出來,也是他的人品到極點了。

23樓:山藥華仔

有就給,沒就算了!或是男的若是花了很多,女的就還點,錢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互相尊重。

24樓:手機使用者

談的期間不用 什麼都不用

25樓:舊日情韻進行時

如果是男方自願的 可以不退還

26樓:halou1234天枰

那感情也能退還嗎?再說都付出了。說不清的就別再扯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該還的,還是要還,這樣顯的你有高度

28樓:匿名使用者

那南方是不是該要回自己的精華呢??

29樓:趙世順

如果是女方提分手就要退的

男女朋友分手時,需要退回男方所花費的錢物嗎

30樓:初八

看個人情況和個人性格…交往時都是自願給你買的花的!所以沒必要退…不過也要根據個人性格…我和前男友交往三年…我花的錢比較多!可是分手後…我把他唯一送我的金戒指還回去了…把他送的其他不值錢的都扔了…既然斷就乾乾淨淨…也別讓人家說給花錢了!

又散了!白花了之類的話!

31樓:壞狐細嗅薔薇

你好。不需要。因為這是戀愛,不是交易,這是雙方自願的事,不需要歸還。採納一下吧,謝謝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他送你的貴重東西是要還的,要不要那是他的事。其他的請你吃吃喝喝的就不用了。

33樓:啟發成功

如果戀愛期間是你跟男方借的那一定要還。

3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你直接消失就可以了

35樓:熱心網友

要看男方對女方付出多不多了。很少的話不必。太多的話還是退回比較好吧

3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看誰先提出分手的

37樓:倪曉鵬

作為一個爺們,不需要

38樓:我要回火星

這不用喇,問這太可愛了吧

39樓:/傲世紅顔

不需要,如果對方願意的話可以退

40樓:老婆不許老

看多不多了。不多就算了,要是金額過大是要退的好

41樓:光陰有續

自覺點兒沒壞處 他要不要是他的問題你給不給是你的態度

42樓:浪子回頭

一般情況下是不用退的,除非男方要求退,也要看看金額大不大

43樓:火箭裝配工

分清性質。彩禮與日常消費。彩禮應退回。

44樓:呵呵

不用 那也太小氣了吧

45樓:用心挽救愛

不需要 你們要是訂婚就不一樣了 訂婚後看誰提出分手 男的提出分手就什麼也沒有 女的提出分手就退

46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啊,他給你買的時候應該自願的,你幹嘛要還給他啊

47樓:有放牛班的孩紙

不需要 都是你情我願的事 誰讓你當初為人家花錢的

48樓:雲上的心空

不需要,這是建立在自願的原則下的。

49樓:舊城舊港口

有些摳門的男的會這麼做吧?

50樓:手機使用者

誰提出分手的,能花多少錢啊,

男女朋友交往中如果男方給女方錢,分手後要回來,女方不給,這種做法合法嗎?

51樓:一個白日夢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給錢是有條件的,例如投資給女方做生意,並且留有憑證,例如簽訂了合約,,那麼可以把錢要回來,在法律上是支援的;

2.如果給錢是無具體條件,例如請客吃飯,購買商品,沒有留下具體憑證,沒有合約,那麼錢就不能要回來了..

有一個例子是一對男女商量要結婚,男方出錢買了很多家用電器(男方保留了購買憑證),並且都送到女方家,,但是後來女方反悔,不願結婚,,男方上訴到法院,判決女方把家用電器返還給男方..

52樓:依依兒

彩禮錢要給的,但是生活中的錢,男的好意思要麼?

53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可以收回看家錢嗎

54樓:永遠姚品

都給了還要什麼啊,又不是幾萬

55樓:綾崎妙麗

你的亞瑟王頭像能發給我麼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56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7樓:鄰家楠方姑娘

符合贈與條件的不需要返還,不符合贈與條件的需要返還,涉及到彩禮的需要返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性質:

1、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3、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劉某(男)與範某某(女)自2023年相識並且戀愛。2023年2月,範某某提出要為二人的將來打算,要求劉某將存款交由自己保管。

劉某同意了,並將50000元轉賬給範某某,沒過一週,範某某將該筆錢返還給劉某。

兩人在日常相處中逐漸產生矛盾,爭吵不斷,範某某提出要劉某繼續將存款交給自己才願意和好。為了挽回這段感情,劉某在此後陸續將積蓄轉賬給範某某。

這段感情最終以分手收場。愛情沒了,劉某意識到自己還有錢在範某某那裡,便至其家中討要。被拒之後,劉某以範某某不當得利為由訴至鼓樓法院,要求判令其返還自己69000元。

法庭上,範某某辯稱其中19000元是劉某的贈予行為,他本人也有很多口頭和書面承諾,說這19000元不要了。

除此以外,分手後的一段期間,因為劉某每天去家中進行騷擾、威脅,導致自己不能上班,工作也丟了,所以範某某認為剩餘50000元是對自己的補償。

58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60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6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6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63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情侶關係,分手後男方叫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

一些小東小西,分手後還與不還,一般都不會計較,紅包屬於贈送不用還。你們的日常生活的開支,也不用還。有明確的屬於你個人的消費,且數額巨大,他要求追回,你最好還是還他,不要跟他斤斤計較,免得吃虧。如果是日常生活消費是不用還的,如果是他給你買的物品和大額現金 價值貴的 是要還的,因為你們是情侶關係才送的,...

給女方送的金銀首飾,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這個時候能不能主張返還首飾禮品,沒有規定一概不能返還,但也不是主張還就得還。事實上戀愛同居期間互贈給對方的金銀首飾等禮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因為其是以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負擔。確定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後可以按照以下的規則確定返還與否 1 如果是為了日常交往贈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屬於一般...

分手後不能再做朋友,是不是應該愛的太深了

我覺得不論愛的深與淺,分手後都不應該再做朋友。兩個相戀過的人,不論在感情中投入的多少,分手的那一刻,內心肯定都是悲傷的。但是從兩個人共同轉身的那一刻開始,你們就已經是陌路人了。已經分道揚鑣的兩個人,如果還繼續做朋友,難免會尷尬,這對兩個人以後的生活都不好。分手後的兩個人,肯定都要去追求新的生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