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分手後,之前的貴重品和錢還可以要回來嗎

2021-03-04 05:03:07 字數 6766 閱讀 3687

1樓:

不要。當初談戀愛的時候是美好的,送的東西顯得值得。如果你要回來還會顯得你小氣什麼的。

所以不需要要回來了。除非她主動把那些東西還給你。不然你就當時感謝曾經喜歡你的她咯。

.....

2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是徹底不愛她了,但不能要,因為你還指望再交其他女友呢,新女友要是知道了不害怕,不會嫌棄嗎,想必你不想對新女友虛情假意。想真心的對她……

3樓:王通皇

可以 是你送她的話就不太意思問拿了

和女朋友分手後,給的錢和貴重物品能不能要回來

4樓:匿名使用者

和女朋友分手後,如是女生提出來分手的,給的錢和貴重物品不用要就早點返回來,假如是男生提出來分手的,就別要錢和禮物了。

5樓:

要回來肯定是可以的,但是要看情況,如果她跟你在一起只是為了這些錢和貴重的物品,那就應該要回來,這種人就當是**處理了。但如果你們兩個真心相愛,互相是真感情,那就不能要回來啦,讓別人覺得真的愛錯人了,不大氣。

6樓:匿名使用者

她提出分手的,貴重物品和錢當然可以要回來,首先是她不要你的,那你就向她要,以前給她買的貴重禮物和錢,如果是一些小錢就算了,大錢的話要回來,畢竟誰賺錢都不是那麼容易賺的。

7樓:百度使用者

我認為看事情得一分為二的去理解,第一得看你倆誰提出分手的,如果是你提出的,而且你的經濟條件還可以的話,就不應該要了。如果是她提出分手的話,而且還不是你的原因 ,是她另有新歡或者看不上你了,要是數額較大就必須要回來。如果對你來說這點錢和物都無所謂,那就不要了,但是要和她講明道里,男人就得大度拿得起放得下。

8樓:鱗木程

如果你在意,那就要回來,只是會顯得你比較不男人,但也無可厚非。誰的錢也不是填上掉下來的。望採納

9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最好還是不要要回來,這樣顯得你小氣,別人知道會對你印象減分的。不過這是你的自由,是你自己的選擇,不要做的那麼無法挽回吧,假如你不是很寬裕,送的東西又很值錢,你可以委婉一點說出來,如果她不是很愛小的人,有可能會給你,如果她很愛小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她是故意騙你感情

故意騙著你讓給她買貴重的物品

她得到她想要的東西后

提出給你分手,

這貴重物品必須要回來

如果你提出來分手 那就算了

11樓:蝸牛再小也是牛

如果是以耍朋友或者結婚為前提送出去的錢或者貴重物品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是你們耍朋友一起出去玩耍消費所產生的費用是要不回來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能啊,作為一個男的,送出去的東西,哪有要回來的道理,就算是她執意要分手,那也不能這麼小氣啊。何況,你要回來以後又能幹嘛??送給下一任嘛?

還不如就留給她了,至少在她心目中你還是個大氣的人。

13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要回來,這樣顯得你小氣,別人知道會對你印象減分的。不過這是你的自由,是你自己的選擇

14樓:匿名使用者

俗話說好合好散,即然分手錢和貴重物品按理她該歸還,但如果是你強行要和她分手,我看你就別要了。

15樓:劉永方律師

能要回來,這些都應屬於彩禮,女方應當返還。

16樓:丫丫丫丫

當然不能要回來,那是你兩戀愛時,你心甘情願送給他的,也是你兩感情的見證,你去要回來,送給下一任嗎?

17樓:小高總老婆

最好不要,會顯得很掉價

18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自己想要不想要了,如果你想大度一些,在她面前亮個像,你可以不去要,讓她自己去想一想,如果你還是想要,那她應該是給你的,因為是她執意要分的i

19樓:kl龍遊碧海

應該不能,送出去的東西就屬於他的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是要不回來了,除非兩人協商好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想要,就問一下,她不給就算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好說好散,好好協商解決。

跟女朋友分手後,送的貴重的禮物你們會要回來嗎

23樓:明夢軒彡歌

不會,那樣會顯得自己小氣,好聚好散

24樓:微涼與愛

送給她是因為愛她,送多少給她都不嫌多。是自願的哦,後悔也無用

25樓:黃昏的道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第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所以得看你贈予時有沒有附加條件了。

26樓:帆帆帆帆帆歐巴

絕對不會 除非真的特別貴 比如求婚戒指一類的東西

27樓:買過星爺的門票

單價1萬以內的就算了,金銀首飾可以要

28樓:阿維阿維小童鞋

如果送了1百萬,女友出軌我會考慮

29樓:趙

那你在人家身上幹壞事咋算。

30樓:匿名使用者

送出去的東西沒有幾個會要回來的,再說了,要了對方如果不給你,你也沒有辦法的,贈與的東西產權已經是對方了!除非你當時寫明是送給女朋友的,那樣在打官司的時候可以要回來,因為分手了,女朋友就不是她了,自然就可以要回來,平時的饋贈就不要要了,除非對方願意給你!

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不會。送出去的就是送出去的

32樓:李志鵬

不會!無論是什麼送出去就屬於她的了!要回來?這種事情,作為男人,怎麼好意思

3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送出去的東西要回來是很沒面子的

34樓:回覆和爭

不會,居然送了,就別要回來了

女朋友提出跟我分手了,那麼以前買給她的貴重物品,怎麼能夠討要回來呢?

35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她協商解決比較好,解決不了再用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貴重物品。

36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朋友在戀愛期間,貴重物品最好還是不要贈送。如果有一方是很物質的,你送得再多也滿足不了,同樣也難送分手的厄運。女朋友提出和你分手,她有良知的話會返還給你。

她不還自然也有不還的道理。好好協商著辦吧!

37樓:十五的天空

你可以直接和她要,對方給不給就是她的事了,不過一般分手是不會返還給你了。

38樓:如此人生

如果你們兩個已經同居了,那就不要要了。如果沒有那就要回來。

39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的時候掏心掏肺,分手後寸地必爭,這種真的也是對感情的褻瀆啊。如果是房子車子這些的話可以要回,其他的就當交學費了。

40樓:strong張

這種事最好兩個人能協商處理。

41樓:腦容量不夠取名

如果在一起好多年了,對方也沒劈腿,就不要要了

42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要討回來?我覺得討不回來了。

我和女朋友分手後,花的錢該不該要回來!!

43樓:浩哲楊黃

五位數以上也可以要,畢竟是給她創業了的,給她錢是向著結婚為目的去的。不知道你們為什麼只堅持了三個月?我是女生,若我遇到這種情況一定會主動還錢的。

以後最好確認了關係再談錢,要知道欲速則不達

4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要是要的話,他也不一定給你,取決於她的品性吧,你覺得你付出了金錢,她還覺得付出青春了呢,公說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可怎麼處理呀?

45樓:西甲

要是多,可要 畢竟這是公事

46樓:匿名使用者

哎 你是重錢還是重人

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花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47樓:誒名字都被用了

我覺得看情況,如果他就是奔著你錢

跟你在一起的,在一起就為花你錢,感情不深,應該要。但其他情況一定不要為好,畢竟是你們一塊消費,或者你心甘情願為對方付出,好聚好散給對方對下一個好的印象。再說男人嘛錢沒了可以再掙,但心一定要有一顆男人心。

48樓:李氏鍼灸術

不該要,不能要,更無法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當然,還有一種就是對方脅迫你花錢,這個好像很難成立——你這樣花出去的錢,怎麼要回去?

再者,即使有大件比如房產、汽車等可以明顯看到的東西,那些東西也在購買的時候就已經是歸在女方的名下了,最多你有幾張現在看起來讓你傷心、無奈甚至悔恨的在你名下的付款憑證而已——這又如何?這最多被認為是贈與行為,而贈與行為是無法索回物品的;或者說是江湖救急的借貸行為,但相信你一定不會有借據吧?

等等種種。

總之一點:告別過去,重新上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出事了要有擔當,就當是你人生路上的一次金錢和青春時光買的教訓吧!

祝你有新的開始!

49樓:匿名使用者

說的,我跟同行的人說,我們aa吧,

而他不好意思堅決買了單。

我不介意買單,但他心裡可能覺得被社會要求男性買單綁架了。

沒有生死相依的感情,就不要理所當然地花別人錢。

活該我單身。

50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要唄,沒什麼該不該的。以後花錢的時候最好跟女友立個契約,說好如果分手是要還錢的這樣更穩妥,免得別人不知道你這麼不願意花錢。花錢請客應該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你花錢的作用是在給人塑造你大方豪爽的形象,不是自欺欺人單方面以為在給人借錢呢,如果擔心分手了錢會打水漂那乾脆就別花那個錢,大家aa。

你就算租個女友、做個投資、買個東西,後悔了也沒道理找人要回本錢,何況談個朋友,你可以找人家要錢試試,但是人家不給你是本分,願意給你是情分。

51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個男生的角度看,我覺得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要回來

了,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去要回來的了,畢竟都是當年自己自願的選擇嘛,為什麼要要回來呢,是吧。

我不建議要回來,這也算是你人生的一段經歷吧,從社會道德層面看,最好還是不要回來了,我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

52樓:沉睡的火山

最好是不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你這樣花的錢怎麼樣要回去?

53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要回來了,因為彼此之間有過一段感情。不管他是因為錢還是因為你,總之倆個人的感情不是錢能夠比的 分手之後彼此都為彼此花過錢就不應該要回來了 不能因為錢再次鬧的不愉快。

54樓:孤芳qing自賞

那可不行了,雖然你們分手之後,她對你而言什麼都不是,但你是個男人,得要面子啊!而且那些錢可以當分手費。你們交往的時候,你可以無條件為她付出;即使現在分手了,之前用的錢都已經用過了。

打個比方:你和一個人玩得特別好的時候,可以請ta做任何事;即使現在絕交了,那些錢也都是你願意出的,你又有什麼辦法呢?

55樓:無色世界

性格決定行事作風,所以以下內容均屬個人觀點,圍繞本人性格作答,僅供參考。

第一:在你選擇女朋友時是否出於真感情,如果真情在裡面,花的錢就不是錢了。

第二:如果從開始就是為了玩玩,呵呵!為啥不要!為啥不要!

第三:感情不深不淺,考慮到人家沒你這麼久,沒事各種嘿嘿嘿的面子上,算了吧~除非你送的是蘭博基尼,瑪莎拉蒂!(土豪貌似也就不在乎了~)

第四:看看你以後想不想複合!這個不用細說了吧!

第五:跟你分手後,此女子如何表現?比如說剛分手就找到一個! 兄弟大膽的要錢去吧!!!

注:你既然問了這個問題說明你已經想把你付出的要回來了!~至於原因,我覺著你心裡應該也有理由吧!

56樓:徐丶雪見

如果女方有過錯的話,你可以把那些價值比較大的要回來,那些小東西,日常吃喝開銷小禮物就無所謂了,咱們也不缺那點東西!

57樓:老實人

戀愛的男女分手目前很普遍,關於戀愛中雙方互贈財物分手時的權屬問題,小白認為:即然是自願的贈與行為分手雙方都不應該主張其財物歸屬權,送了就不能反悔。

58樓:想長大的小熊

來,我們假設你要了回來,你前女友會怎樣,也許會覺得你小氣,也許會覺得無所謂。但是她怎麼覺得的不重要,關鍵是你的下一任女友會怎麼覺得,如果你前女友非得把這個要回來錢的事當回事的話,可能會在偶遇你下任或者網路上找到她告訴她這件事,以我個人覺得你的現女友剛好沒談多久或者熱戀期的時候,就要看她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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