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找村(居)委會證明。
我的戶口本上沒有曾用名想改名字怎麼辦
2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可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所以按照規定需要申請更改名字,可以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週歲申請需要監護人陪同辦理。
但由於戶口名字更改影響到公民戶籍,學籍等資料,一般情況下是比較難修改的。
3樓:嶽一無法解釋
想改名字可以前往當地的派出所即可。
【根據法律改戶口上的名字程式】
公民變更姓名提供材料:
1、未滿18週歲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理由正當的,由其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寫出書面申請、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村(居)委會證明(其中屬在校學生的,需提供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
2、18週歲以上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理由正當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關責任)。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其中屬在校學生的,需提供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屬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幹部的,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變更姓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3、對夫妻離異,需要變更子女姓名的,由父(母)一方或雙方申請,經子女父母雙方同意,並在申請證明上共同簽字,或持雙方經公證處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證書,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姓名。
4、年滿13週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更正姓名需提供有無違法犯罪證明。
5、派出所受理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材料,報分局審批,分局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
備註:1、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原則上只能辦理一次。
2、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
(4)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5)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經過戶籍機關的稽核,可以更改名字的。具體程式還需要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由公安機關決定是否准予更改!
4樓:合肥潘律師
你好,這種情況可以到派出所找戶藉民警辦理。
戶口本上沒有曾用名資訊網上能填曾用名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在該前提下,是不能也不需要填寫「曾用名」的:
1、戶口本的「曾用名」是指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等的名字與當事人曾經使用的「常用名」不一致而必須體現時應該填列的選項;
2、當事人的戶口本「曾用名」一欄沒有記載的,在填寫其他資訊時,不需要體現該項(沒有更改過名字,或者曾經的名字沒有在戶口本或者出生證上體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加曾用名的規定,如何在戶口本上加曾用名
一 變更登記,係指原來的戶口登記專案並無差錯,後來由於公民本人情況發生了變化,為使登記內容符合變化了的情況所進行的登記。更正登記,係指公民的戶口登記專案在登記時出現了差錯,而對差錯進行更正登記。二 戶口變更 更正的原則是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在具體工作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如對於公民變更姓名...
小孩更改姓名之後,戶口本於出生證姓名不一致,對以後得上學有什麼影響嗎
以後上學只要使用者口本上的姓名,就沒有任何影響。與出生證姓名沒有關係 應該沒什麼影響 小孩今後上學或者出國,都是以戶口的姓名為準,沒有看出生證的 再說戶口本改名應該是有記載的,比如說 曾用名應該就是指出生證上面的名字,現在的戶口上面用名,是分的很清楚的。不會有影響。原因 1 戶口本更改名字後,當事人...
戶口本上沒有身份證號怎麼辦,我的戶口本上怎麼沒有身份證號碼。
第一步 你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派出所 第二步 和受理民警說,把我的身份證號碼打到我的戶口本上第三部 民警就會拿著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與派出所的戶口內頁進行核對發現一致後就會用電腦把你的身 份證號碼打到你的戶口本上然後全部還個你你拿到戶口本和身份證後再進行核對 第四步 一切沒問題,那你的問題就解決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