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商業銀行的風險如下:
1、市場準入法律風險。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五條和四十六條將個人理財業務的准入機制分為兩類,即審批制和報告制。如果商業銀行不注意個人理財產品性質的定位,可能發生該向銀行監管機構申請批准的未申請,或者該報告未能及時地報告。這種准入程式上的瑕疵,既可能導致業務違規風險,從而招致監管機構的懲罰,還可能成為與客戶發生糾紛時承擔有關民事賠償責任的根源之一。
2、理財產品設計中的法律風險。
理財產品的設計不僅體現了銀行在滿足不同客戶差異化需求方面的金融創新能力,也是對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的一種考驗,在理財產品的設計中主要會出現下列幾種法律風險:理財產品同質化中的法律風險;理財產品法律定位不當引發的法律風險;理財產品違反財務稅收的風險。
3、理財產品宣傳和銷售中的法律風險。
理財產品的宣傳和銷售是理財業務開展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同時也是法律風險出現比較密集的環節。儘管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商業銀行必須遵守相關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和後果,但實際效果並不明顯。具體來說,銀行在宣傳和銷售理財產品時主要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宣傳和銷售理財產品操作不當引起的風險;理財產品收費違法違規風險;風險提示不當、不充分的違規風險。
4、理財資金使用中的法律風險。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對理財計劃的資金成本與收益進行獨立測算,採用科學合理的測算方式**理財投資組合的收益率。在理財資金使用中商業銀行應該在遵守相關法律的前提下切實按照理財產品的計劃使用理財資金,尤其是那些已經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
因為可以將理財資金在全球進行投資,這就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不僅受限於國內相關法律法規,還必須熟悉和遵守投資地的法律法規,否則可能會面臨投資地的法律制裁或懲罰。
5、其他法律風險。
除以上情況外,商業銀行還可能在證據保留和履行職責等過程中產生法律風險。例如《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未儲存有關客戶評估記錄和相關資料的,不能證明理財計劃或產品的銷售符合客戶利益原則,給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承擔責任」。
可以看出該規定要求商業銀行在訴訟中承擔證明理財計劃或產品銷售的正確性的舉證責任。所以商業銀行一定要注重書面合約的內容設計和檔案儲存等問題,合約中要儘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後期要妥善保管好相關檔案,使自己能夠在訴訟中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自己行為的正當性。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我國商業銀行主要面臨哪些風險?並簡單分析原因
2樓:我才是無名小將
我國商業銀行主要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1)信用風險:即交易物件無力履約的風險;
(2)市場風險:是由於市場**的變動,銀行的表內和表外頭寸所面臨遭受損失的風險;
(3)利率風險:指銀行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所面對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指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即當銀行流動性不足時,它無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負債或變現資產獲得足夠的資金,從而影響了其盈利水平的情況;
(5)操作風險:主要在於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
(6)法律風險: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確的法律意見、檔案而造成同預計情況相比資產價值下降或負債加大的風險;
(7)聲譽風險:該風險產生於操作上的失誤、違反有關法規和其他問題。
以下對上述風險進行簡要分析:
一,信用風險
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風險,指獲得銀行信用支援的債務人不能遵照合約按時足額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在商業銀行業務多樣化的今天,不僅涉及傳統的信用風險仍然是商業銀行的一項主要風險,而且,貼現,透支,信用證,同業拆放,**包銷等業務中涉及的信用風險也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本金風險.是指銀行對某一客戶的追索權不能得到落實的可能性.如呆帳貸款,最終將表現為本金風險.
潛在替代風險.即由於市場**波動,交易對手自交易日至交收日期間違約而導致損失的風險,其大小根據市場走勢向原先預計的相反方向發展時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來計算.對銀行而言,可能是交易對手違約,而市場又向不利方向發展的情況下,被迫代替交易對手完成原有交易所付出的代價.
第三者保證風險.如果債務人違約不能償還債務,而擔保方或承諾方又不能代債務人償還債務,就出現了第三者擔保風險. **交易和包銷風險.
指的是**二級市場交易和一級市場交易中的風險. 交收風險.指的是資金或**交與收的過程中,通知時間和實際時間之差可能產生的風險.
一旦有關交收無法執行或交手處理錯誤,該風險將轉化為本金風險. 信貸集中風險.是指銀行的貸款只發放給少數客戶,或者給某一個客戶的貸款超過其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從而使所發放的貸款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二,利率風險
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利率的波動通過存款,貸款,拆借等業務影響商業銀行負債成本和資產收益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三,流動性風險
是指銀行本身掌握的流動資產不能滿足即時支付到期負債的需要,從而使銀行喪失清償能力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一方面是一種本原性風險,就是由於流動性不足造成;另一方面,也是最常見的情況,是其它各類風險長期隱藏,積聚,最後以流動性風險的形式爆發出來.從這種意義上講,流動性風險是一種派生性風險,即流動性不足,可能是由於利率風險,信用風險,經營風險,管理風險,法律風險,國家風險,匯率風險等風險源所造成的,銀行最終陷入流動性風險中不能自拔.
四,匯率風險
是指本幣或外幣匯率升值或貶值,使商業銀行的資產在持有或者運用過程中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五,市場風險
是指商業銀行投資或者買賣動產,不動產時,由於市場價值的波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主要取決於商品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不動產市場,**市場,期權市場等多種市場**的變動.
六,法律風險
是指因為對法律條文的歧義,變遷,誤解,執行不力,規定不細緻等原因導致無法執行雙邊合約,造成銀行面臨損失的可能性
七,經營風險
是指商業銀行在日常經營中,發生各種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程式或控制失控,工作人員失誤及欺詐,使銀行面臨的風險.
八,管理風險
是指股東,董事或者高階管理人員不稱職,或者不誠實,使銀行面臨損失的可能性.
九,國家風險
即國家信用風險,是指借款國經濟,政治,社會環境的潛在變化,使該國不能按照合約償還債務本息,給貸款銀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十,競爭風險
就是金融業同業競爭造成銀行客戶流失,質量下降,銀行盈利減少,從而增大銀行風險,威脅銀行安全的可能性.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3樓:2面膠
同意一樓高手的觀點,他的回答很詳細!
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範圍有哪些,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範圍包括哪些
人民幣業務 吸收公眾存款 發放短期 中期和長期貸款 辦理國內結算 貼現 發行金融債券 發行 兌付 承銷 債券 買賣 債券 從事同業拆借 提供擔保 收付款項及 保險業務 提供保管箱業務 辦理地方財政週轉使用資金的委託貸款業務,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它業務。外匯業務 外匯存款 外匯貸款 外匯匯款 外...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多少
根據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試行 之規定,商業銀行 一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 二 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 三 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 銀行資本充足率是什麼意思?什麼叫資本 充足率?如何計算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2006 7 28 大 中 小 商業銀行法 規定 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 ...
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存款服務有哪些
我國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提供存款服務。具體品種有 企業活期存款 企業定期存款 居民個人活期存款 居民個人定期存款 居民個人定活兩便存款 居民個人通知存款 銀行主要存款服務分為交易賬戶和非交易賬戶 儲蓄賬戶 交易賬戶又包括 活期存款 特點 顧客無須預先通知,可隨時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 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