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起草、修改股bai權收購du
dao保方、目標公司的版重大資產、資信狀況進行盡權職調查; 3、制定股權收購合同的詳細文字,並參與與股權出讓方的談判或提出書面談判意見; 4、起草內部授權檔案(股東會決議、放棄優先購買權宣告等); 5、起草連帶擔保協議; 6、起草債務轉移協議; 7、對每輪談判所產生的合同進行修改組織,規避風險並保證最基本的權益; 8、對談判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或風險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9、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10、協助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11、辦理公司章程修改、權證變更等手續; 12、對目標公司的經營出具書面的法律風險防範預案; 13、協助處理公司內部授權、內部爭議等程式問題; 14、完成股權收購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在股權變更或者併購中,律師盡職調查報告裡主要反應什麼?有什麼用途?
2樓:hi單律師
這要看是代表哪方進行的盡調,收購方關心被收購企業的主體、資質、股權結構、現實和潛在的法律風險;被收購方關心收購方的收購能力、目的和既往糾紛情況。等等。
祝你好運!
3樓:
目標公來司的證照、許可、審批等是
源否完bai
備,是否存在未完成的訴訟、du仲裁或尚未解zhi決的合同糾紛,目dao標公司在已有合同中的義務、責任,員工僱傭、離職政策,是否曾經發生或正在發生違法、不合規的行為,公司章程(特別是涉及權利變動的條款,例如優先認購權等)等,總的來說,是否存在影響交易完成的事實。
請問律師經常說的盡職調查包括哪些方面和具體內容呢?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盡職調查是指在公司併購、**發行等重大公司行為中,由律師進行的對目標公司或者發行人的主體合法性存續、企業資質、資產和負債、對外擔保、重大合同、關聯關係、納稅、環保、勞動關係等一系列法律問題的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大體分為兩種,即公司併購的法律盡職調查和**發行等重大行為的法律盡職調查。私募股權投資,從本質上可以歸類於公司併購,因此,私募股權投資中的法律盡職調查屬於公司併購類的法律盡職調查。
私募法律盡職調查
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目標企業和私募股權投資者擁有的資訊是不對稱的。私募股權**在投資前進行法律盡職調查的根本目的是避免因資訊不對稱帶來重大交易風險,盡職調查是私募股權**與目標企業的一張「安全網」。對私募股權**而言,對目標企業的法律盡職調查是一種風險管理,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
因此,[1]私募股權投資者有必要通過盡職調查來儘量消除雙方在資訊上的不對稱。如果法律盡職調查認為目標企業存在風險和法律問題,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進行談判。同時私募股權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私募股權投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