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來
你的自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最後能否達成共識,就要看雙方誠意如何。協商也好,談判也好是妥協的藝術,只有雙方都往後退一步,才能達成協議。
所以,既然寶寶是外婆帶大的就先讓外婆繼續帶,擱置一下,就不會出現以後的問題。
對於過年在哪過,「去年是在男方家過的」,今年可以到女方過,或者除夕和初一在男家過,初二到女家都可以的。家庭糾紛只能靠相互商量,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才好。
2樓:匿名使用者
過年在**過,其
實結婚前就應該商量好的。雙獨家庭都有這樣的問內題。現在也只能好好商量,容個人建議既然是雙獨,就一年一家輪流過,公平起見。
至於發展的問題,也沒有最好的主意,只能好好商量,大家都拿出理由來,權衡一下,看看去**對更多人有好處。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一起過啊,跟爸爸媽媽協商好,今年接誰過來一起在**過,明年就去他家一起過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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