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環境法律制度的意義

2021-03-04 09:31:33 字數 1185 閱讀 5690

1樓:戊冰香鮑臨

1是能夠建立健全我國的法律制度!我們國家是先汙染在治理,這些年陸續有新的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出臺!

2.能夠讓我們的環境保護部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訂了法律能夠讓有關部門行動起來更加的有效率!

3.能夠給社會和公民一個警示,讓大家知道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破壞環境就要負法律責任!像東北黑龍江汙染事件!淮河水汙染事件!

4.有利於保護我們國家的環境,改善人民的生活環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現在的淮河!

5.有利於規範企業和社會的生產和工作!對保護環境有積極的意義!

2樓:巫馬宛妙駒臨

一、環境法作為一種全新的法律部門,正是在人類對生態法律終極訴求的過程中伴隨著人與自然衝突日益加劇卻難維持的情況下做出的理性反應。

1、環境法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堅持生態主義倫理主導的法治觀即生態法治觀。

2、人類在行使自己消費權利的時候,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3、環境法以維護人類和生態的共同利益為己任,強調對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關係的重建要求,力圖消除人類消費活動中所帶來的種種對立和不協調,從而在消費活動中培養出社會公眾自覺的生態法治意識。

二、環境法是引導社會公眾塑造健康文明、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1、環境法承認人與自然關係的互動和整體性,不是要求社會公眾單向片面地為生態平衡而放棄消費活動和生活水平的增長。

2、環境法是和諧性法律、限制性法律而非遏止性法律,是制度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的統一。

3、環境法所堅持和主導的發展理念就是協調共生的和諧發展理念。

三、環境法律制度與人類社會與自然和諧發展都具有超凡的深遠意義

1、對人與社會的價值意義

2、對人與自然的價值意義

3、對人與自我的價值意義

四、結束語

總之,基於前述價值意義作為洞察的進路來解讀環境法發展觀的意義,我們可以發現環境法絕非只是國家蓄意強加在個人身上的「戒律」,其更為重要的乃是協調個人自由、群體自由與自然生態、社會秩序相互和諧的關鍵手段。筆者以為,環境法倡導的和諧發展理念,也並不僅僅侷限於一種社會發展理論,而是在建構一種新的哲學、新的文化和新的生活方式,實現人類過一種簡約、真實、有節制、有德性的幸福生活,並最終達致身心合

一、物我兩契、人際和諧溫馨、社會公平正義的理想境界。當然,這種本真生存的主體必然是全面發展、內外和諧的本真的人,而造就這種本真人的首要任務就是在實踐中讓我們每一個人處於環境法律制度的限制與調整之中。

環境法的體系

一 環境法體系的含義與分類 各種具體的環境法律法規,其立法機關 法律效力 形式 內容 目的和任務等往往各不相同,但從整體上看,又必然具有內在的協調性 統一性,組成一個完整的有機體系。而這種由有關開發 利用 保護和改善環境資源的各種法律規範所共同組成的相互聯絡 相互補充 內部協調一致的統一整體,就是所...

環境法案例分析題,急求解 環境法學案例分析題

哪班的啊?真是的。肯定是虎森班的,呵呵。給你答案。你怎麼也得給我個最佳吧。1 該化學廠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即對可能影響環境的工程建設 開發活動和各項規劃,預先進行調查 和評價,提出環境影響及防治方案的報告,經主管當局批准才能進行建設的環境保 律制度。該廠擴建的加工精製3 硝基 4 氨基苯酚 na...

《環境法》主要內容是什麼,《環境法》的幾個問題求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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