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約翰福音19章38節42節

2021-03-06 19:35:00 字數 5446 閱讀 4802

1樓:姑娘還你的心

原**【約翰福音19:42】:只

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

釋義:猶太人急於清理耶穌的屍體,因為在日夕時分,筵席就要開始。這也是因為神已決意叫耶穌的屍體被埋在地裡三日三夜。按猶太人的歷法計算只要是當天的一部分,也作一天計算。

所以主在墳墓裡留了不足三整天,但仍然應驗他在馬太福音十二章40節的預言。

這個墳墓可能是山邊的岩石鑿成的山洞,足夠讓一個人走進去,所以約瑟和尼哥德慕把耶穌的屍體抬進去,再挪一塊大石封住墓口。他們趕快安葬耶穌,是因為星期五日落後便是安息日,不能再工作。

2樓:下個id見我

薛論道。

薛論道(1531-1600)是明散曲家,字談德,號蓮溪居士,定興(今屬河北)人。薛論道是一個受傳統文化影響頗深的人,他既有真摯的報國情懷以及壯志難酬的悲慨憂憤,又有退而歸隱的消極情緒,也有對很多世間之事產生憤怒的不平,諷刺對爭名奪利、陰險虛偽的行為。

他少時一足殘廢。八歲能文,喜談兵,從軍三十年,官至指揮僉事。後棄官歸,不久復起用,以神樞參將加副將終老。

所作散曲宣揚「忠孝節義」、「甘貧安命」等思想,也有一些不滿時政作品。著有《林石逸興》。

3樓:匿名使用者

【約十九38】「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文意註解﹞「有亞利馬太人約瑟,」『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約瑟』乃是個『財主』(參太廿七57),聖經藉此證明連主耶穌被埋葬,也應驗了舊約『與財主同葬』的豫言(參賽五十三9)。

「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分。 【約十九39】「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文意註解﹞「約有一百斤,」原文是『約有一百磅』;按羅馬的重量衡,每磅摺合十二盎士,總重約合三十餘公斤。

【約十九40】「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背景註解﹞猶太人殯殮的習俗,是將屍身以長條細麻布加香料纏裹,頭部另用裹頭巾包好(參十一44)。 ﹝話中之光﹞「用乾淨細麻布裹好,」信徒的生活行為應當乾淨、聖潔、柔細、均勻,不可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參羅六12)。

【約十九41】「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靈意註解﹞「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參太廿七60);這是豫表信徒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並且藉著受浸歸入他的死,和他一同埋葬(參羅六3~6;西二12)。

所以在墳墓裡的身體,也可借用來指信徒的舊人和肢體。 ﹝話中之光﹞主耶穌原是拿撒勒一個寒微的窮人,但他死後卻有富貴人來,照著尊貴的作法,為他料理埋葬的事(參38~40節),並且是埋葬在富貴人的新墳墓裡。這是說出,他一死苦難就結束了,立刻進入一個新的境地──貴重、香甜、安息的境地。

【約十九42】「只因是猶太人的豫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 ﹝文意註解﹞「只因是猶太人的豫備日,」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豫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豫備日』。 ﹝話中之光﹞因著約瑟和尼哥底母勇敢和愛心的奉獻(參38~40節),主耶穌才得以安息的新墳裡──主乃安息在人的寶愛和尊榮裡。

信耶穌得永遠的生命

4樓:匿名使用者

十二.主安葬在約瑟的墓裡(一九38~42)

一九38 本節開始記載安葬耶穌的始末。直到這時候,亞利馬太人約瑟仍是個不公開的信徒。他害怕猶太人,不敢公開承認相信**。

但現在他敢站出來,領耶穌的身休,好好安葬。他這樣做,便招被逐出會堂、**、毒打之險。但遺憾的就是他在耶穌在世、還向群眾傳道時,不表態支援這位被人唾棄之主。

一九39、42 約翰福音的讀者對尼哥底母這人相信不會陌生。他先前曾在夜裡去見耶穌(第三章),也曾在猶太教公會中力陳應該公平聆訊耶穌(約七50、51)。這時,他聯同約瑟,帶了一百斤沒藥和沉香

於巨集傑關於約翰福音一章35至42節的講章

5樓:獅子

約翰福音1-4 章,為一個單元。\r\n\r\n第一章1-18節是主題,你先看明主題**的結構,就容易把握約翰的敘事手法。\r\n\r\n1,使徒約翰有自己的神學觀點:

\r\n\r\n一,1,9,12,14,18。.......\r\n\r\n施約翰的見證,之後就隠藏。再而是門徒的認信。

\r\n\r\n第三章是主開始公開事奉的第三條事,正如約翰開始說:他到自己的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他待他。法利賽人和猶太人的官和教師,並長老,這大概是尼哥底母的身份。

但這些並沒有叫也得到光照,走出黑暗,反而因懷疑而被留在黑暗中。\r\n\r\n耶穌是神的見證。(表明神)。

和使徒約翰施洗約翰一樣:神的羔羊....1,29\r\n神世人…3,16,神愛的反面就是審判3,18,36\r\n\r\n重生是第三章的焦點,和神國有直接的關係。

建立在信心之上,超越一切的界限。迴應神的愛就是對神的信任。否則只能在自己的限制中迷失。

本來是黑暗的,不接受光就只會保持原狀。\r\n\r\n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2

約翰福音19章30節成了的解釋**和意義

6樓:願若雨

(一)「成了,」凡是關乎我們蒙救贖的事,**在十字架上藉著受死,都替我們作成了。他沒有留下任何的難處,要我們自己去解決。

(二)「成了!」這是主自己最大的凱歌,這也是普世罪人最大的喜信!因著主耶穌十字架的功勞,毀壞了撒但的權勢,贖清了人類的罪惡,完成了父神的旨意;哦,這真是一個偉大的「成了」!

(三)主的性命不是被人奪去的,他乃是自願為羊舍命(參約十15,18)。

約翰福音8章31一38節講章

7樓:願若雨

查經分享:

【約八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文意註解﹞「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作:『常在我的話裡面』。

﹝話中之光﹞人要作真正的門徒,就要常遵守主的道;只有恆常住在主的話裡面的人,才是真的門徒。

【約八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文意註解﹞「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有兩方面的意義:(1)客觀方面,指神的啟示,使人明白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救恩;(2)主觀方面,指**自己(參十四6),他是神啟示的中心(參加一16),是神救恩的具體表現(參弗三6)。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自由』並不是指使人免於受異族管轄的政治自由,乃是指從下列的**之下得著釋放:(1)使人免於受律法的轄制(參3~11節;加五1);(2)使人免於受罪惡的轄制(參34~36節);(3)使人免於受魔鬼的轄制(44節);(4)使人免於死在罪中的定命(21,24節)。

把本句與『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36節)擺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兒子』,所以本章的『真理』,不是重在指客觀的道理,而是重在指**自己成為信徒主觀的經歷而言。

**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因為他所成就的救贖大工包括了下列四方面:(1)他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使人在他裡面不再受律法的**;(2)他復活的生命已經勝過了罪,使人在他裡面不再受罪的**;(3)他在十字架上已經敗壞了魔鬼,使人在他裡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壓;(4)他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受了審判,使人在他裡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脅。

﹝話中之光﹞(一)實際遵行真理,就是了解真理的途徑;曉得真理,是從遵行主的道而來的(參七17)。

(二)時刻不斷經歷神的同在,就是真自由。

(三)一個人若能把全部事實看清,便不會為愚昧無知所束縛,生活在自義、驕傲、嫉妒、成見、偏見的轄制底下。這種洞燭與分辨是非的能力,要靠內心真理的照明。

(四)許多時候,我們到神面前去是憑著自己的感覺和經歷,沒有憑著神的真理。許多時候,我們就是因為看不見甚麼是真的,看不見甚麼是實際,所以就受了**。等到我們看見了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屬靈的實際,是釋放人脫離他自己的感覺,叫人得以自由的。

(五)撒但試探人、攻擊人的時候,都是躡手躡腳的,不叫我們知道是它在試探、攻擊我們;惟有當主叫我們警覺到,許多事物都是出於撒但的作為,我們才會站立起來加以抵擋,這就是「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六)**乃是真理,也就是人生的實際(參林後一20)。有了**,人生才有實際;沒有**的人生,乃是虛空的虛空。

(七)真理與自由息息相關,是一件事物的正反兩面,缺一不可。自由不是『由自』、妄為;一個外面胡作亂為的人,往往乃是裡面受壓最重,極度不自由的人。惟有裡面持守真理的人,才能自由自在的行於外面,而不受任何人的干預與約束。

但不按照真理而行的自由,遲早必會使他喪失自由。

【約八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文意註解﹞『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按血統說,所有的猶太人都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子孫(參37節),但不一定是他『屬靈』的後裔(參羅九7~8)。

「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他們是按政治的意義來解釋自由,自以為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事實上,猶太人在那幾百年期間,曾分別受制於巴比倫、波斯、希臘和羅馬,只是他們從不承認是作奴僕。

「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他們並未領悟,主耶穌所講的自由,乃是裡面的自由。

【約八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文意註解﹞「所有犯罪的,」指持續地犯罪者。

「就是罪的奴僕,」『奴僕』原文是賣身為奴的人,表明罪惡在人裡面是一個活的東西,有權勢,有能力,叫人作它的奴僕;人在它的主使之下,犯罪是不由自主的。

﹝話中之光﹞(一)活在罪中的,乃是真的不自由,因為罪人不能靠著自己的力量擺脫罪的糾纏。

(二)一個人在罪中享樂,任意放縱,好像是隨心所欲,其實是違反心願,違背良心,作罪的奴僕,沒有真正的自由。

【約八35】「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文意註解﹞『奴僕』和『兒子』的地位不同,前者隨時有可能被趕走,後者則永遠住在家裡。

﹝話中之光﹞向罪作奴僕的人,在主人的家裡沒有權利,只有兒子才有此權利。不信的人,沒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和住在神的家裡。

【約八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文意註解﹞真正屬靈的自由系藉著子而獲得。神的兒子能叫人不作罪的奴僕(參34節),這才是真自由。

【約八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

﹝文意註解﹞「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或作『我的道在你們裡面不能快快行開』。他的話遇到了反對。

﹝話中之光﹞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有兩個特點:(1)絕不會想殺人;(2)一定相信神的話(參羅四16)。

【約八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

﹝文意註解﹞他照著他父的榜樣行事,他們卻正在按著他們的父的榜樣行事。這裡強調的中心,在於源頭的差別──『我父...你們的父』。

『你們的父』既不是亞伯拉罕(參39節),也不是父神(參41~42節),而是魔鬼(參44節)。

注意本節的幾個對比:(1)『我』對『你們』;(2)『看見』對『聽見』;(3)『我父』對『你們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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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首算命貼,意思是說你五十歲前運氣較差。無論你如何奮鬥競爭都是枉費心機,不會有大收穫。五十歲以後你的運氣才會緩緩到來,享兒女福,命運漸佳。但是,作為我得提醒你 如果你聽信了這些封建迷信話語,你此生將昏昏庸庸而過,一事無成。人生美好生活是靠自己奮力爭取到的,而不是天生決定的。就是用封建迷信的話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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