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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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汾陽市文峰街東段拓寬改造工程8#、9#樓。8#樓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9#樓地下一層,地上五層。
2、塔吊型號的選擇及位置的確定:
針對本工程的每一樓座的平面圖,確定塔吊的型別及塔吊的佈置位置,在核實了每棟樓的長寬確定,8#樓、9#樓選用tqy50型塔吊(具體塔吊位置見後附圖)。
3、塔吊基礎:
依據塔吊廠家提供的塔吊基礎技術要求。地基承載力不低於0.2mpa,砼標號為c30,內配φ20、φ14鋼筋(見後附圖);基礎採用3:
7灰土夯實處理,符合塔吊地基承載力0.2mpa的要求。
4、構築固定基礎和底架
4.1、固定基礎由鋼筋混凝土製成,如附圖所示,及有關要求構築。
4.2、固定基礎位置應設定在被吊最大物品位置附近,並應儘量靠近建築物,基礎表面水平差不得超過被測距離的1/1000。
4.3、底架中用槽鋼、角鋼拼焊而成的平面框架結構,其上焊有四根短立柱用以和基礎節聯絡。四個角還有撐杆連線耳板,用來安裝斜撐杆。
通過固定基礎內預埋的地腳螺栓,將底架和基礎固定在一起。
5、安裝程式
5.1、將二節標準節連同基礎節連線好,一起固定在底架上。
5.2、用汽車起重機將已連線好的下轉檯和外套架套入剛連線好的3節標準節外,用螺栓將外下轉檯和塔身標準節連線好,調整套架導輪和標準節之間的間隙達到0.5-2mm。
5.3、用起重機將上轉檯和駕駛室吊起置於轉檯上面,對好定位銷孔,並注意駕駛室的方向,然後將齒圈與上轉檯用高強度螺栓連線好。螺栓擰緊力矩不小於300nm。
5.4、塔頂用起重機吊起,緩緩置於轉檯的上方,對準塔頂下端四個耳孔與上轉檯相應的耳板,並注意塔頂的前後方向和起重臂方向的一致性。然後將四個連線銷軸穿好並鎖上彈簧銷。
5.5、用起重機將平衡臂吊起後安裝在上轉檯相應的位置,穿好連線銷軸。此時起重機不要向下落鉤,應使平衡後側微微向上抬起。
由兩名操作員到塔頂,將平衡臂拉索的一端通過繩環與塔頂相連(拉索另一端事先已和平衡臂耳板連線好)。在緊固拉索時,一定注意使繩卡座一側和鋼絲繩長端相緊帖。按設計要求的數量用繩卡緊固,同時應注意使兩根拉索長度相等以保證其受力均勻,平衡臂不得向一邊傾斜。
5.6、慢慢向下落鉤,使平衡臂拉索受力後摘鉤。
5.7、用起重機吊起一塊平衡重置於平衡臂後端最外側,並保證平衡重落實在平衡臂上,不得出現平衡重傾斜或虛放等情況。
5.8、用起重機疳起重臂水平地緩緩吊起,將臂根鉸點對準上轉檯上相應的耳板,然後穿好銷軸並鎖好,再向上微提吊鉤,使起重臂向上仰起3°~4°,由操作人員將事先安裝在起重臂上弦杆的拉索用力慢慢托起,待拉索耳板軸孔對準塔頂連線耳板軸孔時將銷軸穿好並鎖住。然後慢慢落鉤,待拉索受力後摘鉤。
5.9、用起重機將其餘四塊平衡重穩平穩地安放在平衡臂上。
5.10、按說明書穿繞起升機構鋼絲繩子及小車變幅機構鋼絲繩。
6、頂長接高於附著程式
6.1、先用小車將一節標準節送掛在套架牽引機構上,再在起重臂距迴轉中心18m附近吊起一節,不要離地太高。
6.2、開啟套架下轉檯四根短立柱與塔身標準節之間的連線螺栓,給液壓裝置接通電源。
6.3、操縱三位四通閥使液壓缸下鉸點板樑兩端軸頭卡入頂升耳板內,繼續讓液壓缸緩緩伸出。
6.4、繼續操縱三位四通閥,讓液壓缸再向外伸出,當頂升至行程1.3m時,換向閥回到中位,這時操作套架上的機械鎖板,將外套架鎖定在塔身頂長耳板上,緩緩往**液壓缸,讓液壓缸下鉸點板樑從頂升耳板內脫出,當液壓缸收至塔身標準節上面一個頂升耳板附近時,再將板樑兩端卡入耳板內。
6.5、再開動三位四通閥,讓液壓缸伸出,繼續進行第二步頂升,當又頂起約1.3m時,換向閥回到中位並將套架鎖定在該位置。
6.6、操作人員迅速將事先掛在牽引樑上的一個標準節推入套架正中。操作換向閥,讓套架慢慢下落,待該標準節下端四個連線止口和塔身上端四個止口吻合後停止下落套架,穿好8條連線螺栓並緊固。
將索引機構上的吊鉤從剛接好的標準節上摘下並向外推出,準備迎接下一個標準節。再緩緩下落套架,待推入的標準節上端四個止口與套架下轉檯的四個短立柱止口相吻合,然後穿好螺栓並緊固。所有連線螺栓的擰緊力矩不小於300 nm。
6.7、如此迴圈往復,當套架下端露出三節標準節時,將四根斜撐杜撐好,這樣方可繼續頂升加節。整個頂升接高可歸納為如下順序:
懸掛標準節→開啟上端連線螺栓→套架頂升1.2m機械鎖板鎖定→收液壓鋼板樑進入下一個頂升耳板→頂升1.3m→標準節下端止口就位並緊固→上端止口就位並緊固。
6.8、塔身接高至起升高度超過基本高度25 m時,必須按要求進行附著,起升高度80m時,附著裝置不少於三處(t線處隔18m~20 m),附著點以上至起重臂根端鉸點的懸出高度最大不超過23m,但最後一個附著點以上至臂根端鉸點的懸出高度不大於20 m。本工程各樓座高度均不超過基本高度,不設定附著裝置。
7、其它安裝安全注意事項:
7.1、塔機安裝作業時要設專人指揮,工作人員的聯絡,必須規定嚴格的訊號,手勢或旗號等,最好採用步話機,對講機,擴音話筒等聯絡。
7.2、各部螺栓必須擰緊,鋼絲繩夾必須壓緊,尤其是起升捲揚機捲筒與減速器輸出軸聯接滑塊處的螺栓切不可鬆動。
7.3、標準節四斜撐受力應均勻。
7.4、平衡臂兩根鋼絲繩拉索長短應調整一致,使其受力均勻。
7.5、頂升過程中,塔機除自己安裝需要吊裝外,不得進行其它吊裝作業,更不準迴轉。
7.6、吊臂和平衡臂安裝時,一定要把吊繩與汽車吊鉤用鋼絲繩夾或卸扣夾牢,防止斜拉塔帽越過自身重心及鋼絲繩脫鉤而造成事故。
7.7、液壓頂升之前必須調整好套架滾輪與導軌的間隙,要求2∽5mm,且四個方向應均勻。
7.8、液壓頂升油缸在每次間隙使用前或停機過夜後,均應對油缸進行空行程試運轉(伸長,縮回)動作,以排出缸內空氣而實現頂升不爬行和顫動。
7.9、液壓系統溢流閥開啟壓力應調整到155kg/cm(15.5mpa)。
7.10、電纜長度按塔機預定高度加2m的餘留量,盤繞好放置於底架的方框內部,電纜的上引部分用電纜夾固定於標準節腹杆上,每9m一個夾子。每次頂升前先鬆開所有電纜夾頭,每頂升一次,放出一端電纜。
7.11、未安裝平衡臂,吊臂之前,必須進行頂升試運轉。
7.12、每次頂升完成,收回油缸活塞之前,必須檢查套架擋塊在標準節支承塊的上表面是否放牢,否則,絕對禁止收回油缸活塞。
7.13、壓板碰觸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迴轉限位器後必須能靈敏,準確地切斷相應的電器迴路,高度限位器切斷起升回路電源時,吊鉤滑輪在上限位置距小車滑輪的距離,應大於200mm。
7.14、塔機的安裝位置,必須使塔機的最大旋轉部分--吊臂,吊鉤等避離輸電線5m以上,否則,會觸電產生人機**事故。
7.15、司機在接通地面電源,登上塔機進入司機室內應全面檢查各按鈕,操縱手柄等是否處於非工作狀態,確實無誤後方可啟動總按鈕。
7.16、塔身標準節的安裝不得任意交換位置,套架裝油缸的一側要與塔身標準節帶支承塊的一側重合,否則將無法頂升。
7.17、塔機各部分所有可拆螺栓,銷軸等必須按隨機附件表所列規格和材料,準確無誤地使用,不得代換。
7.18、吊臂組裝必須注意以下主要事項:
7.18.1、由於吊臂由多節制成,必須按出廠規定的標記或標牌組裝,切不可相互更換。
7.18.2、由於連線各節吊臂的銷軸數量多,直徑也不同,但差異不大,故應注意按相應的配合尺寸對應安裝,千萬不可錯裝,杜絕出現把小銷軸裝入大孔的錯誤。
7.18.3、吊臂相互連線用的上,下弦銷;均是專用特製零件,不可用其它銷軸代用。
7.19、整機安裝完畢後,應檢查塔身的不垂直度,要求偏差≤1/500。
7.20、收緊變幅小車的鋼絲拉繩,以小車在載重情況下不打滑為宜。
7.21、夜間作業,作業現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施。
7.22、塔機試驗或工作時,各機構的操作必須按擋位從低速-中速-高速的順序起動,由高速-中速-低速的順序停止,中間不得越擋操作,每擋的停歇約為2∽5秒。
7.23、各機構需要反向執行時,必須等電機正轉停止後才能啟動反轉,反之亦同樣。
7.24、操作必須由專人負責,不得亂用人操作。
7.25、塔機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禁止用於拔樁等類似作業。
7.26、試驗時,如發現塔機有異常現象,應停機切斷電源,待查清並排除故障後再使用。
7.27、起重鉤及吊物下嚴禁站人。
8、 塔機正常吊裝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與安裝安全注意事項重複的不再重述,但必須執行。
8.1、運轉前的準備工作(日常保養)。
8.1.1、閱讀上班的工作記錄,首先處理上一班發現的問題,故障未排除,不準開車。
8.1.2、檢查電氣系統工作是否正常,各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絕對不可在失靈狀態下勉強工作。
8.1.3、鋼絲繩在捲筒上纏繞必須整齊,不得打結,折彎,擠壓等,使用中避免反向彎曲,在一個節距內斷絲8根,或名義直徑磨損縮小超過5%,應換新鋼絲繩,檢查繩夾是否鬆動,其它其重零部件的連線是否可靠。
8.1.4、檢查捲揚機制動器工作是否可靠;剎車瓦片磨損是否過大。
8.1.5、金屬結構的連線螺栓是否鬆動。
8.1.6、傳動機構的響聲有否異常。
8.1.7、接地線與塔身連線是否可靠。
8.1.8、注意潤滑作業。
8.2、安全操作要求:
8.2.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符合高空作業及起重機械對司機的要求。
8.2.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開車,非司機嚴禁開車。
8.2.3、司機班前不得喝酒,工作要精力集中,嚴禁與別人閒談,看書看報,更不準打鬧。
8.2.4、司機應配備試電筆,班前檢查機殼是否有電。
8.2.5、司機應隨時注意建築物的外伸物,防止相撞。
8.2.6、合閘後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如遇停電或急事必須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把吊鉤升至建築物之上,將主令開關手柄置於零位,按下總停按鈕,切斷總電源開關,否則,不準離開操作崗位。
8.2.7、開車前應鳴鈴示意。
8.2.8、吊裝作業時,地面,樓臺施工面要設專人指揮塔機作業,與司機的聯絡,必須規定嚴格的訊號,手勢或旗號等,最好採用對講機聯絡。
8.2.9、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本塔機技術效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線圖的規定作業,不得超載,不可強行操作。
8.2.10、在多臺塔機同時進入一個施工現場時,塔機的平面佈置要合理,相互之間不得在空間交錯和發生干涉。
8.2.11、當風力大於10級時,應將塔機降至5個標準節以下的高度,或用牽纜繩等加固。
8.2.12、所有安全裝置,必須隨時保養,不得任意搬動,拆卸,嚴禁超載使用。
8.2.13、停機修理和保養時,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不許帶電作業。
8.2.14、夜間不工作時,不得熄滅障礙燈。
8.2.15、減速器,滑輪,軸承座等要按規定日常保養加油,發現有漏油現象,要即使處理。
8.2.16、檢修人員在使用變幅小車處的吊欄進行檢修前,必須嚴格檢查和擰緊吊欄的連線螺栓。
8.2.17、塔機在每班作業完畢後,必須將吊臂轉到下風處,吊鉤升至離開最高建築物的位置,小車停在吊臂全長的中點處,切斷電源,各控制開關回到零位方可離去。
8.2.18、塔機大修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必須認真檢查金屬結構的各焊縫,對各種機構,電氣,液壓頂升系統等進行時運轉,正常後進行空載,額定載荷,超載10%的動載試驗,超載25%的靜載試驗,合格後才能進行正常的吊裝作業。
8.2.19、嚴禁故意用保護裝置達到停車的目的。(除檢查之外)
8.2.20、起升的低速擋主要用於負重起動和吊物慢就位,執行時間不可過長;而高速擋只能承擔輕負荷,主要用於空鉤升降。
8.2.21、下班應作好交**記錄,尤其是未處理的故障一定要寫清。
8.2.22、除以上要求外,司機應熟悉國家關於起重機械建築施工的各項規範和要求,嚴格照章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