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香港迴歸之前為什麼有很多香港人想移民

2021-03-09 16:36:13 字數 5620 閱讀 3041

1樓:幻夢o無心

因為內地bai在過去發展起步較慢,而且經

du歷過幾次因不同事zhi由引發的不穩dao定,一方面因為不理解回真相而擔心,另一答方面也是因為被有心人利用,所以香港有部分人,特別是有一定資產的人害怕在迴歸後會出現不利於他們的情況,所以選擇移民。

當然,那時香港移民的人,是有點過度憂慮了,他們當中大部份人的收入是正當途徑得來的,根本沒有需要擔心太多。而部分人移民後因為不適應國外的生活,或是不能找到合適的工作,所以在拿到當地身份後,有部份人最後選擇回到香港繼續發展。

2樓:sail虎

估計跑路唄,畢竟迴歸之前**太多了。我們無法理解,先別管了,我們好好保護祖國就行。別讓中國受傷就行,加油,中國人,香港為什麼有英國人?

因為中國輸了,才忍讓了。香港人移民其實就是跑路了

3樓:洛琪茂谷芹

我不是97迴歸才移民的,我父母50年代來港,住了17年,又移民去外國,我愛中國,但她要時間長大些,一國二製假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內地在過去發展起步較慢,而且經歷過幾次因不同事由引發的不穩定內,一方面因為不理解真相而擔容心,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被有心人利用,所以香港有部份人,特別是有一定資產的人害怕在迴歸後會出現不利於他們的情況,所以選擇移民。

移民,其實也是逃避,像有些**自己不能移民,就先把家人弄國外去,也是一樣。

當然,那時香港移民的人,是有點過度憂慮了,他們當中大部份人的收入是正當途徑得來的,根本沒有需要擔心太多。而部份人移民後因為不商應國外的生活,或是不能找到合商的工作,所以在拿到當地身份後,有部份人最後選擇回到香港繼續發展/生活。

香港1997迴歸之前是不是好多人移民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啊,加拿大這裡就有很多97前移民的香港人。不過,這些人中的大部分在拿到加拿大護照之後又都回香港了,目前留在加拿大的主要是退休的老人。

在香港97年迴歸之前,在香港97年以前出生的人的國籍是不是英國國籍的啊!

6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

7月1日前是英國國籍,2023年7月1日後是中國國籍。

《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中規定,由於同香港的關係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會在2023年7月1日起喪失該身份,也不可以繼續使用英國屬土公民護照。

但他們可在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申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而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出生的合資格人士,則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領。2023年7月1日起,只有原本已持有護照的香港居民可續領新護照。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點規定,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並且自2023年7月1日起,可繼續使用英國**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7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不承認強行割讓香港島、九龍及租借新界的三個不平等條約,相反,一再宣告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始終堅持對香港的主權。在中國**看來,在過去的150多年中香港雖未處於中國的有效的管治之下,但香港同胞並未因此自動失去其中國國籍。而在香港迴歸祖國後,他們更是理所當然地具有中國國籍。

根據《中國國籍法》關於不承認雙重國籍及關於國籍喪失的規定,凡未經正式申請並獲准退出中國國籍者,或不屬於定居國外,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或不屬於因父母雙方或一方定居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者,原來是中國國籍的人士,均仍然保持其中國國籍。〔2〕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該國籍法1997年後同樣適用於香港。因此,中國**在《中英聯合宣告》中方備忘錄中申明,「所有香港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1997年後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包括下列四種人:

1、凡在英國管治香港期間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的中國同胞,都是中國公民。

2、從大陸去香港定居的都是中國公民。

3、擁有居英權的香港中國同胞。中國**不承認這些人因此而脫離了中國,故仍應是中國公民。

4、原本出生在香港的中國人,未去過外國定居,但持有外國護照,這些人仍是中國公民。因為他們是中國血統,並在中國境內定居。〔4〕

綜上所述,不論是根據中國的《國籍法》、《中英聯合宣告》中方備忘錄,還是根據預委會的初步意見,目前在香港持「英國屬土公民」護照的中國血統人士,在1997年後仍將被視為中國公民,擁有中國國籍,其國籍地位應該是比較清楚的。

二、香港居民中的無國籍人士

目前香港居民中,除個別真正屬於無國籍或國籍不明的人士外,現今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身份的一萬一千多名非華裔居民,在香港迴歸中國後有可能成為無國籍人士。

這部分非華裔人士主要是印度、巴基斯坦和葡萄牙血統的香港居民,習慣上被稱為香港的「少數民族」。其中近百分之六十的人出生在香港,另外百分之四十則是通過登記或歸化方式而成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這些人長期生活在香港,有的是數代在香港定居,到1997年其人數可望達到一萬三千人。

他們原國籍已喪失,又不屬於中國公民,1997年後其國籍歸屬顯然會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

如前所述,香港「英國屬土公民」在1997年後可使用權宜性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到外國旅行,惟這種英籍地位不能傳給下一代。「英國屬土公民」中的中國人,不論其是否換領到「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依據中國的國籍法,他們都將具有中國國籍。但是,非華裔英國屬土公民的情況就大不相同。

按照英國1981年新國籍法和1985年的《香港法例》的相關規定,他們如果不申請另外一種國籍地位,譬如「英國國民(海外)」或其他國家的國籍,那麼從1997年7月1日起,將不得再保留「英國屬土公民」國籍,勢必成為無國籍人士。不僅如此,此類人士在1997年後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其父母是否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他們都不能再申請獲得「英國國民(海外)」的地位,因為該種國籍不得傳代。又由於此類子女不具有中國的血統,不能自動成為中國公民。

可見,不論是在非華裔英國屬土公民本人中間還是在他們的子女中間,都可能產生無國籍問題。

無國籍是指一個人不具有任何國籍,亦即任何國家根據本國法律都不認為該人是自己的國民。在國際實踐中,無國籍人在國際上不享有任何國家的外交保護,不享有任何國家規定的公民權利,包括被剝奪進入或定居在任何國家的權利。產生無國籍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幾個:

1、由於出生。無國籍人在採用血統原則的國家裡所生的子女,也是無國籍人。

2、由於婚姻。若一國法律規定,本國人與外國人結婚則喪失本國國籍,而另一國家卻規定,外國人不能因同本國人結婚而取得本國國籍。這兩國人民間婚姻就將產生無國籍人。

3、由於國籍被剝奪。某些國家有剝奪國籍的法律規定。一個人被剝奪國籍之後,在沒有取得新國籍之前就將成為無國籍人。

4、其他原因。如偷越國境,沒有合法護照或護照逾期而又沒有領新證件等,也可能造成無國籍情況。

與上述原因相比,香港非華裔「英國屬土公民」在1997年後可能出現的無國籍情況的原因顯然迥然不同,它是英國對香港長期佔領統治所遺留下來的後果。首先,香港印巴裔「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是英國國籍法所賦予的;其次,規定這些人士在1997年後只能換取權宜性質的「英國國民(海外)」國籍,並且該種國籍不能傳給他們1997年後出生的子女的,也是英國法律。對此事實,英國**代表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會談中不予否認。

所以,英國**在採取措施解決香港的無國籍問題上負有不可推諉的責任。

無國籍狀況不但對當事者本人可能造成種種不利地位,而且也為所在國的國籍管理及法律實施帶來不便甚至衝突。長期以來,國際社會對於無國籍狀況予以很大重視,做出了種種努力來減少和解決這一問題。1930年海牙國際法會議訂立有《關於某種無國籍情況的議定書》。

1933年訂立的《美洲國家國籍公約》也載有避免無國籍狀態的條款。1954年和1961年,由聯合國主持先後制訂了《關於無國籍人士地位的公約》和《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不過,僅僅依靠國際公約還不足以解決無國籍問題,因為許多國家至少尚未加入有關公約。

這個問題的真正解決還有賴於各國在國內立法上的努力,有賴於有關國家之間的雙邊協議。

雖然香港將要出現的無國籍問題是英國長期殖民統治的後果,但是1997年香港迴歸祖國後面對和承受這一後果的,畢竟是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在此之前,中國**有協同英國**及早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的必要。中國**歷來主張並努力防止和減少在中國境內的無國籍狀況。

1980年中國《國籍法》第六條規定,「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本人出生在中國而又在中國定居者,具有中國國籍」。第七條還規定了無國籍人士申**入中國籍的條件與程式。此種規定完全符合1961年聯合國關於《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的精神〔5〕。

可以預見,中國《國籍法》1997年後在香港的實施,將有益於解決無國籍人士的問題。

三、香港無國籍人士問題的解決辦法

英國**意識到自身對香港無國籍問題產生和解決應負的責任,中國**也已明確表達了合作的態度,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遂於1985年和1986年進行了多次討論磋商,就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取得了基本一致的看法。英國**承諾將採取以下三項措施:

1、凡在1997年6月30日前,因沒有取得「英國國民(海外)」地位而有可能成為無國籍的「英國屬土公民」,可自動成為「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overseascitizen)」。〔6〕

2、「英國國民(海外)」或「英國海外公民」在1997年7月1日以後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第一代),如有可能成為無國籍人士,出生時即自動獲得「英國海外公民」的地位。

3、上述獲得「英國海外公民」地位的第一代子女在1997年7月1日以後出生的子女(第二代),如出生時仍無國籍,將有資格申請登記成為「英國海外公民」。

從尊重中國法律和中國**關於香港中國同胞國籍的政策出發,英國方面承諾上述三項措施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中的中國人士不適用。

必須指出的是,英國**的上述措施,只是對可能成為無國籍人士的印巴裔「英國屬土公民」本人及其在1997年後在香港出生的前兩代子女的國籍地位作出了安排,允許他們取得「英國海外公民」的身份。但是,並沒有對他們的第三代及以後的子女作出承諾,那些人出生時仍可能面臨無國籍的狀態。對此,英國方面表示希望,如果那些人本人願意,第三代印巴裔子女可申請中國國籍。

英方進一步提出,中國《國籍法》第六條曾有規定,「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本人出生在中國而又在中國定居者,具有中國國籍」,所以印巴裔***

子女及其以後的子女,如果出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而其父母(第三代子女)無國籍或國籍不明,按此規定,應可自動獲得中國國籍。顯然,在上述整個安排中,關鍵的一環並需要得到中國**協助與批准的,是解決第三代子女的國籍問題。為此,英方請求中國**在這批人申請中國國籍時能給予同情考慮

如前所述,中國**歷來主張並努力防止和減少中國境內的無國籍狀態,中國《國籍法》已為此作出必要的規定。同時,中國**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從香港社會安定的大局出發,對協助解決因英國殖民統治而遺留下來的無國籍問題表示了合作的態度。因此,中方代表向英方明確表示,在1997年後,凡符合中國《國籍法》有關規定的外國人,只要他們自願申**入中國國籍,中國**有關當局都將酌情予以考慮。

至此,香港印巴裔「英國屬土公民」及其子女1997年以後在香港的國籍問題,可望得到比較妥善的解決。這一結果表明,只要中英雙方本著負責任和友好協商的態度,即使是歷史遺留下來的複雜問題,也可以找到圓滿的解決辦法。

誠然,香港居民中的無國籍問題,僅僅是香港居**籍問題中的很小部分,尚有其他更多更復雜的具體問題有待解決。中國《國籍法》在香港的實施也將面臨許多政策性和技術性問題。對此,中國**有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預委會法律小組今年下半年的一項工作重點即在於此。

人們殷切期待,一個合理妥善的實施細則將在不久後問世。

97年香港迴歸的紀念章值多少錢,97香港迴歸紀念幣現今值多少錢

97年香港迴歸的紀念章發行的單位很多,紀念章只有紀念意義,一般只有成本價,像這樣鍍金的紀念章一二十元一個。沒銀行銘記,沒面值 和垃圾沒什麼區別 97香港迴歸紀念幣現今值多少錢 5 截至2020年1月份,97香港迴歸紀念幣現今值800塊左右。1997年的香港迴歸對於中國可以說是當年最重大的一件事,當時...

香港迴歸有什麼好處香港迴歸對中國有什麼好處

個人覺得就是增強民族自信心,中華民族強大了 你自己生了一個兒子,地主強行抱走,養大了,也養好了,你天天想,有天你也混好了,你找地主把兒子要過來了,就是這麼個意思。明白不。香港本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不管有沒有好處都必須迴歸中國 使中國在統一大業上邁出重要的一步 民族統一,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香港迴歸對中...

香港迴歸日是那天,香港迴歸那天是什麼時候 屬什麼

1 香港迴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事件。2 簡介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 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 南京條約 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