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根據婚姻法,只要是領證結婚同居,一般情況下,彩禮是不退的。
2樓:甘冷玉祈志
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一般情況,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擺喜酒不是能賺錢的嘛,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要求賠償合法麼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對於同居關係造成的身體受損害的後果,因為不具備合法婚姻,所以法院是不會支援的。當然身體受到損害的,一般總是女方。
依據《婚姻法》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指出: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處理分析民事審判實務問答》中,問女方同居期間多次懷孕**等原因影響身體為理由要求男方賠償,法院應否支援?答:以上情形屬於同居造成後果,無合法婚姻為前提,故以上請求無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擴充套件資料
在部分地區,部分法院,一是會依據公平原則,判令男方對女方作出適當補償;二是會認為性行為應在婚後發生。
婚前發生,從侵權角度來考慮,未婚男方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是一種過錯行為,會判令男方承擔部分侵權責任;
三是法院會將女方**的費用認定為共同債務,要求男方承擔一部分。當然這主要是針對未婚懷孕**所產生的費用,其他一些賠償請求還是很難的到支援。
另外,**在我國是違法的,我國是不允許沒有正當理由終止妊娠。所以很多時候,懷孕**都是一些醫院在暗地裡違法進行。因為違法進行,所以沒辦法蒐集相關花費的有效票據,這也導致要求補償或賠償時,沒有合法證據,法院不支援女方的訴求。
參考資料:臨沂蘭山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婚案件處理分析實務問答
4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美方要求賠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畢竟這樣女孩子的身體會受到傷害,也是需要補足營養費的遇到這樣的事情,最好兩個人協商解決。
5樓:藍藍的天空
對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要求賠償是合法的另外對方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6樓:愛笑的賽宗妤
胎兒是母體的一部分,打不打掉由女方自己決定,如果男方沒有強迫女方**,而是女方自願的去**的,男方對此不承擔責任;如果男方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迫女方**的,女方可以向男方主張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男廣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要求賠償我認為男方
應該給女方賠償,必定是你的孩子你就是不要女方也要給她受罪費吧我認為應該給
8樓:盈科胡學飛
首先,你要了解清楚,女方是唯一決定是否生育子女的主體,即使是未出生子女的親生父親,也無權干涉這一決定。
其次,如果女方礙於他方等各種原因決定流產,那麼這個後果應當自己承擔,即使是子女的血緣父親,沒有責任,這是女方自己決定。
基於以上的原因,在女方流產後向男方主張所謂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9樓:匿名使用者
打掉孩子對女人來說,無論是身體或者是心理都會造成很大傷害。男方有良心的話,應該給賠償費。
10樓:敏
女方懷了你的孩子,你是有責任的,女方要求賠償是合法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要不同意打掉孩子,你男方是沒有權利要你幫我打掉海。如果說你方願意,男方也無從干涉。如果說男女方要不同意打掉孩子,男方要實行暴力的情況下女方可以起訴他。
12樓:新疆潘律師
《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解釋中,並無墮胎造成精神損害的依據。
是否墮胎選擇權在女方,男方的意見和態度並不影響孩子出生後,男方承擔法定的撫養義務。因此終止妊娠應當是女方自願選擇的,不屬於男方對女方人身造成的損害。沒有侵權就沒有賠償。
女方以終止妊娠為由向男方索賠沒有法律依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生孩子是男女雙方的事兒。女方懷孕男方肯定是有責任的。所以你方如果不同意打掉,要求男方賠償當然是合情合法的。
14樓:胡可
合情合理但於法無據。也不至於上升到法律層面。
15樓:zhaiyiqing摩羯
如果女方自願同意**是不可以賠償的,而如果男方使用暴力,恐嚇等等手段去威脅女方**,女方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的,但是孩子是無辜的,生命很珍貴,不要做自己後悔的事情。
17樓:123554c摩羯了
哈哈。這個按道理來說合法,但是這都什麼年代了。能結婚能養得起就生呀。如果不負責任或者沒有能力或者沒有結婚就最好打掉,這個是對大家的負責。
18樓:小莫
畢竟是雙方責任,要求賠償也合理。
19樓:從化助聽器
這種事一般都是私下協商的
20樓:別跑我要吹口琴
合法。中國法律不禁止墮胎,可以去公立醫院,能提供相關證據。男方需賠償墮胎費用誤工費營養費甚至精神損失費。
女方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彩禮錢嗎?
21樓:華律網
如果女方是拿出離婚協議,提出協議離婚,那麼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出現了隔閡或是矛盾。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還有感情基礎,還沒達到必須離婚的程度。那麼你可以建議你們雙方一起坐下來談談,聽一聽對方心中的想法,由什麼困惑或不滿,能不能夠兩人一起解決。
感情來之不易,組成家庭也是緣分。儘量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如果你認為你們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那很容易,對方提出離婚,另一方配和就行了。
如果是一方提出訴訟離婚,另一方應訴就行了。由哪一方先提出離婚,對判決的結果並沒有什麼影響,原告與被告的法律地位是一樣的。不要認為作為被告就是不光彩的。
**時,如實告知承辦法官你們的情況,如果你不同意離婚,在第一次訴訟離婚中,法官一般是不會判決你們離婚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先提出離婚,如果男方能證實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那麼女方就需要返還彩禮錢。
其他不懂的發訊息告訴我。
23樓:上海楊律師
因夫妻關係破裂而離婚不應返還彩禮,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4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表姐夫妻關係破裂,女方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彩禮錢嗎?
回答:不需要,但可以自己雙方自定,到法庭上雙方的財產是平等的,平分的。
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結婚時買的東西讓女方拉走,女方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回答:婚前的東西,比如的父母送的可以自定拿回。
協議不成,打官司敗訴怎麼辦?
回答:成了一切順利,官司敗訴財產依法平分。
希望對你有用。。。。。。
25樓:柒月_葬
看過這類的官司 好象不受法律保護的,那是私自下的協議! 給你東西,你給我婚姻!
但是女方出於人道原則,是應該退還給男方的!
最好找當地的村支部什麼的 或者出來箇中間人講講去法院 沒用
26樓:剛囡佞
。。。結婚後只有平分財產,沒有退還彩禮的。
找律師吧。
27樓:永恆的友誼
要,因為是他提出離婚
28樓:
別在這裡問人了,還是去找律師好好諮詢一下吧
結婚半年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錢彩
這種男人最喜歡斤斤計較,喜歡賭的人一般都脾氣不好,處在灰色邊緣難免會認識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看你什麼性格,潑辣的就三天一大吵,要有分寸切勿挑釁過頭,難免起殺心,時間長了等他不耐煩就不會要彩禮了,性格要是溫吞的,最好跟父母商量退一半就好,畢竟你搭了半年青春 只領了證,還沒舉行婚禮,彩禮沒用於女兒賠嫁,是...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嗎,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能要求哪些賠償嗎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如果男方起訴離婚,而女方認為男方在婚姻期間存在上述四項行為之一的且能出南示證據的,可以要求男方賠償。但如果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男方...
男方退婚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女方不退請問可以起訴她能要回來嗎
可以起訴。如果符合以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法釋 2003 19號 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