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言子o慎
聖經的發行量之大,普及面之廣,閱讀者之多,就是最好的說明。毫無疑問,這其中一定有著深刻的原因。**徒是衷心希望更多的人能從聖經獲得智慧,能因認識耶穌而得到永生。
所以他們將聖經送給朋友,甚至陌生人。然而問題就是**徒自己對聖經都解釋不清楚,如果朋友提出諸般的疑惑,常有無能為力之感。 《聖經》的描述能不能當作真實的記載來看?
在西方歷史上的很長時期內,問這樣的問題本身就可以當著是對神靈的褻瀆。那時候,《聖經》不但是神所賜予的福音與教誨,而且在幾乎所有問題上都是不容置疑的終極權威。在教會的眼裡,不論是道德,倫理,人性,歷史,還是自然世界的形成,《聖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只是近一二百年來,隨著科學與考古的進步,教會依據《聖經》所得出的不少論斷都被證明是錯的。多數人,其中包括不少信徒,也逐漸接受了對《聖經》的新定位:那裡面所記錄的,並不是神闡述人,而是人闡述神。
從字面看來,聖經確有很多地方是說不清道不明的。但不管怎樣,**徒始終相信聖經是神的話,因而不可能有任何錯誤,於是只有把許多疑問放在心裡。史威登堡在doctrine of the sacred scripture開篇說道:
「都說聖經是神所啟示的,因而是神聖的,然迄今為止,聖經的神聖性所在,沒有人知道。因為從表面看來,聖經並無特別之處,甚至顯得怪異,不如今日的名著一般優美。因此那些以自然為神,自恃聰明的人,很容易產生誤解,從而輕看聖經。
他想:這寫的都是些什麼?這是神的話?
無限智慧的神就這樣說話?聖經的神聖性從何而來?還不是**徒的宗教感情而已!
」1. 單從字面看來,聖經有些地方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例如,有聖經說到神後悔,「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創6:5-6)「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3:
10)又有聖經說神絕不後悔,「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民23:1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
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15:29)
2. 有聖經說:「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
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結18:20)又有聖經說: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的名。
」(耶32:18)似乎也自相矛盾。
3. 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7-8)可我們明明知道,並非所有我們隨心所欲的祈求,都能得到成全。
4. 耶穌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路6:20)「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路6:
24)可我們明明知道,主絕不至嫌富愛貧,偏心待人。
5. 耶穌說:「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太23:
8-10)有人據此證明不該有牧師的稱呼,可他們卻有教師的職分!
6. 單從字面看來,聖經很多地方對我們都是沒有用處的。諸如舊約獻祭的條例,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等等;會幕的製作擺設,約櫃,施恩座,基路伯,金香爐,金燈臺,陳設餅,祭壇,祭司的服飾,等等,這些都有詳盡的描述。
7. 單從字面看來,先知書很多地方也顯得奇奇怪怪的。例如,「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我說,要拿著你所買的腰帶,就是你腰上的帶子,起來往幼發拉底河去,將腰帶藏在那裡的磐石穴中。
我就去,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將腰帶藏在幼發拉底河邊。」(耶13:3-5)「耶和華曉諭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說,你去解掉你腰間的麻布,脫下你腳上的鞋。
以賽亞就這樣作,露身赤腳行走。」(賽20:2)
8. 又如,「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
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結5:1-4)
9. 單從字面看來,耶穌有些行為也遭到人的質疑。例如,「耶穌餓了,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著什麼。
到了樹下,竟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早晨,他們從那裡經過,看見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
」(可11:12-14,20)有不信的猶太人說耶穌因為自己餓了,連一棵無辜的樹都不放過,何況當時根本不是收果子的時候。
11. 單從字面看來,耶穌的話有時也讓人費解。例如主說: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括號內註明原文是說「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或許譯者也覺得費解,因而在翻譯時作了轉變。
12. 單從字面看來,舊約聖經所描述的神似乎是易怒的,殘暴的,報復心強的,難以取悅的,偏心待人的。所以有人說舊約的神不是新約的神,舊約的神令人畏懼,新約的神則容易親近。
13.「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
28「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加2:16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4,26
以上所舉的例子僅是少數,事實上,早已有人批評聖經錯誤百出,自相矛盾。雖然其中有很多指證是有意挑剔,吹毛求疵,但依然有不少地方連**徒學者也說不清楚,因為從字面看來,聖經確有不少難以調和之處。我們不能因自己的信心而回避這些問題,而應該盡力解決這些問題才是。
世人並不知道,甚至**徒都不知道,原來聖經並不是單單賜給人類的,天上其實也有聖經。因為天使並不是十全十美的,十全十美的只有神,所以天使也需要在生命和智慧上不斷走向完全。聖經乃是神的啟示,不僅適合天使的智慧,也適合世人的悟性;天使和世人都從聖經獲得智慧。
既然聖經同時為天使和世人所啟示,自然聖經就有多重涵義。或者說,聖經字面的意思裡面隱藏著屬靈的涵義;字面的意思與屬靈的意思有一種對應的關係。這種關係可以比作人身體與靈魂的關係,互相對應,又連成一體。
所以說,聖經字面的涵義只是一個表面,真理還在於屬靈的涵義。如果把聖經比作一個人,這個人有些地方是裸露在外的,其他地方是穿著衣服的。這就是說,聖經有些地方的意思是顯而易見的,有些地方則是隱藏的(參看dp220,life94-95)。
忘記神的人,以為神忘記了他;遠離神的人,以為神遠離了他;離棄神的人,以為神離棄了他。「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代下15:2),這也是表象,然事實卻是——「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4,15)。
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就不會覺得聖經自相矛盾了,也能透過表面看到事情的真相了。這好比自然界的太陽,表面看來,似乎圍繞地球轉動,東昇西落,但事實卻是地球在圍繞太陽轉動。前者是表象,後者是事實。
只要我們不把表象當成事實,在口頭上我們說太陽升起又落下,這是無傷大雅的。
有人說,舊約聖經所描述的神似乎是易怒的、殘暴的、報復心強的、難以取悅的、偏心待人的,這只是表象,與當時以色列民近乎迷信的崇拜,以及對神膚淺偶像化的認識是息息相關的。可以說,在他們眼中,神就是這樣的一位神,以為所承受的災難和病痛是神的咒詛和懲罰。其實痛苦和災難都不是來自神,而來自魔鬼;也不是神要咒詛他們,是他們自取咒詛。
但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如果他們認為神是易怒的,施行報應的,因而敬畏神,遵從神的命令,就能因此得著益處。
如果不能透過表象看到事實,讀舊約聖經常常會使我們感到壓抑,比如下面這兩段聖經:
1.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厭棄我的律例…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你們要吃,也吃不飽…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利26:27-39
2. 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你在城裡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咒詛…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黴爛攻擊你…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耶和華必用癲狂、眼瞎、心驚攻擊你…你聘定了妻,別人必與她**;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內;你栽種葡萄園,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你的兒女必歸與別國的民…耶和華必攻擊你,使你膝上腿上,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無法醫治…你生兒養女,卻不算是你的,因為必被擄去…這一切咒詛必追隨你,趕上你,直到你滅亡…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他要吃兒女的肉,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因為他一無所剩…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又必將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樣疾病,災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申28:
15-68
如果**徒不是從聖經,而是從其它宗教典籍看到這些話,一定會說他們的神是何等殘暴、易怒、報復心強、難以取悅。我之所以這樣說,因為作為**徒,我知道**徒的心理,對這樣的話容易越過,不願意面對這些問題,其實我們需要做的是正確的解決這些問題。表面看來,這些災難和痛苦是神加在他們身上的,因為當時以色列民的信仰程度,僅此而已,於是神也就按照他們所能認識的程度向他們說話。
其實事實乃是——「完全人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箴11:5)神有豐盛的慈愛,不會咒詛人,是人自己的惡咒詛自己,懲罰自己,這是屬靈的律,與自然界的律同理。好比一個人枉顧自然規律,飛身撲火,必受損傷,其中的道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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