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離了,已成定局,那就不能吃回頭草。如果那個男人真的愛你,就不會自己出現錯誤後,不管什麼原因,仍然選擇離婚,他是不負責任的男人,你會找到更好的歸宿。找點事做就不會胡思亂想
感覺單身一輩子好,假如老公背叛我,那個女人跟著老公一起回家,我給老公做的東西,我放下手,那個女人在
2樓:扎龍蟈蟈
你在這裡當個嘀嘀咕咕的也沒什麼用,這老爺們兒已經不要你了,其實你應該選擇自己正確的生活方式,這樣的男人是不可取
不要一天跟個怨婦似的,誰也不欠你了,你應該有自己的生活
假如結了婚,老公背叛我,後來老公說不背叛我了,那個女人不讓我好過,如果老公保護不了我,我會想著要不
3樓:home欠你的明天
背叛只有0次和1萬次。還有,女孩子本來就是弱勢群體。找個老公就是保護自己的,如果這都做不到還結婚幹嘛?
假如談戀愛結婚,老公背叛我,那個女人不讓我好過,我報復那個女人,老公幫她,我有理,不讓我說,老公害
4樓:匿名使用者
親愛的,讓自己好好的過
好嗎?不要有那麼多的假設,如果事情真的發生瞭如果在你們兩個人之間真的出現了第三者的話。那你不要再做其他無謂的東西了,因為如果你們兩個沒有問題是不會出現第三個人的。
所以,如果真的是有這樣的情況,那就放手吧。
5樓:期待和你的戀愛
智障,假設個事情都扯不清楚。
假如談戀愛結婚了,老公對別的女人好,他請別的女人吃東西,如果我跟老公和好,他說以後不背叛我,但他想
6樓:
婚姻就你一杯白** 太多的人總是對婚煙有太多的期盼 須不知 婚後的愛情變得平穩,平淡,無味,兩個人要過經營一個小家, 又是談何容易的事情啊?、 兩個人在一起,就要共同努力啊,比如製造一些浪漫出來 就要看你們兩個人了,其實也不必太在意的啦 雖然我還沒有結婚,但是我是這麼認為的,只要兩個人感情好 到了一定的階段,感情就變成了一種親情,而這種親情卻是珍貴的 所以不要想的太多啦 可能是你老公最近太忙啦什麼的,所以沒有顧及你的感受 相信以後會好的啦。
世界好黑暗,覺得活著好累,不想活了。假如談戀愛結婚了,老公背叛,那個女人不讓我好過,就害我,我如果
7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是要經歷得和失,不要計較得失,學識放下,開心是由放得下開始,開啟心窗看世界,世界還是那麼美好
8樓:張先生好
這不是你的問題,你只是懦弱罷了!你老公人不行! 你直接蒐集他出軌證據,法院起訴離婚,分財產。然後重新找個更好的男人! 現在男人多的是!
9樓:匿名使用者
爬至最高點,往下跳,十八年後,又是一名少女!
假如跟老公離了婚,我要求複合,他就要我做什麼事情,要我證明給他看,才跟我在一起,我要上班,得要很長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四處宣揚單身好 卻還要走婚姻這一流程 那說再多都是矯情
感覺單身一輩子好,假如結了婚,傭人不讓我進老公呆的房間,我不敢進,老公就帶別的女人進他的房間,我就
11樓:峰哥是努力的
可憐的朋友,你要強勢一點,你是他娶回來的,應該理直氣壯讓那個女人滾出去,如果你的老公不知悔改,就乾脆跟他離婚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離婚吧否則你會過的很痛苦
假如結了婚,老公的前妻不讓我好過,傷害我,我報復她,老公說我做得不對,老公對她前妻好,請她吃飯,我
13樓:冬熱夏寒
都是這樣的境地了,你還能忍呀。
如果他控制了你的人身自由就去告他,如果沒控制你的人身自由,為何不選擇離開呢。
暫時的懦弱會導致一生的痛苦。
希望能幫助到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不該跟他過~他心裡想的唸的還是他前妻,根本沒你什麼事。
15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談談長痛不如短痛
假如結了婚,老公背叛我,後來老公說不背叛我了,那個女人不讓我好過,如果老公保護不了我,我會想著要不
背叛只有0次和1萬次。還有,女孩子本來就是弱勢群體。找個老公就是保護自己的,如果這都做不到還結婚幹嘛?假如談戀愛結婚,老公背叛我,那個女人不讓我好過,我報復那個女人,老公幫她,我有理,不讓我說,老公害 親愛的,讓自己好好的過 好嗎?不要有那麼多的假設,如果事情真的發生瞭如果在你們兩個人之間真的出現了...
假如結了婚,老公很有錢,我沒錢,他不主動給我錢,他給我買了一件衣服,對於我來說是我所擁有錢的好多倍
不用,婚姻期間的花銷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不能在離婚時追回 還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老公知道對不起你。他真愛你。你心變了。結婚後他所有婚後所賺 的錢都有你一半 送你的衣服屬於無償贈與 你的青春是無價的 你還覺得是你賠他錢而不是他賠你錢嗎 對於這樣的問題 婚姻法會給你個明確的答...
結了婚的女人會向老公要家用嗎,結了婚的女人應該把工作放前面 還是應該把家庭放前面呢
既然是補貼家庭的支出,當然是雙方共同承擔,談什麼要不要的。夫妻雙方結婚後的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就是說你的就是他的,他的就是你的。除非你們有婚前協議,協議婚後aa制。否則的話,這樣的問題不用問,兩人的錢放在一起花啊。什麼叫要家用?要是什麼意思?本來就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錢。要什麼要。關於補充問題 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