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離婚十年了,離的時候沒要撫養費,孩子現在十三歲,請問還能

2021-03-27 05:43:51 字數 1890 閱讀 4207

1樓:大明

如果當時沒有約定,可以的,協商或訴訟解決了。

我和老公離婚二年了,離婚時未談孩子的撫養費。請問還能問前夫要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在未滿18週歲之前丈夫都要給撫養費的,除非另有協議!法律有規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會2年了,才想起這事,晚了吧。

4樓:律師

當然可以的。好好商量以下,畢竟孩子是共同的。

和前夫離婚多年,當時孩子是判給他的,離婚時孩子他也沒帶走,現在撫養費也不給我該怎麼辦?

5樓:金星百合

你的孩子已經上大學了,按常規推斷應該已滿18週歲。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父母沒有法定義務再承擔子女的教育費用,所以,我認為應該讓你的小孩發揮一下主動性,一是申請學費減免或助學貸款,第二最好能夠去打打工,情況好的話一個學期也能掙到上千到幾千塊錢。

有不明白的請繼續追問。

6樓:匿名使用者

7樓:黃榮澤

也是你的孩子,養唄。讓孩子知道就行。

我想問下,我和前夫離婚有四年了,我們有個女兒已經五歲了,離婚時女兒歸我,一直以來都沒要撫養費,請問

8樓:浮雲

不能,撫養費跟探視權是兩碼事,你可以帶小孩躲開他。

9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你是要要的,一個父親要看女兒,這也是人之常情。想通了也就沒什麼煩惱。

10樓:林勝仁

你的協議有要求撫養費嗎,如果有,他不給,那你有權終止探視權

11樓:開心果

可以,不過人道來說,,,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他遠點,他不知道你在哪也看不到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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