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感情已破裂,男方有外遇,但沒有足夠證據,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如何在和男方一起生活

2021-03-28 22:20:05 字數 5432 閱讀 1217

1樓:淺藍水滴

還調節什麼,當然是離婚了

告訴你吧,他們的女兒一定也知道家裡出什麼事情了,他心裡多煩他們知道嗎???你覺得這樣對這個女孩有什麼好處嗎??

既然有外遇,就是有外遇,不管你靈魂出軌還是肉體出軌,我想沒有女人想和別人分享自己的老公。

女方現在天天看她都煩,怎麼可能還住一起,一想到她老公和別的女人在一起的樣子,誰受得了!!

為了女兒著想,也要離婚,現在的孩子很開放的,沒有可能想不開,自己的爸爸這個樣子,讓媽媽這麼難過,一定不會想不開的

2樓:陶陶媽媽

挺難辦的.夫妻之間的事,外人其實是幫不上忙的.如果你還想保全這個家庭,就對男方提出要求,要求他杜絕外遇,他如果不承認你也要要求以後不會有此類事情發生.

看他的態度,如果他真心想和你生活在一起,你試著原諒他一次.如果他死不悔改,你也無法忍受他,那麼先分開一段時間,看能不能適應自己生活,如果能就離開他.但一個家庭的破裂對孩子是最不利的,尤其是女孩,但願你們能化解矛盾,祝你幸福.

3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亂猜疑,到了更年期.亂想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不應該離婚。

我認為原配的妻子是比較好的,外遇大部分都是玩玩而已,你老公有外遇,有可能和你有關係,你可以檢討檢討自己,平時生活中有沒有達到他的性要求。

他不同意離婚,肯定還是捨不得你們的。畢竟你的女兒都這麼大了。

5樓:匿名使用者

要搞清楚不同意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可能是還愛著你,也可能只是為了面子,為了形象。

6樓:匿名使用者

實在過不了就離 沒有離不了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不願離,你又拿不定主義,證明你還對他有感情的,現在只是心裡上暫時難以接受他而已,我想你們還是暫時分開一陣子,好好考慮考慮,畢竟離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你們還有個這麼大的女兒。

夫妻雙方感情早已破裂多年,男方一直不同意離婚,後來妻子有了外遇,這時候離婚法院會怎麼判決?

8樓:匿名使用者

看出來是男方不願離婚的,可能對對方存在的期望與愛,也可能是貪圖著生命。當外遇的證據充分的前提下提起訴訟的話,判決的共同財產優勢會在男方,而未歸入共同財產的就各歸各的,男方也可以從女方財產中得到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首先如果當事夫妻雙

方都沒有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當然不會沒事找事的。畢竟需要有人花訴訟費才有官司打。

然後說下重點:2種情況:如果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已經分居1年半(2023年新規定16個月)任何一方提起訴訟是可以不做任何調節的情況下宣判離婚的。

這個很正常,不論是之前有沒有外遇都無所謂,都會宣判離婚,唯一涉及到財產分配問題以及兒女撫養權和老人贍養等可能會在當事夫妻提出要求裁定時成為依據。如需要詳細瞭解可以追問我。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沒有任何婚前協議(公證或非公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但沒有分居,或沒有達到分居的程度。丈夫不情願離婚,妻子又在這後來有外遇的話妻子起訴丈夫離婚。法院講做出2次調節,每次調節時隔約1個月。

如果未達成調解目的,會在半年後宣判離婚。妻子因為有外遇可能在財產分配上會吃點虧。如果是丈夫訴訟離婚的話最多也是為了財產分割。

這個按具體情況判定。還有疑問可以追問我!

10樓:e神狂人

女方的責任。。。男方獲得的利益將大一些

11樓:張明律師諮詢

如男方有證據證明女方過錯,女方需要賠償。

12樓:聆聽你的纏綿

怎麼判,現在房產上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協商好

夫妻感情破裂,和男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這個時候女方又有了外遇,男方知道後還是不同意,請問女方應該怎麼

13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必須確認:這個家庭沒有挽回的必要了。

另一方不同意時,你要到法院起訴,儘管不會判離,但對你下次起訴是有利的。

接下來,就是分居了,如果他硬要和你同住,你可以拒絕,並最好留下證據。

在兩年期間,你還是已婚女人,最好不要有婚外感情的發生。

因為第三者介入,可能會讓你在判離時的財產分割上,對你不利。

即使遇到合適的人,也要剋制,和對方講清楚利害關係。

15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實在想離婚,就去法院起訴吧。

16樓:小精靈

可以向法院起訴了,期間會有一個過程。

17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到法院申請離!在等!2年左右法院認為夫妻關係破裂,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1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起訴離婚吧!不過有外遇就不好辦了!還是詢問一下律師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通過法院吧    真的沒法生活下去了就離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走法律程式了,讓法官來解決了

21樓:

在男方朋友那邊大肆宣揚

男方有外遇,要求離婚,女方不同意,如果通過訴訟,法院會判嗎?男方有外遇這事目前沒有證據.

2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請明確一個概念,婚姻雙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這個跟雙方有沒有回外遇沒有直接關答系。有外遇本身不會剝奪他提出離婚的權利。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感情破裂,不管基於任何理由。當然,有外遇也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而已。

因此,男方有外遇的情況下,男方和女方都有權提出離婚。不管你沒有沒證據。

法院會綜合考慮你們雙方的感情狀況,如果感情確實破裂,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另外,其中一方即使有外遇,對財產分割也影響不大。

23樓:螢火蟲很無聊

哇,這個問題提得有點凌亂耶,你是哪方啊?男方有外遇了,女方不同意離婚,然後男專方就屬向法院訴訟離婚?然後,外遇的事目前沒有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有關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點點點,此處略去n字)(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時,《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從上述規定可以得出結論,法院應該會判!

對於你所遭遇的事兒,我深表遺憾,你應該是女方吧?既然那男的都這樣了,就算了吧!

24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律師,稍有點水平,就能讓你離婚。

女方有外遇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25樓:正商觀察者

女方在婚內出軌,明顯違反法律的行為規範和道德的底線,屬於對家庭的背板和不忠。但是,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女方想離婚,且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

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另外,如果男方是軍人,就另當別論了。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軍人配偶要求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6樓:訟師mr.柳

你好,如果女方堅持離婚,女方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只有這一個辦法。祝你好運!

-----------離婚律師柳基偉

27樓:匿名使用者

說簡單也簡單 說複雜也複雜 只看你想咋辦!

我倒是有個方法可以給你說說!

28樓:左公右婆

心已不在,何必強留,既已出軌,那麼淨身,讓那個男人出面,協議一張,贖身款,離婚的條件,看下她在對方眼裡值多少。

29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這個問題挺好解決的,你的老公不離婚的原因是什麼?你可以試著用一個方法,不用你說,你的老公就會主動和你老公離婚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提出離婚起訴,法院會判決的。

31樓:蘇山舒溶溶

事件中的女兒年齡多大,如果有一定行為能力,法院通常按她選擇的做出判定。

另外說點題外,事件中男方不能控制自己脾氣,對家庭成員用暴力,確實不對,如果不能改,離婚也沒有辦法的;其次,女方不是有德之人,未曾離婚在有女兒的情況下,又發生外遇,屬不貞不潔之人。整個事件中,女兒是受傷最大,不管以後離婚判給哪方。

32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老公結婚六年了,覺得沒有意思想離婚,

33樓:雷石律所崔應祥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可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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