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分居半年多了,都沒聯絡,想離婚,可男方不同意,老說報復的話,我該怎樣才可以離婚

2021-03-28 22:36:39 字數 6567 閱讀 2603

1樓:甘道夫

訴訟離婚程式

1、蒐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問題。所以要蒐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

養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影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影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

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

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後15日之內未上訴那麼判決生效,一審結束。

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於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

2樓:l拉拉小姐

分居半年以上已經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離婚了!找個好點的律師事務所就搞定了

3樓:蒲從清

跟哥我混,男方絕對不敢找你的麻煩

4樓:缺餃子

果斷分,渣男一個!現在不是還有警察麼?

我跟我老公分居差不多一年了,想跟他離婚,但他死活不同意,說離婚那是不可能的,拖也要把我拖死,整天就 30

5樓:愛喝粥

怎樣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老公已經涉嫌威脅恐嚇了,你可以報警的,如果你怕他上門尋仇你可以找到相熟的朋友親屬,先暫住他們家,然後馬上找律師起訴離婚吧,不要拖了,做決定果斷一點,我怕他看出些什麼再採取下一步更強硬更偏激的措施,到時你沒辦法脫身,就真的求救無門了。如果你現在30不到,你的人生起碼還有

五、六十年的人生路可以走,不要讓這種痛苦拖得你太久。如果尋常夫妻吵架,我一般勸他們溝通調節,你們走到這個地步了,再談挽回都晚了。

7樓:wyy快樂挺好

你老公他還愛著你,只是他愛你的方式太過激了。他懷疑你出軌,你得跟他說清楚。讓他找出你出軌的證據來。

毫無頭緒的就誣陷你,你別忍氣吞聲。離他遠遠的,分開一段時間,讓他自己冷靜冷靜。如果你們的感情無法彌補,無法重歸於好。

那你就走法律程式,用法律的**保護自己。

8樓:濟南楊勇

我想知道這個分居是誰先提出來的?

按你說的,應該是你離家吧?

你也沒說什麼原因導致的分居,一個女人,動不動就離家,這樣,顯然不好,遇到問題不要回避,要面對,要解決,先不說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更是你的不對。

當然了,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家也是一樣。如果你實在不想過了,協議離婚不行的話,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他還是不答應的話,過半年也就是六個月後,你可以重新再次起訴。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之間真的沒有感情了,分居半年以上,不論他同不同意,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給他一次機會,不悔改就起訴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的,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長期分居,感情破裂,而且他還誹謗你,所以可以上訴離婚,好像是這樣的,可以離婚成功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起訴離婚,態度堅決一般第一次都會進行調解,不會判定離婚,然後過一段時間再訴訟離婚,這種情況下就會判離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2年沒有性生活的可以離婚。你去法院起訴離婚吧。最多熬2年就判離婚了。一次性生活都別做。

13樓:德系重型

簡直是笑話,現在到處都在打黑除惡,他敢把你怎麼著? 有事直接報警,次數多了,警察會收拾他,找個律師諮詢下你們的情況,然後根據律師的建議,該起訴起訴,該怎麼樣怎麼樣,別怕! 還有,記得采納我!

14樓:啟蒙

你可以起訴離婚,第一次法院不給斷,你要有分居半年的證據。半年後再起訴法院就給斷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法院告他嘛!第一次可能判決不下來,隔六個月再去,法院會直接判決離婚的!

16樓:沒有灰塵的眼睛

都已經這樣了 他還不放手 這樣的男人直接法院起訴

17樓:古錢之緣

做個男心腸怎麼會這麼小?像這樣情況,首先你要是斷定連調節和思想工作要都沒用的話,你現在已分居一年,你在好好在外面躲個幾個月,只要滿兩週年分居,然後你在起訴到法院去,法律條規會自動給你解除婚姻

18樓:春花秋月

建議你去問問律師,然後申請離婚。這樣的確實過著沒意思,本來倆人在一起是幸福的,這樣折磨你有啥用?自己想清楚,真的過不下去建議走法律途徑,沒啥的。離婚不丟人。

19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就可以申請離婚的,經法院調解不行的,可以宣判離婚的

20樓:chine說

你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等雙方冷靜下來,再好好的說說,能解決儘量解決,實在是解決不了的,就各走各路,該怎樣走就怎樣走。

21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婚後生活了多久感情破裂分居的呢?你的老公不想和你離婚是因為捨不得,但是他挽回的理由有點太不盡人意了,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你的老公如果能夠好好對你你還願意離婚嗎?是不是你的心裡早已經有了別人

22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一下律師,按法律法規辦事。不是他說了算的,不能蔑視法律,一定要讓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23樓:百度使用者

那你到底有沒出軌,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誤會你?

24樓:可憐蟲白羊

法院起訴啊!這是婚姻不自由啊!

堅決離婚!

25樓:幸福健康靖哥哥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你們可以協商協議離婚,可是從這個感覺看他十分愛你,所以你們要還是要好好地把問題的癥結給解開,要不然這即使離婚了以後,也會有懷著疙瘩,可能會有別的事情發生。

我和我老公已經分居一年多了,我們已經感情破裂了,我想離婚,可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不肯協議離婚的話就繼續分居,分居兩年可以理解為感情破裂,然後上訴法院,請求解除婚姻狀態,但是前提是要有人可以證明你們確實分居了兩年或者你老公承認你們已經分居了兩年

27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分居長了就可以離婚,你可以起訴

28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沒有性生活達到一定時間就可以離婚了,不同意也沒用,具體時間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29樓:慕容落霞

找律師諮詢。儘量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30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院起訴!兩年沒同居的可缺席宣判

31樓:悲傷的男人

婚姻法32條規定的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破裂,訴訟的話,應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我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沒有孩子也沒拿結婚證,我們結婚才五個月,已經分居兩個月了,因為剛結過婚就打

32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你們在法律上頂多算婚前同居,可能在老家辦了婚禮就算結婚了,但在法律上以登記結婚,領結婚證為準,你這個不佔優勢,要考慮清楚

33樓:四川張培律師

報警!!你現在受傷了沒有!!??你們是同居關係!!不存在結婚!!

34樓:紐崔萊1李琳

沒結婚證你們不是夫妻啊,在法律一點關係也沒有

35樓:匿名使用者

真夠杯具的,既然沒有結婚證就走唄,威脅你,找警察叔叔

36樓:匿名使用者

沒拿結婚證就是沒結婚啊 威脅你可以告他了

3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根本不存在離不離婚,協商好,把應該退人家的東西都退人家,比如什麼彩禮還有亂七八糟的~~當然話也要和男家的長輩說清楚!

3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就是了,反正法律上你跟他沒關係

39樓:隨心所欲

打你就報案,早點分開

大家幫下我,老公和我分開半年了,我想申請離婚,老公不同意,怎麼辦?

40樓:天津市劉律師

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子女撫養其實是相當複雜的問題,可看多方面的條件,如子女生活環境、父母撫養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訴前與律師面談,制定適當策略,以爭取達到你的要求(是爭取子女撫養權或是不要子女撫養權)。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我和丈夫已經分居半年,現在雙方都不聯絡,不知道我們的婚姻是否

分居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實質問題,或許就是盡頭 原因是什麼?這麼久了,難合了吧 我老公有了新歡已和我分居一年了,昨天他和我吵架時說再過半年我們的婚姻關係會自動解除。傻啊 去抓現場證據啊 離婚他一分都得不到 哪有婚姻自動解除的 你被老公騙了 這男人沒用了 離了吧 對的,這種男人沒心沒肺,不要 沒有證據...

請問律師, 我結婚兩年多了,和男方家分居兩年多了,感情不合。去年9月起訴過一次,沒判離婚。我是想

你們已經分居2年了,的確是感情完全破裂了,既然現在法院還沒有判你們離婚,那你還要重新起訴,如果你堅持離婚的話,這次法院一定會准許你們離婚。如果現在他們家再到你父母家騷擾你們的生活可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對於一個不講道理的人來講,你說什麼他們都聽不進去的。等幾個月後,二次訴訟會叛離。他擾民就報警。你既...

你好,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多了,想離婚,要小孩,怎麼辦

一是關鍵看你們感情破裂沒有,這才是離婚的條件,二是如果感情破裂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關鍵看誰有利於孩子成長,法院即判歸誰。不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法院看誰有撫養能力,孩子就判給誰。女人帶個拖油瓶真的不好再嫁,難道你想孤老一生麼?你好,我和我老公已經分居三年了,現在我想離婚,但我不想要小孩,我該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