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下聘禮因男方想退婚但又不說出口並向女方家裡鬧騰要求女方退回彩禮錢。還要告上法院

2021-04-01 09:27:36 字數 1241 閱讀 4292

1樓:匿名使用者

在農村約定婚事男方的「彩禮」佔比確實不小。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都要遵守自願、平等原則,禁止買賣婚姻。

男方已向女方送達了「彩禮」,體現了傳統民俗約束下男女雙方婚姻的約定,但這正違背了我國《婚姻法》的婚姻成立原則,不管男方以任何理由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女方都要依真實情況酌額退還,這種做法是道德觀念的體現,也是解決男女雙方婚約的有效途徑。

2樓:匿名使用者

問他家人!下了訂金的貨,後來不買了。他要賠損失與違約,沒有貨主退訂金的道理。到天上他都無理

3樓:哎咩富哦

傳統觀念而已!只要有足夠的證明法院會判退的

4樓:煙煙朦朦

肯定要退的,本來這個彩禮就覺得是賣女兒一樣,既然沒有結婚那就應該把彩禮退了,但是作為賠償,可以少退一部分。

5樓:安妮zzz擦

我覺得女方是不需要退回彩禮的。

6樓:w琛琛

不能全退肯定還要扣一部分做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法院是不收理的,至於女方可退可不退

男方要求退婚,彩禮錢女方能返還嗎?

8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彩禮是中國bai幾千年來的一種婚du嫁風zhi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dao為妻時,先向專女方家裡下聘禮屬,聘禮的數額一般不會太少。但是並不是下了聘禮之後兩家就一定會成婚,在女方要求取消婚約的情況下,男方的彩禮能否要回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由於在農村地區,很多家庭因為給付彩禮而債臺高築,那麼在離婚時,是否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也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倘若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是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當離婚時,要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並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雙方並沒有結婚,分手依法是可以退還彩禮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啊,還沒結婚可以要回來

女方想退婚怎麼才能讓男方開口說退婚

這個只要自己想就直接說吧 不要想那麼多的佔便宜 既然不合適,就早點說明才好 女方想退婚,應該怎麼和男方說?急,求助 直接說心裡的真實想法 不管你怎麼說 反正退婚已經是傷害到男方了 直接說心裡的想法 這樣以後心裡至少不會內疚 如果真的沒有感情 那現在做決定對雙方都好 說內心的想法 然後該還的還給人家 ...

農村男方提出退婚彩禮錢還能要回來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本案中,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

訂婚半年了,男方提出退婚本來應該退彩禮的因為男方不給女方家面子

退出彩禮是應該的,但要求賠償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法院調解,具體情況你還是花200元先諮詢律師吧,他會給你出主意的 還沒有結婚就看你們自己怎麼處理了,沒結婚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好像不保護訂婚吧 彩禮屬於饋贈,不受法律保護,看你想給還是不想給了 畢竟以前一起過不完鬧成這樣吧 這個可以吧,關鍵要好好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