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結婚不到兩個月,作為女方,我提出離婚,彩禮錢和買三金的那

2021-04-08 19:25:40 字數 914 閱讀 4172

1樓:曉寶貝

既然決定不在一起,要他的那些東西幹嘛呢。別讓人以為是騙婚。

了要離婚,男方給女方買的三金和彩禮錢需要退還嗎

2樓:張學拓

結婚過一段時間了,就不要退,只涉及目前的財產分割。沒結婚,女方提出的要全退,男方提出的,三金退禮金退大部分

3樓:蚌蚌咖

要退換彩禮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沒有領證的。2領證沒同居的。3使給予方家庭造成困難的。可以考慮給退彩禮,希望採納採納,謝謝了

4樓:鄉村買盤手

一般不退,協商著來吧。

我是女方訂婚不到兩個月要退婚男方給的彩禮,彩禮包括三金,格外給買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有規矩的:女方所有接受的物品,都要全部退回。高額的請吃飯局,也應折價退款。

否則,男方找麻煩,女方理虧,也丟面子。如果搞僵了,上了法庭,只要男方有證據,會得到支援的。

建議:既然不同意訂婚,退完東西留個自尊,人前能抬頭做人,人後無人議是非也好!

6樓:達叔愛蘿莉

沒有結婚就應該全退,衣服和鞋子估計量身買的,對方估計也不會要了,其他得退了。這樣對雙方都好,切不可貪財。如果有其他事項,可以協商。

7樓: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

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8樓:匿名使用者

講究點的就都退吧,人都不要了,東西還要它幹嘛呢?

結婚兩個月已經領證,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沒有實質性的同居在一起,時間又短,是可以退彩禮的,但是數目可以協商解決 婚姻法解釋 復第十條 當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

結婚兩個月

嘿嘿,我倆情況差不多,我也是才領證兩個多月,前陣子總是吵架,原因和你一樣,他一下班久紮在電腦前,一直到睡覺,每天兩個人講話的時間加起來不到一小時,心裡憋的慌.但是我這個是因為工作很忙,沒有辦法,必須要面對電腦.後來我就和他談心,和他溝通啊.週一到週五,忙就忙吧,到週末的時候,我們都是在一起的,所以現...

這樣兩個月不到能用190度電嗎,兩個月用掉1000多度電,電錶查了又沒問題,怎麼回事啊?

就當50天吧。190度,每天平均190 50 3.8度。不算多啊。熱得快一天3小瓶 應該功率2千瓦,用2度電。電熱鍋350w,0.66小時,2頓0.5度電。電腦功率,桌上型電腦300瓦以內,4小時大概用電1.2度。這樣加起來2 0.5 1.2 3.7度。所以,一天3.8度不多。如果您再用空調。我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