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戊戌戍甫
具體點什麼情況,哪家夫妻不吵架呢?多自己反省,請三思。
2樓:手機使用者
心直口快的結果。離婚不可能!你只是一時衝動。以後每說一句話都要多多想了再說。你老公也捨不得你。以後別離婚的念頭,心中就沒有無名火了
3樓:牆頭草不好
唉,如果你老公實在不怎麼樣,可以考慮離婚,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你就真不應該想著離婚,孩子就是無辜的
4樓:興華女
既然知道自己錯了,下次注意點就可以了,不吵架了。
5樓:qj喬
兩個人的思想如果沒什麼大問題,吵架的初衷也不怎麼壞的話,還是想想怎麼把婚姻經營好吧,
6樓:
不要衝動,珍惜身邊的人
7樓:手機使用者
覺得自己過得不開心就離吧
8樓:手機使用者
湊合過吧,看在孩孑的情上
9樓:志同道合朋友加
打生不如混熟。怎麼錯了呢?你想要什麼樣的生活呢?
我想要和老公離婚,可是要捨不得孩子,糾結我該怎麼辦啊?
10樓:樂觀的靚哥哥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可以考慮離婚,同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證明自己撫養孩子有利於孩子成長,同時最好證明對方撫養孩子不利於孩子成長。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11樓:匿名使用者
僅僅是「想要離婚」而已,有必須離婚的理由嗎?如果只是一時負氣,建議你們雙方冷靜一下。
衝動是魔鬼啊。
12樓:g關關關
還是要冷靜想一想,畢竟不是開玩笑的,但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也不要將就一輩子,冷靜冷靜,也不能為了孩子委屈了自己,離婚之後或許會有更好的生活,但是一定要記得不要忽略孩子
13樓:拾憶者
好好溝通,為了孩子,別動不動就說離婚,當初我和我媳婦就是沒有好好溝通所以分開了,我很後悔,相信他也是,寶寶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14樓:傑
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況你現在已經有小孩了,你不為自己考慮,也得替孩子考慮啊!孩子是無辜的。
15樓:&深度男人
如果真為孩子考慮、有孩子了就最好不要離、離婚後你也會很苦、或許你老公只是短暫的不乖!當然如果實在太過份、那該離還得離、
16樓:匿名使用者
說來聽聽,怎麼啦,問題是什麼?_?看看是不是一定要離婚?其實我也是婚姻的受害者
17樓:丨牡丹
胡鬧,相信你心裡的話。
18樓:不知道取什麼名字
果斷離婚,要求法院判孩子給你
19樓:超級無人能比的天才
為了孩子你忍忍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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