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以下法律規定,訂婚的聘金也就是彩禮,是受法律保護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也就可以肯定的講,你所說的訂婚的聘金也就是彩禮,是受法律保護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把東西還他,彩禮還他,吃飯、給你父母買禮物的錢折成金給他,這種家庭,趕快退吧,以後也是麻煩事兒,不過這種無賴,你報警也沒用,退不退婚的不是他說了算,又沒領證呢,怕啥,私了不了公了,找律師,上法庭
女方退婚首飾一定要折現嗎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你是女方你應該非常感謝,這婚沒有結成是明智的這種男人不要也罷,不夠大氣
一般說來是退原物的,沒有折現之說,從來沒有聽說男人要青春費,笑話,女方沒有要就不錯了,我們這裡從來都是男方補貼女的
折價,笑話,虧他們說的出來,要就要,不要就算(如果你確實受不了了)這個容易,直接到首飾店賣掉要個票就可以了,估計在6折就不錯了。
4樓:好吧好吧嘎嘣
青春損失費什麼的是沒有的,如果可以還是把金找個店賣了,雖然會少點錢,但是一勞永逸,不然鬧起來兩邊都不好看
男方要求退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這三bai種情況可以要回彩禮 du 一 雙方zhi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dao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專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屬,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
女方因為沒有感情提出退婚,女方要求退還訂婚戒指和項鍊
感情可以慢慢培養的,這理由沒有說服力,再者女方說退婚退還一切彩禮物品等理說當然,男方要求賠償也正常,至於罵人那是素和文明問題了 婚姻豈能兒戲,最好最快的辦法花錢消災,如果不想花錢,就用一字絕 拖 把該退的退了對於他們提出無理要求,你可以叫他們起訴至法院,畢竟我們是個法制社會不是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
訂婚退婚,女方不退彩禮怎麼辦,訂婚後女方退婚不退禮金怎麼辦彩禮糾紛該注意什麼
這種事情,首先是協商。協商不成功只能起訴法院解決。訂婚退婚,女方不退彩禮怎麼辦,可以協商解決。訂婚後女方退婚不退禮金怎麼辦 彩禮糾紛該注意什麼 當你的父母,要彩禮的時候,就己經意味著,賣兒賣女了 所以,要退,但是,不應該向你要,因為你只是個商品 哪有向商品要費的 要是都向商品要費,那麼,商人不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