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是詐騙還是經濟糾紛

2021-04-11 04:13:27 字數 2917 閱讀 8105

1樓:華律網

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經濟糾紛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

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係,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認識,被害人「自願處分」財物,被告人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害人受損。由於這種行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範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低調額低調額

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罪與一般的合同糾紛的區別,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甄別:

(一)根據我國刑法列舉的合同詐騙罪的五種表現形式可以看出,下列情形屬於合同詐騙罪: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這種形式主要是通過偽造、盜取單位公章、介紹信、合同章與他人簽訂合同,或使用作廢的合同書、介紹信與他人簽訂合同,以達到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或履行合同。這種情況一般是以小騙大、放長線釣大魚。

4、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貸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逃匿的。這裡一般要求行為人有主動躲藏的行為。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的。

(二)以是否有實際履行能力,來區分合同詐騙罪與合同糾紛。 如果個人或單位企業明知自己並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擔保,以騙取財物為目的,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財物的,以合同詐騙罪論。 如果個人或單位有部分履行能力,只是誇大或事後由於某種原因造成後來合同無法履行的,按照經濟合同糾紛處理。

(三)從實踐中區分合同詐騙罪與經濟合同糾紛。

1、看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欺詐行為。認定為合同欺詐行為主要看行為人採取欺詐行為的目的是否以欺詐他人錢財為目的,並且要考慮到詐騙行為與合同未實際履行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2、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或簽訂合同後無實際履行能力。

3、行為人沒有履行合同的原因。

擴充套件資料

詐騙罪刑法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樓:月半九九

(一)根據我國刑法列舉的合同詐騙罪的五種表現形式可以看出,下列情形屬於合同詐騙罪: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這種形式主要是通過偽造、盜取單位公章、介紹信、合同章與他人簽訂合同,或使用作廢的合同書、介紹信與他人簽訂合同,以達到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或履行合同。這種情況一般是以小騙大、放長線釣大魚。

4、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貸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逃匿的。這裡一般要求行為人有主動躲藏的行為。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的。

(二)以是否有實際履行能力,來區分合同詐騙罪與合同糾紛。 如果個人或單位企業明知自己並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擔保,以騙取財物為目的,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財物的,以合同詐騙罪論。

如果個人或單位有部分履行能力,只是誇大或事後由於某種原因造成後來合同無法履行的,按照經濟合同糾紛處理。

(三)從實踐中區分合同詐騙罪與經濟合同糾紛。

1、看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欺詐行為。認定為合同欺詐行為主要看行為人採取欺詐行為的目的是否以欺詐他人錢財為目的,並且要考慮到詐騙行為與合同未實際履行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2、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或簽訂合同後無實際履行能力。

3、行為人沒有履行合同的原因。

擴充套件資料:

詐騙犯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經濟糾紛有兩大類:

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智慧財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

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係,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經濟糾紛如何打官司,經濟糾紛的官司怎麼打

經濟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糾紛主要有兩大類 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 承攬合同糾紛等 二是經濟侵權糾紛 如智慧財產權的侵權糾紛 所有權侵權糾紛 經營權侵權糾紛等。經濟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經濟糾紛當事人和其他...

因經濟糾紛而強佔企業屬於犯罪嗎,如何界定經濟犯罪的判刑?

這種強佔企業的行為肯定是屬於犯罪的。經濟糾紛不能強佔企業。只能通過司法程式催促還款。屬於犯罪。經濟糾紛應該起訴到法院,讓法院來定奪。人沒有權利侵佔他人財產。如果債權人都這麼做的話,天下不亂了嗎?還要法院幹什麼?所以說辦什麼事,要走法律程式。強佔肯定犯罪,問題你要是一直拖著別人的錢不給,也是犯罪。經濟...

經濟糾紛法院會怎樣執行啊,過程是怎樣,應該怎樣處理

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書生效後就安排執行,一般是十五天生效,三個月後執行不下來可通知申請強制執行,公民有義務提供可執行的線索。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