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簽訂合同
復時二人署名。制
申請按揭貸款只能一人。
房產證上bai的du產權人與購房合同的署名人zhi是一致的dao,無論是否結婚,都依法確保雙方的共同產權。
如果還貸時還沒有結婚,雙方付款的金額可以按照協議或記帳的方式備案,屆時自行結清。
2樓:我就是味道
房產合同和房產證上寫上兩人名字就行了。兩人所佔份額相等。
3樓:王小崎
只要房產證上的第一人是你,第二人是你男朋友而且你又是住在裡面的就算分手了最少也會有一半是你的。
其實結婚沒結婚並不重要,法律講的是證明。
主:一辦來說都是男是第一人
4樓:匿名使用者
寫兩人的名字,產權份額各百分之五十。與婚姻無關。
5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好不就行bai了嗎?
當然財產要du各半了zhi,來律師處公證
dao吧!
愛是自私的,愛需要理回解, 陽光是燦爛
答的,生活多美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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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 ☆ ☆ 你 ☆ ☆ 幸 ☆ ☆ 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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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上海楊律師
你的問題太大了,問題不是很具體就很難回答了,這樣的問題最好到律師事務所當面諮詢為好。
7樓:鳳長弓
房產證可以2方都寫,算共同財產的。出錢的多少都不重要,重要的房產證有你的名字就有你的一半了。
8樓:兩隻小蘑菇
直接去律師行公證就行
如果買房我和我男朋友各出錢付首付,但商量房產證上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那這房子是歸我一個人的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倆拿結婚證之前買了房子登記在你一人名下,那麼這房子是你婚前購買的個人財產,產權是你一人的,和對方無關。對方有出資支付首付,那是對你的債權,和房產所屬無關!如果你倆拿了結婚證買房,登記在你一人名下,那是你倆婚後購買共有房產,沒有特殊約定和份額要求,那麼原則上一家一半權益!
有特殊約定除外!
10樓:唐廣凌律師
婚前一方購置的房產屬購買人的個人財產,婚後購置的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僅寫一方的名字。
11樓:廣含之
這麼沒信心 把退路都想好了 又怎樣不離不棄 鄙視 還結婚幹個球 算了把 你不夠愛他
我與男朋友準備6月結婚,他父母為我們買了一套房子,付的首付,房貸以後我們自己還,房產證上是我男朋... 30
12樓:匿名使用者
該住房屬於男方父母贈予男方的個人財產,其產權權益歸男方私有,和你無關!但是~~只要你倆拿了結婚證,從拿證那一刻起,該住房所有的還貸款項不管是你還是你男人支付,你都有一半權益,還有自還款之日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有你一半權益!但是整個住房歸男方。
第八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3樓:
從法律角度,簡單一點說,這個房產屬於你們共同的財產。但是不是雙方均等權益的。
婚前的首付占房產價值比例的部分,屬於你男友的個人財產。
剩餘的房產價值,由你和男友平分。不管婚後你出了多少錢,只要房貸是婚後還的,房產權益都由夫妻均分。
比如這套房子總價90萬,前面30萬是你男友的財產,後60萬由你夫妻雙方均分 那麼你的財產權益就是60/2=30萬。
就算房產證上只寫你男友一個人的名字,法律也保護婚後財產的夫妻權益均等的。當然,最好是也加上你的名字。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趕緊加上自己的大號,不然就分手了。別把自己白送人了,傻妞。
15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了,家庭的東西屬於兩個人共同的財產,即使是他的名字,但也是屬於兩個人的
16樓:夢想在望
現在不屬於,但是婚後可以到成都市房管局(地鐵一號線騾馬市站d出口)新增產權人!婚前的房產可以按份額共有(百分比可以自行商量好),也可以夫妻共有(夫妻雙方各佔50%),不過這個屬於婚前財產,添不新增產權人還是要看房子的歸屬人!但是婚後你的戶口是要遷到這套房子上的!
之前工作的原因,對房產瞭解那麼一點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哈!
17樓:長城
婚前買房屬於個人財產,婚後把你的名字加上去就屬於共同財產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額,不屬於。離婚的話會判給男方,因為是男方父母給付的首付。按照新的婚姻法解釋,離婚這是要判給男方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新婚姻法該看看啦,婚前父母給孩子買的房子,房產證寫的是他的名字就是他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是,如果出現意外情況,他只負責歸還你和他共同還款的一半。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如果以後真離婚,你最多隻能得到一部分賠償。
男朋友付首付買房,如果房產證上加了我的名字的話,是不是我就必須和男朋友一起還房貸?如果不加我的名字
22樓:月光一族於
你們bai的關係對於房子的
屬性是du有講究的,如zhi果男朋友沒有dao做婚前房子屬性(男專方付首付屬買房)的公證,如果沒有,那麼就意味著雙方共同擁有房產權,當婚姻變故時需要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如果有,那就是房產是男方的,增殖部分屬於共同財產。至於還貸需要兩個人協商,想成為共同財產,那就必須共同還貸。
23樓:大幻想家
如果是沒結婚呢,這個房子應該是婚前財產吧。還是看你自己的情況了,如果想還就還,不想還就不還吧
24樓:吳詩妍好
看辦房貸手續上寫的誰,就是誰還的。
如果寫的人不還,你也不還,那麼法院拍賣。
25樓:微笑著演繹
如果是已經結婚,那麼不管加不加你的名字你都有義務承擔一部分婚後家庭的支出。相反如果版沒有結婚,只是男權女朋友,那麼完全看你個人意願,當然,假如到最後還貸有逾期或者還不上,追究責任也是追究兩個人的。如果是真心在一起,家庭的成長和發展一定是離不開你們任何一方的。
26樓:
這個無需糾結,如果是要結婚,加上你的名字一起還吧。不加你的名字那就不用還啦,因為你們還沒有結婚。但是結婚後這屬於人家的婚前財產,跟你也沒關係。
27樓:go紅月亮
如果不加你的名字
不是夫妻的話不用幫他還
如果是夫妻的話
估計你得幫他還。
28樓:陳曉拉尼
現在婚姻法規定。他買的房你們一起還房貸,離婚後房是他的你沒有,你還房貸的錢可以返還給你。房是誰買的算誰的,加誰的名都不管用。
29樓:李張狸
如果真心奔著結婚去的,兩個人的名字一起還房貸也應該,如果你只想他出全部的錢,而你不付又想坐享其成的話,乾脆分開吧。反正也不是真愛
30樓:匿名使用者
首付是男友,加不加名不影響其它的事,還貸款是要兩人結婚後,婚後收入屬於共同財產,誰還都一樣的。
31樓:
只是拍拖而已,又不是老公,加你名字有義務跟他一起還,沒加你名字就是婚前財產。法律上不一樣。。。
32樓:橘子味的香蕉
你男友加上你的名字,證明是想跟你結婚的,你兩結婚後,財產肯定是共同的啊。
3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沒有加你名可以不還的,如果你們是夫妻關係那你就有義務要承擔還貨的,
除非你們夫妻簽了協議這房子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你就沒有義務還的。ok
34樓:盧坤
1.這不一定
2.不過最好一起還
3.否則一個人的壓力太大
4.共同奮鬥吧!
5.也沒有規定你必須還
6.銀行不管這些,只要按時還款就行
35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別這麼傻!學習一下婚姻法再說!婚前財產於你沒半毛關係!
除非房子還錢去公內證處把容房產贈予一半或整套給你!或許婚後把房子賣掉再買過(你難道真把自己綁死在一棵樹上?)好好愛自己和好好把錢拿來對待自己!
祝你別傻可以比渣男渣女過得更幸福
36樓:匿名使用者
請先來學習婚姻法最新解釋,另源外學習下bai房產交易中心加名字du的管理規定!zhi
!!男友買房,dao
屬於婚前財產,跟你沒關係。婚後帶來的利益才能參與分割。
你們沒有到民政局登記領證,加不了名字。別多想了。
結婚了的,都可以不一起還,何況沒結婚!
如果想還,又怕離婚,建議保留相關還款證據,有利於利益主張。
3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心兩個人過日子呢,就應該夫妻同心 共進共退 。真心跟義務不沾邊吧!
38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太多了,如果有一天你會明白,錢是可以掙的,人沒了就什麼也沒了。付出真心吧,老天不會虧待一個真心的人@
39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我就必bai須和男朋友一起du還房貸zhi?
不是的,想一起dao
還需要經銀行回
同意還是不管加不加我的名答字我都有義務和他一起還?
如果你們是夫妻是有義務共同還的,如果僅僅是男女朋友或者雖是夫妻但已約定該房屋為你男朋友的個人財產,那麼就沒有這個義務
總而言之如果你想在產權方面擁有權那麼需要共同承擔否則就不需要
40樓:你看真理
如果說房產上有你的名字,就要一起還貸款啊。如果說不加你的名字,就沒有必要還貸款了。以後如果不在一起了,這個房子就可以索要一半的財產哦
41樓:匿名使用者
你男朋友的房子當然是他的啦,你怎麼能叫他寫名字呢
我和男朋友已經準備結婚了,我們不是地方的,他是上海的,我是安徽的,他家有房子在鎮上大約50萬
我覺得你爸爸是對的,確實低成本女人在婆家不受婆婆重視,老公也會看清的 這件事情需要你們兩個人和家人談談!男方給女方彩禮,聘禮是傳統 也是給女方面子變相給自己抬高身價!女方要彩禮也要量力而為!凡事商量著來,不能一個固定標尺來卡人啊 這個問題應該由 你男朋友去解決,而不是你從中斡旋。既然拿不出來,專就讓...
男朋友說他們家裡的意思是不準備給我們家下聘禮,結婚當天帶過去?請問什麼意思?可以這樣操作
都是提前給好的吧 反正我身邊天南海北的朋友蠻多的 從來沒說過當天給的。你們結婚的話 其實專我覺得只要感情合屬適 沒有必要太在意多少禮金 來跟其它的人攀比 給不給 都是你們自己的錢 感情最重要。我結婚的時候我老公給了沒多少 反正一個吉利數字就好了 現在過得很幸福 不知道,這都是提前給的 啊 男朋友對我...
我和男朋友打算要結婚了男朋友的爸媽準備來我家談談那為啥要先男朋友來談了然後他們爸媽才來啊
既然已經到了要談結婚的時候了,那就是說雙方都對彼此的瞭解與認可了,就差領證與結婚擺酒的義式了。男朋友先來談,當然是看看女方家長的口風了,看看女方要求那些條件,當個傳話人,把女方的意思反應給自己父母,父母好作好準備,再到女方家應允確定下來,禮義上是由女方先提出條件,男方再答應確定,禮讓女方,表示對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