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人身權的規定有哪些,民法總則人身權有哪些

2021-04-17 19:15:40 字數 1442 閱讀 8752

1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信用權、配偶權、親權、親屬權(監護權)、榮譽權、智慧財產權中的身份權(著作權、發明權、專利權、商標權等)。

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哪些人身權?

2樓:毓政苑

民法通則規定了以下人身權利:

(一)生命權

生命權是指人身不受傷害和殺害的權利或得到保護以免遭傷害和殺害的權利,取得維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護的物質必須的權利。也是人權最基本的權利。

(二)身體權

身體權是指自然人對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權利。身體權有其獨特的保護範圍,對身體權的侵害行為,不以對身體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損害為必要。

(三)健康權

健康權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狀態和社會適應能力的權利。

(四)姓名權

姓名權是指公民決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變更其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權利,是以姓名利益為內容的權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變更並排除他人的妨礙和侵害。

(五)名稱權

名稱是指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參與民事活動時,為區別於其他組織而為自己確立的一個特定標誌。法人的名稱應能反映其營業性質、業務活動及隸屬關係。

(六)肖像權

肖像是指公民身體的外部表現,並通過傳統美術和現代科學將人身體的外部表現在客觀上再現,如通過雕塑、攝影、畫像等。肖像反映的事肖像者的真實形象和個性特徵,所以肖像與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離。所以肖像權是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並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種人身權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徵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

(七)名譽權

名譽是指社會或他人對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幹、信譽、商譽、資歷、功績等方面的評價和總和。名譽權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關自己的社會評價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種人身權利。

(八)婚姻自由權。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3樓:湖北武漢陳律師

《民法通則》

第九十八條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零二條 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

第一百零三條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一百零四條 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零五條 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權利。

民法總則關於訴訟時效規定有哪些,《民法總則》對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

你好,民法總則 新增的訴訟時效規定,最重的一點就是將普通訴訟時效從兩年延至到三年。民法總則 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總則規定,成年子女有什麼父母的義務

民法總則 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 扶助和保護的義務。1 根據 民法總則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 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 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我國 婚姻法 第21條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3 繼父母和繼子女的關係,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擴充套件資...

民法總則135條的法條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總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 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總則 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