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前妻離婚後各自再婚卻放不下感情與孩子決定複合,現我又再離了而她仍捨不得與她老公的情愛,我該怎辦

2021-04-18 16:19:30 字數 4416 閱讀 2457

1樓:匿名使用者

很糾結。而女人是多情的,尤其是和她一起生活過的男人,大多數女人都是很難放下的。內現在看來不

容是你的問題,你好像很容易就能放下你現在的老婆,但是是你前期放不下她現在的老公,所以我覺得問題不是你能怎麼辦,而是她怎麼辦。你能做的就是好好和她溝通一下,另外,我覺得你也應該適當為你現在的妻子想想,因為你就算是想和你前妻複合,對於現在的妻子而言,也是一種傷害。

2樓:冷海寧的煩惱

唉!你的人生觀有問題!假如你的第二任妻子現在也放不下你們的感情,你又會怎麼辦,你的決定就是你想要的答案。

3樓:匿名使用者

古語有云:唯有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反反覆覆即小人行為加之又是女子,可想而知。兄弟奉勸你一句算了吧!

我和前夫離婚後各自再婚又都離婚,兒子跟前夫,8年後能複合嗎?

4樓:du小度娘

你們可以複合,但是不能生孩子了。

違反計劃生育法。

你和前夫離婚後,兒子歸前夫。婚姻解除。前夫再婚再生育給女方撫養。又再和你結婚,你們就是複合之前的婚姻,不能再生

5樓:

如果雙方同意是可以的。你兩是婚後自駕遊了幾年。

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前夫的意思。

我跟前妻離婚之後孩子跟了他,現在我再婚了有孩子,他就不讓我見孩子了

7樓:無聊答答題

可以的,法律規定離婚父母對子女有探視權。

8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離異後,對於孩子的探視權,受法律保護。

你可以起訴。

9樓:愛穿拖鞋

探視權是法律支援的範圍,可以經法院訴訟,主張探視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我和前妻離婚三年了,她也再婚了也有了小孩,現在她過得不好,想和我復婚我該怎麼辦?

10樓:限量版阿飛飛

考慮清楚當時抄

離婚的原因,這個坎你倆能否完全過去!

她有小孩萬一離婚孩子歸誰!歸你這方的話你能否完全接受!

你倆人之間是否還有真正的感情,畢竟再婚不是過家家說散就散了!不能因為同情悲憫而做出失去理智的決定

祝你幸福

11樓:月明中

她把你當家菜園門了,想進就進,想出就出。把你當狗了,想換就換,想甩就甩。你還是個男人嗎?

12樓:能聊的來聊

基於你們的感情考慮,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絕

13樓:風雲天下我愛你

同病相憐啊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我們離婚七年了,前妻再婚又離了,現在帶著別人的孩子來找我復婚我幹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拋棄過你的女人,她再婚後一比較還是你好,所以又回來找你了!可是她能意識到自身的錯誤嗎?恐怕沒有,不然她就不會再婚後再離,你也不要一時心軟換來的是對自己更多的傷害

15樓:寒門崛起

就算回來,也是湊合過日子,感情不會再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已再婚了就不理她了。反之你自己再考慮。

如果你和你的前妻離婚五年了,沒有孩子,後來你又再婚了,而且有了孩子,你還會和前妻聯絡嗎?

17樓:一幽幽谷一

如果和前妻離婚五年了,

沒有孩子,

後來又再婚了,

而且有了孩子,

我是不會和前妻聯絡的,

這是對前妻的尊重,

也是對現任妻子的尊重。

18樓:正商觀察者

因人而異,無法給出準確答覆。但是,既然已經離婚,就屬於沒有任何關係的兩個人,這一點一定要認清。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會了,人是活在當下而不是過去。如果上一段婚姻有孩子,那避免不了要聯絡,可現在的情況,你如果和前妻聯絡,讓你現在的妻子怎麼想?好好經營現在的婚姻,過好自己的日子。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婚五年了,而且沒有孩子的牽連,就不應該和前妻再聯絡了。為了各之的幸福和家庭的穩定也沒必要再聯絡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己經組建了新的家庭而且還有了孩了,你要珍惜現在的生活。你和前妻已經離婚,就不應該再有交集,還是不聯絡的好,已免影響了現在的生活,無論誰的過你已經有了新的家庭,要珍惜。

22樓:www西峽吧

如果離婚再婚了我不會再聯絡前妻了,因為即然再婚又有了孩子,如果再聯絡前妻對誰都不好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聯絡當然可以,但不能過分親近,特別需要跟日子說明白,免得誤會

2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不聯絡她為好!實際上聯絡了也不知說些啥!再說,你也得對得起家裡的老婆與孩子啊。

25樓:驀然回首共此時

已經離婚很久了,又沒有子女的牽掛,那為什麼還要和前妻聯絡呢?沒有必要和他聯絡,更重要的是,對現在的家庭負責任。

26樓:黃土地心語

不會和前妻聯絡的,都五年了,又以再婚,沒有必要去聯絡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關係為何不聯絡?如果她有困難還應幫助。因為是沒有孩子而離婚嗎!

28樓:冷丁丁丁丁丁

最好不要再聯絡,因為既打擾了人家也無助於自己的家庭安寧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會再聯絡了,既然離婚了又沒有孩子,那就各自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再打擾別人了!

3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離婚了有再多的不捨也不會再聯絡了,各自開始了新的生活,再聯絡都雙方家庭傷害太大了,為了家庭要控制自己的感情,

31樓:三品王

為什麼要聯絡??一般的離婚了就離婚了哪有還有聯絡的,除非是些迫不得已得原因離婚了,而雙方內心裡還是深愛對方的,但是你說的孩子,關孩子什麼事呢?孩子又不是你前妻的,搞不懂為什麼你要扯到孩子。

32樓:倩夢之戀

個人會,個人比較信奉一日夫妻白日恩,雖然是前妻,但是最起碼在一起了五年,完全可以聯絡,就算有了新人有了孩子,只要不影響家庭和睦,聯絡也無不可,主要還是看你自己以及家人的理解程度,坦坦蕩蕩的挺好的,但是離婚後能夠坦坦蕩蕩聯絡的不多,就跟男女朋友分手一樣,分手說好還可以做朋友,其實能夠坦然聯絡的還有幾人,!!!!

3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選擇了就不聯絡的好了,如果有需要幫忙的急事嗎還是可以考慮考慮的你說呢

34樓:武當山美景

和前妻離婚五年了,沒有孩子,後來結婚了,有了孩子,這個問題很簡單,如果當年離婚是和平離婚,偶爾聯絡問候一下,是正常的事,畢竟在一起生活過。後來結婚了,為了現在的家,也可以不聯絡,畢竟不能讓現在的妻子受委屈,猜忌,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矛盾,如果在聯絡,現任是不能理解的,所以要顧全大局。

35樓:zjc**座

不要刻意的聯絡,見面可以聊一聊。別主動聯絡為妥。

畢竟你們曾經是夫妻關係,現在各自有家庭,為了各自的家庭幸福,雙方還是應該抱著相互尊重的態度。不要刺激對方。讓過去的美好,留在腦海裡。

這樣,雙方還都是君子形象。

36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為了各自的幸福和家庭的穩定。不會再聯

繫了。因為已經離婚五年了。又沒有孩子,沒有必要再聯絡了。

這樣對兩個人都好。如果還有情那就更不要聯絡了。這也表現了一種愛。

為了兩個人將來的幸福。為了對家庭負責。就不要再聯絡。

離婚後孩子判給了前妻,前妻再婚又有了孩子,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孩子一直寄養在外婆家

到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你這樣做很對,對孩子好。孩子還是應該養在父母身邊。一個人撫養兩個孩子很難。我相信你能做個好父親。好好愛自己的兒子和女兒。看著他們健康成長,你一定會很心慰。建議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當然可以了,這個你最好諮詢律師,我覺得應該要回來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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