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單位和一個單位繳納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所以你換公司和繳費基數是沒有關係的。
新單位的繳費基數可能會以新的工資水平定,也有可能按社平工資水平給你交
2樓:扉語惑
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跟新公司約定的月工資標準來確定新的基數的,
3樓:鹹梔瑩
應該不需要,社保局系統中,你的繳費資訊應該全有,不需要提出證明的。
不過,誰知道哪個部門會出臺一些不著邊的規定呢?還是去問問妥當。
請問更換工作單位後社保基數如何調整
4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基數不是根據單們,而是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滬勞保基發(2006)7號規定: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按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其數值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按四捨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併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釋出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1、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
4、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5、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
6、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7、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5樓:湖北連濤律師
社保基數是按單位申報的工資來做的,不是每個企業都是按原工資來申報社保的,社保有最低標準。原則上繳費基數是要與申報月均工資一致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他已經核定過基數了,真的就沒有辦法改了嗎?這樣也不合理啊!!
7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改了~~~~~~~過去人家掙5000,到你們公司按照原則來講肯定應該比5000多或者至少不必5000少,雖然你們公司可能給他總的薪酬要比5000多,社保想少上點,但社保局不管這麼多,總的來說也算合理
8樓:匿名使用者
核過基數了就不能改了,如果沒核過就按到你公司第一個月的工資給上
9樓:匿名使用者
定了的就不能改了。不過也聽說可以改,不過得去寫申請去社保什麼什麼地方審批,反正好麻煩,還不一定能批。所以。。。。。。等明年了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是以員工工資為基數還是以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
10樓:墨汁諾
這個基數問題,少數公司是按照員工工資為基數,但是大部分都是以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的,這樣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大筆成本。這個不稀奇,很正常。對我們員工來說問題也不是很大。
是以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是在國家事業單位,這個數字很好確定的,但是如果在其他的所有制公司,基本工資就是指你的獎金或者補助之外的,也就是工資基本固定的那部分收入來計算的,如果是工資數字變動很大的崗位,
一般公司都會給出一個指導性的各崗位的數額,然後一年就按照這個標準來進行核定的,比如,銷售人員的工資裡面,績效佔了很大比例,但是這個在每個月跟業績掛鉤,沒法確定,那就按照公司的平均水平或者公司規定哪個職級就按那個標準來進行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調整情況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佈2023年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與2023年相比,2023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從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則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佈的標準執行期從2023年4月1日起到2023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下限為1735元,上限為8676元,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
與2023年繳費基數從1478元到7392元比,繳費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時,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比2023年也提升,從960元到8676元。
2023年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均為1735元,比2023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11樓:張愚頑
思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大多數是按照員工的工資為基數的,但是也有個別無良老闆是按照最低工資給員工交的,那樣是為了降低他的成本
12樓:一顆山竹的夢想
一般根據員工的平均工資來繳納社保金額,用人單位承擔較大比例,其次由職工個人承擔,具體繳納比例以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政策規定為準。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徵繳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單位給我們交的養老保險,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是按照每個人的工資計算的。你們單位應該也是這樣。如果你不放心,你可以問問你們的同事交多少。
14樓:楓林晚
繳納社會保險,按照職工上年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當職工的工資第一社會平均工資60%時,按照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當職工的工資高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用最低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是錯誤的,違法的,會受到處罰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說應該以員工工資為基數,
如果超過了上年平均工資3倍那麼就只能按照3倍如果低於上年最低工資,就以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但是現在許多公司都不按實際工資交,如果你想跟公司鬧翻臉可以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老闆 如果老闆願意給你多交就按實際工資來申報作為基數 如果老闆不願意就用最低標準做基數
17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的公司都是按著工資繳納的,要是公司不正規,那就免談這些了,說不準連工資都不發的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辭職後可以要求賠償嗎
回答您好,可以要求賠償的。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離職時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要求籤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係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金折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
關於公司未繳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險賠付的問題 5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怎麼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
公司以前沒有給繳納社會保險,現在上了,我們要求公司補繳以前的社會保險,可以麼?有沒有時間限制
按新勞動法的執行時間2008年一月一日員工建立社保關係成為公司的法定義務的規定,公司必須為員工建立社保關係並繳納社保費用,新法執行之前的可以視公司情況決定補交與否,如果補交在初次建立員工社保關係時一併繳納,不存在社保中心不受理的問題 你可以要求從你為企業工作的時候開始補繳 當然你需要能證明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