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怪獸隊萬里春
暫時緘默讓步吧.!.我覺得多吃蘿蔔 通氣,有個好心態,最重要!應該能夠控制好自己囉..當然不生氣是最好的!
我和別人打架,對方應該是輕傷,現在要去法院解決。原因是在ktv裡,對方找我喝酒,我喝了對方還要叫我
2樓:大旺妞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 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的你一半責任,他一半責任。
4樓:法蘭路士
為什麼到法院派出所不調解嗎?
你好,朋友兩個人在ktv喝酒,有人喝醉跑錯包間發生口角打架,對方輕傷,但是對方認識的有人所以朋友被 10
5樓:善良的馬寧
這個就看你這邊有沒有那個能力和想不想追究了,有能力可以追究責任,但是沒有那個能力只能吃啞巴虧了!在外面還是少惹事!
一個月前我在ktv裡打架,致人臉部刮破輕傷,我被拘留了八天對方沒拘留,現在她要打**告我賠償合理嗎 100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bai
你所提供的資訊,你的du行為更傾向於
故意傷害,zhi若故意dao傷害致使他人輕傷,檢察內院是可以提起公訴,容受害人也可以請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就算是輕微傷他也是可以提起自訴的要求你賠償,這樣你還有被處以刑罰的危險。
至於你被拘留是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對你進行行政處罰結束了以後是可以再追究你的刑事責任的,不衝突。至於傷害的賠償問題,主要是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必要的營養費和護理費等。按照實際支出計算。
7樓:微微微雨的天空
對方要求你賠償這是合理的,打架鬥毆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客觀上又造成了
內對方身體的損害容,在法律上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對方有權利有理由要求賠償,不能達成和解的話對方到法院起訴也是合理的!而行政拘留的原因應該是擾亂公共秩序等原因,建議協商賠償醫療費用私下解決!
8樓:愛喝粥
你打人傷你就需要刑事處罰並要附帶民事賠償。
如果你不賠償只是拘留,對方可以經法院自訴主張賠償責任。
這個很合理。
9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誰打傷對方誰受處罰,不管起因是什麼,不管是誰挑釁,根本不合理
10樓:最愛只是當時
合理合法,法院怎麼判決不一定,致人輕傷檢察院都能公訴了,檢察院不起訴的話對方還能刑事自訴
11樓:歸鄉陌生人
合理。簡單點兒說,你被拘留了是國家對你的處罰,而你賠錢是對受害者的賠內償。
如果你不賠容後果:
對方會上告到法院,有判決書後,你如果不陪那麼你會被強制執行,如果你什麼都沒有,以後不能乘坐高鐵、飛機、高階別酒店等等……
12樓:匿名使用者
拘都拘了。至於賠錢,要由公安部門來決定!
13樓:吃你懂嗎
合理 應該你傷害到他人了
14樓:守m候
打架都有錯,你就讓他去告,看他能不能告到,這種人真的是搞笑的吧,力挺你
15樓:飛揚的銀盾
讓她走法律程式,不跟她私聊!
喜歡喝酒去KTV的女人好嗎,經常去KTV,喝酒的女人你會怎麼評價, ?
喜歡喝酒的去ktv的女人好嗎?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的。一個人一個愛好。但是不能經常去。喝酒對身體有危害。建議少去為好。酒喝多了,總有一天會被人收拾的,就算為了錢,這樣的女人過不了一輩子。如果你只是想和她玩玩,那無所謂 這個怎麼說呢,喝酒對於女士來說不怎麼好,但是ktv是經常 怎麼說呢 不一定所有去kt...
不久前在微信上認識在KTV上班的女孩,當時他叫我去給她
你覺得有必要嗎?自己清清楚楚的,還問,該怎樣自己掂量 她就是混吃混喝的,順便哄哄騙錢,都說了你騙她說是有錢人,她還以為是大魚呢!怎麼好意思問你要,萬一嚇跑你了怎麼辦 離她遠點吧!保持距離,就算你倆發生關係,她也看得很淡的,何必啊!真想罵你,這個傻瓜 氣死我了 做好防護措施,如果玩不到你也沒必要留著,...
喝酒,喝的不醒人事,用什么東西醒酒
蘋果醋,我喝酒喝多吐得時候總喜歡吃完熱乎的泡麵,對我來說非常有效。如果喝的太多,太嚴重的話,還是去醫院打醒酒針有效的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可以選擇水果醒酒,比如蘋果,梨啊之類的 喝酒喝到人事不醒了怎麼辦?第一種方法,喝醉之後喝蜂蜜,這種方法不僅僅能夠較快速地醒酒,而且對於醉酒之後頭疼的緩解非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