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上沒寫名字,辦戶口時出了問題怎麼辦

2021-05-04 19:32:05 字數 4056 閱讀 1922

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即可。

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2樓:風中的紙屑

1、鑑於所述問題特殊性,建議與醫院或派出所協商解決。

2、解決方法一:與醫院協商。

正常情況下,醫院出生多少個小孩就有多少張出生證明,醫院把關很嚴格,而且名字一經確定再難修改。至於出生證上未寫孩子姓名,你只有與醫院婦產科協商,尋求他們理解,重新開具孩子出生證明,切記要將把孩子名字寫上。

3、方法二:與公安派出所協商。

相比之下,這種方法成功可能性較低,畢竟對於出生證明這塊現在公安局管得很嚴,出生證上面資訊必須與戶口資訊一致,既然出生證無姓名,如何證明這張出生證是該孩子的出生證明?所以,這條路未必行得通,但若有院方相關證明,或許能奏效。

3樓:的投入過後

去孩子出生醫院重新申請出生醫學證明,寫好名字,然後再去辦戶口。

出生醫學證明的名字和戶口本上的不一樣怎麼辦

4樓:中顧法律網

出生證明和戶口名字不一樣行嗎?

一、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和戶口本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證件上的各項資訊原則上不應變更。如遇出生醫學證明不符合戶籍登記要求的,須憑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資訊變更建議書》到原簽發單位辦理變更。如符合戶籍登記要求的,不予變更。

如果當事人想改戶籍上的名字可以到戶籍管理部門進行更改,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稽核批准。

二、醫學出生證明的作用

出生證,全稱叫做《出生醫學證明》,這個證明除了可以證明嬰兒出生狀態、以及血親關係外,同時也是獲得戶口、國籍的憑藉。此外,出國留學以及依法獲得保健服務,也需要用到出生證明。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三、出生證的內容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

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列印就很難更改了。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裡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通常來說如果孩子需要上戶口的話,那麼孩子的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和戶口本上的名字應該是一致的。如果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可以對出生證明上的名字進行變更,或者對戶口本上的名字進行變更,使二者達到完全一致才可以。

5樓:好心情站

有兩個辦法,其一是到開具出生醫學證明的單位申請修改,與戶口簿保持一致;二是到派出所,在戶口簿曾用名一欄目上,新增醫學證明上的名字。

6樓:

拿出生證明落戶比較好,否則以後麻煩不斷!

7樓:戊辰年軒

改個名字很麻煩的,你要提供原始的依據.如果是單純的改名,一般不給改.以前用過的名字改回來,你要有證據.

並且你的以前的資料都要改,你想想,這樣的話,能方便嗎辦理身份證後,你的資訊資料已經存如電腦了,全國通用,所以公安機關一般不給給改的.你到派出所拿一張「更改戶籍資訊申請表」填好,持戶口本、身份證,先請派出所所長簽字,然後到他公安局戶政科科長簽字,分管局領導簽字,再返回派出所更改。 (現在戶口都是微機管理,上了微機後不能隨便更改,只有通過批准才能更改,以上是必經程式,也是公安機關應該受理的,那一級不給你籤(無正當理由)你可告他「行政不作為」。

給孩子辦出生醫學證明上戶口取名字時必須跟父姓或母姓嗎?有法律規定嗎?

8樓:匿名使用者

給孩bai子取名字是公民的

du一項民主權利,可以任意zhi

取自己dao喜歡的名字。醫院和婦幼版保健院權的說法是錯誤的。

你如果想辦成的話,除了在辦出生醫學證明上想辦法找人說通之外。其他途徑還有兩個:

一是你對醫院說,孩子的名字還沒有想好,這樣就會出現空白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這是日常也是有這種情況出現的,我們平時也會遇到。

二是先按照醫院的說法,給孩子取個名字,然後在派出所正式申報「新生兒出生」時,取一個正式的姓名,這樣的話,原來醫學證明上的名字就會被派出所列為孩子的「曾用名」。

供你參考。

9樓:樊鴻新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沒有規定姓其他姓。

10樓:中顧法律網法規

可以的,沒有具體規定,醫院此舉不對!

單親媽媽給孩子辦出生醫學證明 證上孩子的名字可以跟隨便起嗎?不跟媽媽姓可以嗎?

11樓:兒推網

1、為新生兒出具《醫學出生證明》時,新生兒姓名專案必須隨父親或隨母親的姓氏登記,這個是無法改變的規定。

2、新生兒姓名不隨父姓或隨母姓而使用第三方姓氏,可以憑《醫學出生證明》在派出所申報戶口時修改為第三方姓氏,嬰兒《醫學出生證明》上的姓名必須填寫在居民戶口簙登記頁「曾用名」欄上。

具體需要資料如下:

(1)變更姓氏的書面申請,並由嬰兒父母到場簽字確認;

(2)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雙方戶口簙;

(3)隨第三方姓的依據及家庭成員關係證明;

(4)公安機關要求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根據你單親的情況,準備你個人的資料即可。

12樓:馨兒

這怎麼可能呢既然你是單親媽媽,孩子的名字肯定是要跟著其中一個的,你沒有老公就只能跟著你。

13樓:西北貳__王子

單親的媽媽生孩子,醫學證明上要隨母親姓,我一個朋友也是那樣沒有結婚證,跟不了父親姓!

14樓:小讓紙

單身家庭 應該跟媽媽姓啊 名字最好不要隨便取 取個有意義的

15樓:熱心網友

只要單親媽媽能辦就可以不跟媽媽姓!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但要你自己和你哪位沒問提就ok了

17樓:康哥

可以的。在目前的情況下 是允許的

18樓:今天的你努力

不可以,怎麼可以這樣呢?要跟你姓才好,為孩子多考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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