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為你的朋友感到悲哀!她真的很傻!!!沒有結婚證的不算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男方是孩子的親身父親也是不爭的事實,他有贍養孩子的義務,他不可能這樣逃脫。建議她求助律師,讓法律來解決。法律會給她一個公正的判罰。。。
2樓:戰歌的意志
這種事情最多隻能拉到道德層次,你想要法律的庇護。。誰讓她沒領結婚證呢
太悲劇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嘗試著去挽留吧
如果真的沒有誠意
那就算了
畢竟感情是兩個人的事
強硬的挽留對誰都不好
至於孩子 更是他們考慮的重點了
雖然你朋友沒有領結婚證
但法律意義上來說
已經具有夫妻事實了
4樓:哲藝雅婕
她只能按照同居處理,不受婚姻法的法律保護。
建議找找當地婦聯或者居委會,尋求一下幫助!
5樓:易水款款
讓法院判吧。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像他們這種關係法律是承認夫妻關係的,也就是有著事實婚姻。具體還是先諮詢下律師。
6樓:曉
挖~這問題比較棘手啊~
去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7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起訴可以讓他男朋友付兩個孩子的撫養費,這個是必須的,一直到小孩18歲,不過別的權益不好保證,因為不是夫妻
我跟我男朋友同居了,而且已經兩個小孩了。還有兩個月就要結婚了,但是我不想那麼草率。感覺他
不該結婚,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幸的 不應該結婚,因為他既然不愛你你就不用為了孩子和他在一起 如果你覺得你能承受以後老公對你的漠不關心,多大的委屈都能承受,那就嫁給她吧!試著改變一點點,讓他對你產生好感!這個其實你從開始就做錯了!戀愛開始和以後是不一樣的 開始很在乎的後來隨時間推移 就成了生活 平平淡淡...
我跟男朋友同居一年了,和男朋友已經同居一年多快兩年了他還是那麼色每天晚上睡覺都抱我說實話我特不喜歡睡覺的時候別人
別委曲求全,是你的終歸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強求不來 果斷離開。這種人家過去了也沒好日子過。最好不要在一起,因為現在都是這樣,以後生活在一起了更不好,自己應該理智點 這家人有病,儘量遠離。和男朋友已經同居一年多快兩年了 他還是那麼色每天晚上睡覺都抱我 說實話我特不喜歡睡覺的時候別人 50 絕大部分的人的...
女孩,談過兩個男朋友,都是同居兩年分了正常嗎
一起過了三十年最後分的都不少呢!這年代凡事皆正常 同居之後才分手 也就是在一起了解了對方知道了對方的好和壞覺得不合適才分 我覺得不正常 女孩應該總結下,到底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巧合 正常的,因為雙方都瞭解清楚了。一個女孩,談過兩個男朋友,都是同居兩年分了正常嗎?我喜歡她又討厭她的以前,心裡很壓抑,我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