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包括兩種重婚行為,一種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第二種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是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與之結婚。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第二種重婚行為,「明知」是重婚罪的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如果行為人是蒙受欺騙,不知道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則不構成本罪。本條所規定的「結婚」,既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又包括雖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有配偶而又結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論是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還是未登記結婚,只要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均構成重婚罪。對犯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的情況屬於重婚。在重婚概念上,如果你未離婚,和另一方同居事實,也算是重婚的,何況還生了兒子。畢竟你沒離婚,本身是不能領取結婚證的,所以重婚和你後來又沒有結婚證沒有關係
既然你重婚,肯定要蒙受損失
作為過錯方,男方可以向你要求物質和精神賠償,何況未離婚還懷了別人孩子,這在我國是很很嚴重的
所以,如果有共同財產的,你可能拿不到,對方如果向法院要求精神補償,你也可能需要付出
如果對方告你重婚,但又不和你離婚,可能你現在的丈夫和孩子更難以自處,你又能何去何從
所以不離婚就與人同居,這個行為是違反了婚姻法的,也造成了必然的損失
但是從你現在的新家庭考慮,如果付出金錢確實離婚的,你們商量著辦
但如果要給錢,一定要寫下離婚協議和給錢的數字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來自木蘭湖傾國傾城的楊樹
對你非常不利。
如果你們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也就算了,如果有,那以為你先背叛婚姻的,這些財產多半要屬於他。這些東西他都可以慢慢查,統計出來的,所以給他三萬塊,一次性解決,反而對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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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沒有財產分割的糾紛,那你這三萬塊就可以不給,只要你現在的男友不急,慢慢和他拖,3年分居自動離婚,他也要結婚的,他也拖不起,當他得不到利益,總不願和你兩敗俱傷相互拖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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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問題一氣問完好不,重婚顯然不是,你最多就是出軌,背叛你的婚姻,最對判決下來賠償男方一點精神損失而已。
3樓:無色
如果你與現在生孩子的老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不會構成重婚罪,這都是道德層面上的問題,你最大的當然是輸了理,告不了你什麼。當初派出所報案處理過,你付出七千元他是同意離的,這在派出所會有記檔,萬一他到法院起訴你就可以搬這資料出來,法官看到了你已履行承諾,判決就對你相當有利。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和你原來的老公有結婚證的,那你最好是賠他三萬,三萬不多,你這都跟別人生孩子了,也錯的太離譜了,打官司三萬不夠給那些所謂的法官喝茶,告你重婚,完全是有可能的,怎麼判那就得看法官了,國法家法,不如法官的看法,如果你爸是李剛,那你就牛著吧,反正做為男人的角度,很想罵你幾句,但我還是忍了。
5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起訴吧,本來你就沒什麼可以給他的義務,不會判你賠錢給他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只能依照法律的程式來判決了 ,該是多少就說多少?
7樓:匿名使用者
誒,你怎麼可以出軌呢
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分居倆年多,為了孩子至今沒離婚,如今我愛上了另外一個男人,怎麼辦?
8樓:sfccg雙魚
真的愛上了麼 既然和老公感情不好 這樣的婚姻也不會幸福 人生大事不能兒戲 該狠心的時候就狠心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任何一方向法院申請分居,兩年後法院判決離婚的
10樓:人生路莫慌張
也許,是前世的煙,也許,是來生的緣,錯在今生相見,徒增一段無果的恩怨!呵呵,夜來夢一場,卻堪堪無言,心痛何茫然,歲月輾轉伴浮生,確是,不堪華年,當你隨風而逝,我連影子都沒來得及留下!
11樓:
當下人的自由在自已手上,他不為少耽誤事,離開也許就會有更合適的生活叫你喜歡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多不合法呢?動不動就要離婚,離婚你沒有扶養權的在說離婚對孩子是很不好的
13樓:餘語風
看他能不能很好地對待你孩子,如果不能,即便你們兩情相悅也會出現麻煩
14樓:匿名使用者
為自己而活,孩子會理解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 果斷離 不離留著過愚人節?
16樓:
如果那個人愛你的話,應該會答應扶養你的孩子
17樓:
那就離,但對方接受你孩子嗎?
你好,請教你一下,我跟我老公已因感情不合而分居快兩年了,然後孩子(女孩)一直由我在帶,這期間他很... 20
18樓:匿名使用者
1、分居兩年可離婚這是法條中有的,但是你有證據能證明嗎,最好是街坊內鄰居,但這事,操容作起來比較困難
2、你可以陳述老公沒有盡到撫養義務這是可行的,這點應該有人能幫你證明吧
3、孩子一般去留法院會考慮對孩子成長最有利的環境,比如母親關愛,經濟條件,我想這些你可以在法庭上盡力爭取的
放心吧,沒事
19樓:趙小哈
同為孩子的媽bai媽,感同身受。我不說du太多話,但zhi希望對你dao有用。
以你所述,估計這個男人回不大會跟你協議得答成離婚的,他就是在一個拖字訣,而且按中國人的一貫認識,婚姻當中,孩子又這麼小,你是媽媽,照顧孩子多是正常的。別理會這些,寫個起訴書,去法院起訴他吧。起訴要求可以有:
解除婚姻關係,婚生女由你撫養,要求男方補償分居期間你和孩子的生活費用,要求男方承擔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分居了這麼長時間,除非男方堅決不同意,那可以要隔六年月再起訴,一般只要雙方同意,都會判離。而孩子這麼小,又一直跟你生活,撫養權肯定是你的,完全不用擔心。
如果你所在地有居委會和婦聯,你可以去找她們要求免費的法律援助,象這種男方不出撫養費的案子,他們是會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的。
至於說離婚後的事情,估計這個男人不大會來看孩子,你就好好帶著孩子,好好疼她,自己要堅強起來,所幸你父母還能幫上手,趁年輕多賺點錢,有機會找個好男人好好愛自己和孩子。別跟這個男人拖,這樣拖下去,他就是在等s。
20樓:
分居兩年可以順利離婚的,孩子這方面依你的情況來看應該孩子可以判給你的。
21樓:
去法院吧↖↖↖↖↖↖↖▇▇▇▇
要求他該做的一定要做
22樓:茫茫然
既然他不常來看孩子,應該也不會像你愛孩子那樣急切的要孩子的撫養權。分居需要去辦手續的,然後兩年可以離婚。你最好去當地的部門問一下,每個地區的手續不一樣的。
孩子的撫養你最好有一些證據,如證人,這樣即使真走法律途徑,你也穩贏的。一般法院判都是傾向母親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牽扯到很多關於扶養的權力和義務,以及自身的能力.最好去法院進行調解,和平解決.
2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沒問題,孩子判給誰,要看雙方誰更有撫養能力,自己判斷一下就知道結果了
25樓:技術宅男
找律師,你的勝算很大
我和老公感情不合分居快2年了,現在我向法院提出離婚,如果他不同意第一次會判離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bai》第32條規定的du關於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有zhi:有下列情形之dao一,調解無版
效的,應准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
權居滿兩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標誌之一。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分居足夠兩年就可以離了
27樓:王界國
不會。法院一般都會調解,到了實在過不去的第步才會強制性判離。
28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找個律師,他會給你比較專業的解答
29樓:匿名使用者
很快就能夠辦哩了。願日日都快樂哦。
我和我老公一直感情不合。至今為止已經分居兩年多了。請問現在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30樓:塵埃照大千
好像分居2到3年就可以離婚了,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諮詢下,要準備什麼材料至少他們會告訴你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的唯一理由是感情破裂,但是感情的事情不好證明,所以法律指定了幾種情形,可以視為感情破裂,可以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關於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關於第四條,是指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之一。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2樓:烏鬱桀
在法律上,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雙方要先分居兩年,之後到法院去起訴,變可以離婚了
33樓:小許諾
可以協調的嗎,他不肯再到法院起訴
34樓:度我時代
兩個想必沒什麼感情了,再聊一聊還有沒有過下去的必要,實在不行就好合好散,沒必要搞得起訴人人皆知,純屬浪費時間、金錢、感情。
35樓:你生命的枷鎖
分居倆年可以起訴離婚
36樓:baby死性唔改
你好,可以的,如有離婚的各方面問題,建議你上律伴網免費諮詢律師。有個朋友前些天離婚都是去那裡,她說很方便,又快捷。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合分居一年了,在期間我已經到法院訴訟離婚過一次了,因為對方不同意離婚,所以沒有離
屬於婚後財產,各得一半,如果拿不出可進行拍賣,所得款項雙方各有一半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經分居一年了,我提出過離婚,但他不同意離婚,現在聽說他被抓了,我能直接向法院提 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你好,是可以的,男方存在過錯,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看他判刑多久。超過3年以上是可以通過...
和老公感情不合,已分居兩年到離婚的地步,但是老公早有準備,既然把我身份證結婚證銀行卡都藏起來不給我
也許你們的感情還沒有破裂吧,你老公捨不得你離開.分居兩年原則上是可以離婚了的,不要其他理由.還是可以起訴的,因為起訴,申請離婚的時候不需要這些 不算有罪,現在你們是合法夫妻,如果想離婚要麼協商,要麼你找律師起訴離婚。不算犯罪。到法院起訴,可以要求法院調取證據。說明你老公不想離婚,如果能不離就不離,離...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之間,老公帶了個女人回家同居,我有證據她們同居,我能上訴她們嗎?用法律維護我
如果一方存在明顯過錯 可以起訴離婚 受害方是可以得到賠償的 祝好運 只要他們沒領證,你沒權告他們。只要你還和他還沒離婚,你就可以告他非法同居罪 他可以這樣你就不可以這樣嗎?老公帶回一個女人同居住,不讓我回家,還要我離婚,我現在可以起訴老公非法同居住,但我不想離婚,還有他 女人不是靠男人生存的,你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