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結婚快一年,辦了酒席,沒領證,男方動過手,女方為男方打過孩

2021-05-14 10:58:32 字數 2871 閱讀 2494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現在的現狀時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沒有領證,就不算是夫妻的,至於財產協商解決.

2樓:生活技能

只要沒有結婚證證明已結婚,那就沒結婚,像什麼辦酒席這些的都不能證明,最後都得看有沒有證。民政局都要有結婚證備案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所以,因為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法律上認可的婚姻關係,在處理糾紛時視為同居關係。

男女雙方可以先去補辦登記,然後再離婚,這樣有利於女方一些。

2《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由於男女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對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費是可以獲得支援的。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

第11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男方要求給15萬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行動建議】

1.要求男方提供彩禮的費用清單,比如發票、付款單、銀行轉賬支付等證明;

2.如果不補辦結婚登記,那麼就按同居關係處理,女方需要返還彩禮;

3.協商不成可以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法規】

1.《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第11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如果一個人在婚前沒領證,但辦了酒席,在新婚夜男方動手打了女方,女方家裡以男方動手打了女方,這個婚...

4樓:劉勇周文榮

得看新婚夜為什麼事還動手打的,另外,是誰說先不要領證的?

5樓:劉小小

這不算騙婚,你還是先把自己的脾氣控制住吧,別有點小摩擦就吵架打人的,這樣的婚姻維持下去,感情再好最終也可能會離婚。每個新建的家庭都難免會有矛盾。如果你們是因為利益所趨才結婚的,婚姻的矛盾也就更多。

6樓:

不算騙婚的啊。在沒有領結婚證,你們的婚姻就沒有受到婚姻法的保護。

還有,你們結婚有不是為了錢財去的,只是後面因為你們之間的一些矛盾而分開。

剛結婚幾天離婚了,辦了酒席沒有領證,男方動手打女方,女方要離,還要把彩禮還給男方嗎?

7樓:腸斷天涯卍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為,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所以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但是男方過錯打人,是要給予一定的賠償的。彩禮錢也只是返還大部分,並不是全部。

8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給?都結婚了,哪有退回的道理,再說是男方的過錯!

9樓:心在夢就在

這是什麼事兒,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無語,鬧去吧!

未領證,辦過酒席,結婚未一年,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不想退還,打官司女方能勝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要求退還彩禮是合理合法的,一般法院都會支援!

不管哪種原專因分手,只屬要不再考慮結婚,都應該退還對方因為結婚目的而支付的禮金和彩禮;

如果自身有一些經濟付出,可以好好溝通協商,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11樓:瀋陽三爺

女方贏得面很小

按照婚姻法規定,未登記的是要退換部分或全部的彩禮錢的。

12樓:張念祥

哦哦 無所謂啦,怕怕 沒學過法律,但是見過豬跑。。。男方想告人家 ?好意思嘛 浪費人家女方一年的青春啊 我看還是算了吧 感情的事情是不能勉強滴

13樓:小貓一樣的小貓

這個情況是沒有法律的根本保護的,因為沒有結婚證,所以只能算同居。彩禮也可以說是南方自願給的。有結婚證的情況下法律是偏向沒有生理問題的女方的,但是現在和那個沒關係了……

14樓:碧聊封聊家族

當初有收錢的條嗎,沒有的話最好聘請律師幫你維權

15樓:少年懵懂

不給他,你也有付出,名聲問題

領證結婚後不到一年,未辦酒席,因種種原因女方想離婚,男方要求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沒有退的理由。此類行為由當事人協商處理比較好。有句話說的很好,潑出去的水是收不回來的,聘禮值多少錢呢?如果是大件的,比如上萬的,可以商量一下,如果是一萬以下的,給不給都無所謂的,畢竟都是夫妻,有時候嘛,真的在一起了,就不要輕易分開,分開後找的不一定比現在的好呢?工作地方遠,兩個人可...

結婚一年多,對老公沒有感情了,還沒有領證,沒有孩子,性格不合,經常冷戰,怎麼辦

老公對你不好嗎?幹嘛對他沒有感情了,要是真的沒有感情兩個人在一起都痛苦。我看這結婚證也就別辦了,到時候在一起了,也不會幸福的,還不如趁早分了算了。公公婆婆那裡好辦,就算你跟他離了,有時間也可以回去看看公公婆婆。說閒話的肯定會有的,但是你不能因為這個原因,總不能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過一輩子,那以後自...

我辦結婚證有快一年了 我們沒情感生活現想離婚男方要我退禮金錢我要退嗎

根據你的表述,不需要返還彩禮錢。理由如下 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