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善良的劉小劉
可以申請再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以上情況都可以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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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流程
申請再審
一、申請再審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再審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人以及原審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及其近親屬。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二、申請再審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三、對民事案件提出再審請求有什麼限制
申請再審人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針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錯誤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提出再審請求不得超出原審訴訟請求。
申請再審人在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反訴的除外)。
四、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
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複查後,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式,予以再審立案。
五、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七、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什麼材料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傳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八、再審的審查期限是多長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九、再審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2樓:廖
法院一審判決,過了上訴期可以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二百零一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第二百零三條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傳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二百零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二百零六條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但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行。
第二百零七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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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申訴分為:民事申訴、刑事申訴、行政申訴以及其他法律申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訴訟法律規範體系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既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訴,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需逐級申訴。
申訴的分類: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的如下申訴:
民事申訴
1、當事人不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依法向作出該法律文書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
2、申請再審的當事人為再審申請人,其對方當事人為再審被申請人。
3、申請再審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應當屬於法律和司法解釋允許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
4、申請再審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列舉的事由提出。
5、再審申請人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並按照再審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6、再審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2)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的法院名稱、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名稱及案號;
(3)申請再審所依據的事由;有多項事由的,應逐項列明;
(4)撤銷或者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的具體訴訟請求;
(5)申請再審事由以及再審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及證據;
(6)受理再審申請書的法院名稱;
(7)再審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8)遞交再審申請書的日期。
7、除再審申請書外,再審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明;
(2)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生效法律文書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
(3)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影印件;
(4)支援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8、再審申請人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應使用a4型紙,並提交材料清單一式兩份,同時可附申請再審材料的電子文字。
刑事申訴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訴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申訴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人、近親屬。
二、提出申訴應在什麼時間範圍內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申訴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申訴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對刑事案件申訴有無次數限制
1、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
2、對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複查均駁回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如果沒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對經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申訴人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申訴人有證據證明民事部分明顯失當且原審被告人有賠償能力的,人民法院應予申訴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訴立案。
六、申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
申訴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不停止生效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
七、申訴應提交哪些材料
對刑事案件申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請求、申訴事實與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決書、裁定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後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
八、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刑事判決、裁定正確的申訴案件如何處理
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刑事判決、裁定正確的申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說服申訴人服判息訴。如堅持無理申訴的,可採取書面或口頭形式予以駁回。
九、刑事案件申訴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
申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訴條件的刑式案件進行申訴立案。申訴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經審查後,申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式,予以再審立案。
一審判決不上訴,過了上訴期限還能申請再審嗎
一審判決,沒有在上訴期內提起上訴,過了上訴期 不能再訴。但是可以在判決法律生效日期開始後六個月內提請法院再審。你好,在法定的上訴期限內沒有提起上訴的,案件生效,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再申請法院再審了,除非有確鑿的證據證實原判決確實存在錯誤。值得一提的是,你所說的因新出臺 民法典 的問題,法律通常並不溯及...
一審判決離婚,不服財產分割和撫養費判決,上訴二審撤銷原判發回重審。請問重審哪方面?兩次一審期間出
你好 發回重審 一審 的案件。包括 離婚 子女撫養 財產分割。重審單版位應該會發法律 權文書給你或你的 人的。你只要準備好新的書面證據等資料。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去找一審的單位,本把材料帶上,直接把這些材料交給再審的承辦人。應該不需要重寫訴狀的!第一,看二審法院的裁定書上怎麼寫,是否維持判決離婚這一項專...
未收到法院一審判決書,一審法院說用郵寄專遞給送了三次沒聯絡到我視為送達,一審法院這樣做程式合法嗎
沒人簽收,不可以視為已經送達,程式不合法!可以到郵局查詢,如果郵局派送事實從在,那就合法,以各種理由拒收判決書的人只有這個辦法了 法院以郵遞方式送達判決書 當事人沒有接到 經郵局查詢沒有關係的人簽收了,也沒有公告 判決能生效嗎 法院郵寄送達判決書的,以郵局反饋的簽收 情況為準。即當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