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般**失蹤,在沒有明顯其他危險的證據情況下,需要有具體的失蹤時長,起碼要24小時才受理。每個人跟老婆吵架都說失蹤的話,民警也可是難做,所以這方面也得體諒,自己也得把跟老婆的關係跟民警說清楚,別說一半不說一半。還有跟老婆的聯絡有否斷了?
手機還能打通?
2樓:叢璇璣
只能找找看,然後等24小時以後如果沒有回家再報案
3樓:文鴻福
不要去派出所,直接打110,去派出所沒用,這些人巴不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如果你打110報警就不一樣了,110報警有國家***,只要你打110報警,他不敢敷衍你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失蹤24小時就可以報案了,警察應該立案。
你去報警的話,公安機關應該給你一張報警回執的(加蓋公章),可憑此回執隨時向公安機關詢問案件的進展.如果沒給你的話,一般就是沒立案了.你可以到該派出所的公安分局那裡去投訴.
鎮公安分局投訴未果的,可向市局投訴.
專升本自考法律的煩惱
5樓:問題小王子
既然是自考 首先先選擇學校 每個學校的各專業通過率是不一樣的 很多學校教授本身就參與出題 很有經驗 我就是在中南財大學的 教授很不錯 我順利拿到自考畢業證了 還有學位證
6樓:小蟲子的寶寶
不是我打擊你,我建抄議你襲不要考法律本科,以你本來學計算機的基礎來講,你可能不太適應這個專業,可能是我說的片面,學計算機的人普遍文筆口才都不算很好,而法律對這個恰恰是很看重的。即便是你自考通過了,你也要繼續面對司法考試,你可以去51job,中華英才網上搜一下,需要法律的太少了,而且一般以有司法考試的證書為附帶條件。不過,你有關係有路子可以進公檢法就當我什麼都沒說過
7樓:匿名使用者
先從法理學上入手,主要是理解.我們當時學的時候也很難,不過時間長了就好了.最重要的是理解,要把法理與法條結合,要把理論和實踐結合.在法律上不要鑽牛角尖!
法律,煩惱,公務員,,,什麼法律管公務員不作為的??? 5
8樓:純白愛慕赤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行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二)參與或者支援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三)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就基本上就是國家公務員不作為。
本人為您認真解答,感覺滿意,拜託您採納答案呀
做事潛規則是必須遵循嗎,是法律規定的嗎,煩惱
9樓:匿名使用者
潛規則多很多都是違法的,只是常常較為隱蔽,而難以被發現而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己。只要下定決心進行綜合治理,還是能夠得到遏制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潛規則,潛規則就是上不了檯面的,在底下的。大家都知道但不合規的規則,連規則都不是,怎麼能是法律規定的呢,遵不遵守只不過看你自己的能力大小,還有你覺得應不應該遵守,你能付出的代價。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潛規則是法律不允許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確會經常遭遇潛規則,為了自己做人的原則,我們需要拒絕潛規則,從我做起,促進公平競爭。
12樓:2008的春夏
法律沒有潛規則這條。
做事潛規則是法律規定的嗎,必須這麼做嗎,煩惱
13樓:阿金
「潛規則」是相對於「元規則」 、「明規則」而言的。
它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俗成的,無侷限性,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其可彌補明規則不足之處,合理之處應當予以弘揚,不合理之處即應扼殺於搖籃之中。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
這種行為約束,依據當事人雙方(各方)給對方帶來利益或者給對方帶來的傷害能力,在社會行為主體的互動中自發形成,可以使互動各方的衝突減少,降低交易成本。
所謂約束就是行為越界必將招致報復,對這種厲害後果的共識,強化了互動各方對彼此行為的預期的穩定性。
某些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規定,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維護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
通過這種隱蔽,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代表遮蔽於區域性互動之外,或者,將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憑藉這種私下的規則替換,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在潛規則的生成過程中,當事人並不只是交易的兩方,而應加上代表正式規則的第三方。當事雙方利用潛規則進行私下交易的時候,他們實際上聯合形成了一個對抗第三方正式代表的聯盟(正是眾多的而強大聯盟的形成,才使得潛規則具有長期的、強大的甚至穩定的對抗能力。)。
而潛規則的「潛」本身就是一種生存策略,同樣也表明了更高層次的正式制度和規則的存在。
對於「潛規則」,大致有五種合理的態度應對。
一.對「潛規則」言,不排除其有合理的地方,即讓合理的地方「露出表面」,大家共同遵守就是了,不要讓合理的和不合理的都「潛」下去。
二.對決策者言,那些「不露在表面」的,就要讓它總也露不出來,滅其於初始狀態,等這些個「潛規則」大行其道,那就晚了。
三.對**言,要獨善其身,不按「潛規則」做事。
四.對社會言,要大張旗鼓地提倡規則意識,堅決反對「潛規則」意識。
五.國家應該不斷完善明規則,吸納潛規則中合理之處整合予以規定,其不道德之處一定堅決消滅,使和諧社會不斷進步。
「潛規則」是相對於「元規則」 、「明規則」而言的。它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俗成的,無侷限性,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其可彌補明規則不足之處,合理之處應當予以弘揚,不合理之處即應扼殺於搖籃之中。「潛規則」是相對於「元規則」 、「明規則」而言的。
它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俗成的,無侷限性,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
14樓:立明
潛規則也是這幾年出現的新名詞,開始出在影視界的。都是男導演來以試戲為由,來和女方通過交易達到各自的目的,這是當時的潛規則,後面就通過**傳播,就成為了時代的名詞,你的問題太離奇,怎麼會想到法律的,法律可沒說過的,不過話說回來,這個事情就是各取所需罷了,對方為了得到某種好的東西或利益,這邊也同樣想通過對方手裡的權力,能儘量少走彎路和捷境,相互利用,沒什麼可煩惱的,沒人逼你,你也可以在慢慢通過努力來實現夢想,或者想好了,少奮鬥少付出,回報豐厚等等吧,反正就是一博,其實就是簡單的一件事,裡面包括的東西太多了,人生苦短,什麼事情只要想穿了就哪麼回事,瞎扯淡的,你不要介意,就是隨口而出的。就當飯後的閒談吧!
15樓:第一懶貓
不是法律所規定的,有的時候還與法律想違背。潛規則是受利益所驅動的,受利益支配。
哪 殺 人 取樂的 是什麼人?歷史 法律 煩惱
16樓:惠佔巨集7一
日夲在中國南京大**中人。
17樓:昊天皇帝
不是人是禽獸不如的日本小鬼子!
18樓:蕭木語
一般都是一些達官顯貴,或者是皇室有關的人,但最愛殺人的時代應該是五代十六國的時候,還有一個時代也有皇帝很愛殺人的,就是比較亂的時候,具體的忘了。
要說皇帝和法律扯關係的話,就應該是明朝的朱元璋了。
公務員,煩惱,法律。。。領導拍腦袋決定,一言堂等等,,是什麼法律管轄??? 5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暫時管不到這麼細,但有制度管著的。
自考法律完,過了司考,找工作煩惱
20樓:楊柏恆
如果你想有個前程那就必須學習英語,如果你對英語反感那日語 法語 必須你要有個語種會,要不然你會到處碰壁
自考文憑你也知道怎麼樣 你還是先去實習 期間爭取達到4級水平
不要害怕 從新概念2開始 你會發現自己英語沒那麼爛
21樓:戀海角的天涯
考公務員大多需要四級跟六級的
可以找個律所跟在律師後面做做,要求不能太高!放低點門檻,畢竟只過了司考,還沒拿到執業證書!要多學習學習
22樓:毓瑩格格
不去實習你還混什麼?
23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需要這麼高的英語麼????沒聽說過啊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律師已經沒問題了,剩下英語了,就這麼簡單,英語拿出一年時間好好努力,應該就沒有太大的問題了,現在最好讀研,考出教師資格證,我有位老師是英語出生,現在考的也是法律研究生,對於他來說法律可是要比英語頭疼多了,現在的形式你也很明瞭,希望你能成功,加油
外國人的法律我們中國人遵守嗎?????煩惱,外國法律太奇葩,管的多
25樓:狗團長
只有提高了國民素質,養成習慣,贏得尊重,才能改變國人在國外的形象。
最近我男友有點疏遠我,我懷疑是不是在外面有小三了
男人若要變心 抄開始疏遠通常是襲前奏之一 但也並非唯bai一依據 主要看du他最近對你zhi 關心嗎?你說dao話時他還會耐心聽嗎?他還願意不惜一切幫你達成所願嗎?如果以上答案都是否 再結合刻意疏遠 則真相不言而喻 如果很愛他,非他不可的話 趁他還沒有跟你徹底挑明 多用心經營一下彼此感情 欲擒故縱 ...
我在我朋友背後說他壞話了,他現在在懷疑是我說他的,都不和我說話了怎麼辦
主要看你是真的對他有意見還是說著玩玩的。不管是以上哪種情況,點明說出來,冷戰是永遠不會解決問題的 反思下,你和他說話,我也做過 我和朋友在一起他生說我在背後說他壞話但是我真的沒有說他壞話還跟我吵了不知道他怎麼回事 你得罪誰了,他被人挑撥了 你和他談談吧我們神機的朋友說這樣不好 我的朋友在我背後說我壞...
我懷疑老婆背叛了我,她也坦白了,求我原諒她,要我不要計較太多,還說以後也不干涉我,現在我真的想離婚
樓主兩個選擇,不離就一定想辦法管好她,但是一般這種水性楊花的女人本性難移,離就乾脆一點,孩子別給她,讓她老了以後知道自己到底多麼得不償失。想想你真的愛她嗎?她值不值得你挽留,背叛總是有原因,沒幾個女人喜歡為性而出軌,溝通,祝你早點解決這件事 原諒她一次吧親 以後她也許會對你更好!你出過軌嘛?你有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