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調崗,我不同意,公司是否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賠償或補償?如果有賠償,如果賠

2021-06-07 04:28:14 字數 1605 閱讀 1379

1樓:墨汁諾

如果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崗位,必須經過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可以要求公司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可以離職並要求單位賠償。單位直接辭退,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如職員有重大過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不然單方面的解除合同(合同未到期的)都應給於相應的補償。如一年補償一到兩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以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3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調崗是需要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才可以,如果員工不同意,單位不能強制執行。但是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單位能夠證明你不適合原崗位,可以在不降低待遇的前提下調崗。如果你不服從,不到新崗位報到,單位可按制度進行處罰,直至辭退。

4樓:ok紫霧雲煙

調崗是否是工作需要或你不勝任工作,如是公司可以給你調換工作崗位,你不服從不能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如果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滿六個不滿一年的給半個月工資,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給你賠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1 如果合同中有崗位的約定 而公司讓你們轉崗則屬於違法

2 如果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應該支付補償金

3 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補償金 工作滿一年 給一個月工資 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不滿半年給半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一個月工資做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6樓:一灣灣明月

公司調整員工的崗位是合法的,不需要徵求本人同意,勞動合同上一般會有“服從工作安排”的條款,勞動法規定,職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如果你不服從調動,按常理講不會給企業造成損失,從法律上講依據不足,但是還要看你們企業是否有相應的制度規定了不服從調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有的話,企業的做法也是可以的,但是應該支付2個半月的經濟補償金。這個官司打起來比較麻煩,你可以先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15日內去法院起訴。建議你服從調動,個人打官司耗不起。

公司以不同意調崗為理由辭退,公司要求調崗,不同意就辭退。

調整崗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用人單位除有充分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

公司調崗員工不同意怎麼辦,公司調崗,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看到,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 你好,一般來說要調崗必須證明其不能勝任崗位工作,那就要伴有明確的績效考核制度,不然隨意調崗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純粹是員工本人的工作能力原因,企業要給員工調換崗位,第一要有其不能勝任原工作的原因 要做好績效溝通工作,並做好記錄,也要給員工改善提高的...

我想離婚可老公不同意,我想離婚可老公不同意

只要沒有原則上的矛盾,建議兩人多談談增進理解信任,多交流學會寬容,成個家不易,有孩子的話也要為孩子多想想。實在過不下去,你倆分居半年,你就可以上法院起訴分家了,法律沒有界定分居兩年就算離了。半年一般都會受理。但是你要有分居的證據!一般先 調節,過幾個月再 宣判!請三四慎重!祝好運 建議先冷靜下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