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戚廣利
別人欠我爸爸的錢,你可以讓你父親寫一個授權委託書,讓你代替要賬;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必要時可以請律師打官司。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欠條,可以由你父親授權給你讓你代替他索還債務;如果找得到人就向他直接索要,不給的或者找不到人,可以讓你父親寫一個起訴書並宣告你為**人,然後連同借條一起遞交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沒有欠條但有證人的可以讓你父親寫一個起訴書並宣告你為**人,然後又證人出庭作證。如果官司獲勝了他依舊不歸還欠款的可以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可以委託你 **他進行訴訟,還是以你父親的名義起訴,你不符合訴訟主體資格。
但是找不到被告,案件很難進行下去,法院有可能會中止訴訟,當然了,也有可能會缺席判決-----這個你一般需要找到對方可執行的財產,沒有可執行的財產,訴訟以後也無法執行。
對了,欠條證明寫的? 訴訟時效過了沒有? 為了確保訴訟時效,可以先起訴一下。
4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是你可以代你父討要。
二是你代你父親討要如申請法濟時須先獲得你父親的授權,在訴訟程式中你不符合訴訟主體資格(除非你父親去逝了,可以作為遺產債權了你可行使代位清償權)。
三是找不到債務人(被告),法院有可能會中止訴訟,也有可以公告送達,會缺席判決以保護債權人的時效權利。
四是你可以不訴訟,待你爸出獄後在合理的時效內再提起訴訟。你爸的情況符合時效中止的條件。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法定事由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訴訟依法暫時停止進行,並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繼續進行的情況,又稱為時效的暫停。對此,我國《民法通則》第139條予以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5樓: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缺席審判
6樓:海闊天空
我有二十萬元在我父親那裡,父親先前借給了一個朋友,欠條是父親和那位朋友的名字,現在父親過世了,父親有兩個兒子,我是老二,這個錢我該怎麼拿到手
有人欠我爸爸錢,有欠條,但是我爸爸去世了,我又找不到欠錢人,我該怎麼辦,求詳細幫助 10
7樓:趙倩律師
根據欠條所顯示的姓名尋找確定的債務人,可以根據債務人的身份證資訊查詢戶籍資訊,然後帶著債務人的身份證資訊、您父親的死亡證明、您的繼承人證明,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甭得意
欠條上是否約定有歸還日期?欠條出具時間?你父親去世時間?你父親最後一次找他的時間?
9樓:躁動
先從欠你爸錢的人開始聯絡,不行的話找他親朋好友。找到後問他還錢,要不給就去打官司,順帶問一下,金額大嗎?》
10樓:百百合
請問你的問題解決了嗎?我也遇到了同樣問題,諮詢你謝謝
11樓:騆澔
很簡單...讓他去陰間還
他人欠我二十萬,有錢故意不還,我該怎麼辦?上法院是贏了官司,沒錢。怎麼辦
可申請強制執行的,那樣法院可以查封他的銀行帳戶和扣押他們的財產進行拍賣的。贏了官司,他沒錢,你照樣拿不到,這就是執行難的問題。法律不是萬能的,所以說以後借錢要謹慎了。當然你有證據,發現他有錢,申請強制執行時可以的。捨得下臉面的話,無非就是拿他東西了 提出對方有錢的證據,如果是有房有車,那麼拿著判決書...
我家裡欠了幾十萬的錢,我爸爸和我姑姑可以說是斷絕關係了,我姑姑把我們一家給害死了,叫我們家人來幫我
你姑姑首先是你爸爸的親姐妹,當時你爸考慮為她借錢也是源於此,當然你姑姑借錢也是為了發展,因此你爸就更沒有理由拒絕幫忙,但你爸作為主要的借款擔保人,如果你姑姑的生意失敗了,大部分的債務無法償還時,你爸作為擔保人,當然就成了第二個債務償還者,大人的事,你現在可能無法理解,你姑姑也許不是故意賴賬不還,畢竟...
有人欠我爸爸一千塊錢不還,怎麼辦
可以讓你父親直接向對方索要,如果拒絕給付,可以依法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款。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你要注意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