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證辦理手機號碼怎麼辦

2021-06-12 05:49:51 字數 1247 閱讀 8927

1樓:

報警不是太好的辦法.

把他們的**記下來再打回去.把人找出來.

先讓他們補常一下.

然後有了線索之後再報警.

之後去營業廳把查一下把所有以你的身份證辦的手機號全部登出掉.

把損失降到最小.

營業廳好像可以辦理一個證件號只能辦一下手機號的專案.你諮詢一下.

記住.聯通,移動,電信,網通.都要去看一下.

我只能想這辦法了.

2樓:

用補辦的身份證去營業廳消號。

去公安局報案。

3樓:

用補辦的身份證去營業廳補一張他辦的**卡 ( 最好是卡里錢最多的時候)來用

4樓:匿名使用者

認倒黴 沒及時掛失

我的身份證被人去弄手機卡了,我該怎麼辦?

5樓:傑丶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

嗯,是的,必須報警解決,查一查那個號以前是誰再用,打了**給誰之類的。必須報警不然自己無法解決。

6樓:蝸牛p科技

屬於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應該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身份證被他人冒用辦理了**卡怎麼辦?

7樓:蘇薰兒

如果是冒用,你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公安部在迴應「居民身份證丟失以後應怎樣補辦,是否需要掛失,以及丟失後證件被人撿到冒用,證件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時明確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

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因此,你無需對被冒用承擔責任,也無需拿出什麼證據來證明不是冒用,證明不是冒用的責任屬於電信公司,你只是需要告知電信公司是冒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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