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露福來恩特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
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
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
何苦呢?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
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
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不可以做敵人,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2樓:春谷楓
深愛過的人既然分開了,不能在一起了就不要再出現在對方的生活裡
3樓:
不想看到對方 想起傷心的往事吧
4樓:
我覺得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如果真的分手了,你們兩個至少會有一個心裡是有悔恨的,曾今那麼親密的關係,一下子破裂了,變得這麼陌生,任誰都接受不了的,想做朋友都難。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的原因:
(1)情感的羈絆:依然愛著對方或是對對方心懷怨恨
(2)減少認知失調,協調自己的認知(通過怨恨對方來“自己騙自己”)
認知失調是心理學上的一個概念,又稱認知不和諧,是指一個人的行為與自己先前一貫的認知產生分歧,而產生了不舒適感、不愉快的情緒。不再與前任保持友好關係一定程度上是為了減少認知失調。
現任的伴侶是不可能容忍你還和ex走得很近的,雖然ta有可能故作大度地說自己不介意。
綜上原因,分手後很難做成朋友,也請不要強求了。
如果是和平分手,或者是分手中造成的傷害並不是特別深,抑或者是隨著時間推移,兩人都慢慢釋懷,覺得當時分手也沒那麼嚴重,的確是存在重新做朋友的可能。我們不能否認有少數的戀人成為了朋友,但在此我們討論的是大多數情況,即——分手後大部分曾經的戀人都難以成為朋友。
所以我覺得最好不要分手,兩個人能在這個世界遇到已經很不容易了,何況還要相互喜歡上,還要喜歡那麼久在一起那麼長世界,所以沒什麼大的錯,就堅持堅持,好好過下去。
5樓:
在生活中很多情侶在分手後,就斷了所有的聯絡,斷了所有的交集,似乎把對方當成了仇人
我覺得有的人是因為不想有機會讓大家重逢,也不想讓大家尷尬的面對彼此,害怕會後悔當初的決定,又複合重新在一起,同時有給一次對方傷害自己的機會,當然要絕交有
假設分後後,還是照常做了朋友,在日常社交生活中,彼此再次出現在對方的視野中,我覺得很少的人會做到,心中沒有任何波瀾,沒有的話我只想說那是當初沒有愛國,甚至連恨都沒有,當你看到曾經牽過的手,現在在牽著另一個人,你會不難過嗎?不在意嗎?
當都放下對方,過上了自己的重新的生活,身邊也有了新的陪伴著,但是當身邊人發現你還和曾經的前有聯絡,那麼現任該怎麼想,該怎麼信任你,你又該怎麼解釋呢?你們的感情經得起這樣的猜忌嗎?
這是我覺得分手後該絕交的理由
但是生活中還是有分手後,依然祝福對方,為了一起擁有的孩子,還是能有好的成為朋友的,例如娛樂圈的王菲和李亞鵬
總結在我看來,無論分手後你能否做到絕交,但至少應該尊重彼此。縱然分手後心有不甘,也應該給對方尊重對方,這也是給自己留下的體面
怎樣看待好朋友絕交或者男女朋友分手後,攻擊對方的行為?
6樓:小菜哦
很傻很笨的一種行為,很多人一旦被分手,就想盡各種辦法去挽留對方,為了能夠跟他在一起所有的底線自尊都沒有了。這樣只會讓對方更加肆無忌憚的去傷害你,反覆的糾纏只會讓你在這段感情裡更加卑微。分手了,應該讓自己努力得變好,而不是一味挽留。
不要因為對方有抱怨,就惡意中傷對方,把對方的隱私暴露出去,這樣是錯誤的,即使是分手了,不要故意去傷害對方。分手時候忌諱說出對方的缺點,是很讓人傷心的,也許這樣做分手快,但是對人的自尊心打擊大,所以最好是說自己的缺點比較好。
不要和對方進行過長的爭論,總是在不斷爭吵,你說不過對方的,反而會讓你會捨不得放棄這段感情,更加不要設計什麼報復的事情,這還會讓總是想著對方,讓你難以忘懷感情。 當兩人分手時候,選擇的方式要合適,要顧及對方的感受,儘量把傷害降低。
越是熱烈的愛,當它走向反面,就會激發出更加激烈的懷疑和否定。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攜帶攻擊性,開始否定對方的一切。輕則翻起舊賬,重則謾罵詆譭無所不盡其極。
有沒有想過,詆譭對方,其實也是在詆譭你自己。
弱水三千,又何必只取一瓢。愛情就是這樣,結束時,不放手也得努力放手,這是善待自己,讓自己走出失戀陰影的最好方式。學會放手,你才會找到下一站幸福的出口。
對上一段感情放不下,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對未來的恐懼,或是對過去的不甘心。如果能發展一段嶄新的並且正確的戀情,那麼所有的情傷都會不治而愈。
7樓:遠容岫
覺得這其實是一個十分沒有必要的行為吧,既然決定分開了,那就不要再有特別多的瓜葛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樣是很不好的行為,既然絕交和分手了,那就不要總想著以前的不愉快了,要完全放開,各自去尋找自己的朋友和伴侶,不要互相詆譭傷害。
9樓:日常嘮文化
我覺得這是一種比較可笑的行為吧,我兩個人真的要老死不相往來,就沒有必要再過多的糾纏了。
10樓:星光照亮歸途
大概就是愛的太深,恨的太深原因吧。人們都說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有時候愛恨就在一瞬間。當我確定已經會失去他的時候。有時候有些人會做出,就算我失去了也不會讓別人得到的想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大概就是分手了以後沒有了顧慮。家長時間積累的怨氣堆積到一起,然後通過攻擊對方的方式發洩出來。或者在愛情中被對方傷過對對方充滿恨意。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這種行為是很不理智的,無論是好朋友還是男女朋友,曾經都是有美好回憶的,既然都分開了,何必去攻擊對方呢。
13樓:
都說好聚好單,如果你去了攻擊對方這種事人品非常不好的。分手也可以是朋友,但不是朋友也可以和平的解決,這件事也不要變得小朋友一樣來攻擊報復。
14樓:老墨說史
這樣的說法其實很無語,分手本來就是正常的事情,因為不喜歡,有開始就有結束嗎,沒必要這樣。
1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種做法是很幼稚的,現在的成年人有幾個人會坐車這樣的事情?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再做什麼關於對方的事情了。
16樓:暱稱最多m個字
可能就是在一起的時候,對他的傷害太大了,想要發洩出來才會這樣,畢竟都分手了,肯定是有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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