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她愛你會這樣嗎?
一切這麼金錢交易?
開口考慮過你嗎?
一點付出都沒有就收穫這麼多?
唯一的結果就是跟你睡在一起蓋個章?
感情不是相互的嘛?
起碼的一點考慮了?
結婚男方全款買房寫了女方名字,還給禮金還有婚禮錢也是我出,這些合理的嗎?讓女朋友和我回老家,結婚男方全款買房寫了女方名字,還給禮金還有婚禮錢也是我出,這些合理的嗎?而且還要幫女方找好事業單位的工作才可以,一般情況下結婚是這
要這要那了?
你給的起這麼多條件找不到另外的?
這是結婚啊?這是買女人啊 ?
阿彌陀佛,本大神做壞人了我.
這個答案值一千價位感情專線嗎?
2樓:愛笑的魚藍色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如果說男方買房、婚禮錢什麼都出了,感覺女方要求太過了。雙方父母見面的時候,談這些事,有當面講清楚嗎,還是說這些要求是女方父母提出來的。我覺得這些要求太高了,如果你能接受的話,也沒什麼說的。
如果內心有抗拒的想法,雙方可以多交流溝通一下,畢竟,你們還要結婚,不要因為這個讓結婚變得不愉快。
3樓:匿名使用者
這隻能說你傻,或者你找不到女人了!為什麼房產證填寫她的名字?結果10天半個月離婚了呢?
房子是女人的了,女人也走了!婚禮花的錢也拜拜了!你到哪說理去?
找工作這個問題一般不會題到桌面上來說!禮金男方的!這無可厚非…房子全款但堅決不能留女方名字!
除非是有什麼特殊情況
4樓:枯葉心情
房子的名字不能寫女方的,除非她之後要和你一起還款才行。還有就是結婚有些有彩禮錢。這個什麼都是你出錢的話,真的感覺像在買老婆,要求太苛刻了點。你應該好好和你的女朋友還有岳父岳母談談
5樓:方炯爾
每個地方的風俗習慣不一樣,給禮金和男方出婚禮錢這個是正常的,哪兒都是。但是買房是否寫女方的名字兩家商量著來,如果女方非要這樣要求那你又想娶的話就只能滿足女方啦。幫著找工作嘛,這個沒有什麼必須不必須的,因為工作是根據個人的能力來的,沒有能力就是託關係找到的工作也不見得能長久
6樓:劉光烈將軍簡歷
要求太高了。有點不合理
7樓:匿名使用者
是我,我不會答應的,世上眾多女子,難道你…
8樓:宮由申
要求太高了,她們家太牛了
結婚家庭按揭買房,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9樓:居理買房網
第一、身份證原件,
第二、戶口本原件,
第三、結婚證原件,
第四、近半年銀行的流水加徵信報告,
第五、收入證明加蓋公司鮮章,
第六、認購協議書和收據。
結婚與買房的關係。
10樓:互擼娃
首先說bai
世上不是每個男
人都能買得起du房子,zhi其次也不是每個女人都想沒dao房子不結婚。
版 只要權相愛,愛得很深的時候,房子就會放在其次。有房更好,沒房你就不和他生活了嗎?那你就太勢利了,我可不是體老爺們說話啊~~ 女人需要安全感,需要物質生活來充實自己,有房是最好的,當你愛的人沒有房時,我想你就不會這麼問了。
而且現在的女人(年輕人)很少有家庭感,自私的比較多,永遠滿足不了。有了房就想車,之後還想別墅。 想一想,現在男女平等,為什麼結婚就得男人買房子呢,誰規定的呢?
所以過些年就會流行:沒房子我就不娶。到那時女人們又會怎麼想?
11樓:召琦汝書蘭
也不bai一定啊,如果你一定要有房du才結婚,那你和他確zhi實就是沒有房子dao
,你內就為了一些客觀的因素分手?容?
然後聽從父母的意思再找個有房有車的人?
很多人都是需要打拼幾年才有成績,所以,你和他在一起之後,慢慢努力買房啊
12樓:風丁慶旭
對!男的最起碼要讓自己的老婆有安全感,有個可以安居樂業的家.
結婚買房子的最起碼的.這種想法很對!!
結婚、買房、孩子上學與戶口的關係
13樓:風吹一臉
1、戶來籍可以不轉。可以領證自。
2、你在當地工作的,一般提交一定時間的社保繳存證明即可,不一定需要戶籍的,不過具體要看當地限購政策的具體規定,各地不同,請諮詢當地房管部門。如果婚後購房的,只要夫妻有一方符合購房資格即可購買。
3、兒女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的,具體要諮詢當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如果選擇在當地上學的,兒女建議落戶當地。
14樓:樂羊羊
1.戶口和結婚證沒bai關係,你們
du可以到男女任何一方zhi的戶口所在地dao的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婚後
專戶口屬的遷移隨自願,可以是兩地戶口。2.各地的房產政策不同,也可能因為你不是武漢戶口,而只能把房產記在你妻子的名下。
3,現在的孩子上戶口可以隨父或者隨母。孩子的戶口所在地如果和上學的地方不是同一地區,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有可能會按外來人員收費,會掏很多冤枉錢,所以孩子的戶口上在**很重要。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一個回答
戶口愛哪哪,不影響結婚,在你倆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都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房產證可以是武漢戶口,也可以不是,隨你喜歡了小孩子的戶口可以跟爸,也可以跟媽,選擇一個對孩子未來有利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的時候
bai可以不用轉戶口,以後du想轉的時候在zhi轉也可以,不轉入武漢dao可以結婚。專你們的戶口是分開的,沒有合併。屬買房子和你們的戶口關係不大,買完房子之後在弄戶口都是可以的。
可以先買在某一個人的名下,但是這就算婚後財產了,房產也好,孩子戶口也好,都在某一個人的名下,自己決定,上學隨戶口所在地的情況而定
17樓:翠沼
如果你們孩子在武漢的話最好是有武漢戶口,房子可以掛在你女朋友的名下,至於領證這個問題, 不好意思 我也不太瞭解
18樓:橘子_麗群
結婚跟戶口來
沒關係,夫自妻雙方任何一個戶口所在bai地都可以登記結婚du。婚後zhi戶口保留也沒關係,看你dao的想法了。
2.買房子跟戶口也沒關係,不是武漢戶口一樣也可以買武漢的房子,房產證上一樣也可以寫你的名字。
3.子女落戶可以跟隨父母任何一方戶籍,也就說,你的孩子可以落武漢戶口,也可以羅湖北**,當然,你要落戶得有房產或者集體戶可以供你子女落。一般來說,只要你們武漢買好房子,你媳婦和你子女的戶口落到房子上,讀書上學都沒問題的。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
19樓:瓜瓜的夢幻生活
根據《婚姻法》第17、18條的規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買房的先後順序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是在夫妻雙方婚後購房,哪怕對方沒有出過一分錢,也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第一,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後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於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
第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第18條規定,婚後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第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二,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20樓:一起守侯
新婚姻法中婚後買房的規定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婚姻法新規: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援,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新婚姻法中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裡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
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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