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醉飲_紅塵
你有權利要回來 至於應該還是不應該你自己決定
2樓:匿名使用者
果斷要回來。1000不算小數目,基本1-2個月的生活費了,假如100-200的無所謂的。
3樓:宅男
你就應該去要回來,哈哈,讓他現任知道他是不可靠的
4樓:巖姐說
當然要回來,因為他是借的不是你給的
5樓:珍子
應該是要回來的,但是他又沒有打借條,你恐怕要不到了
6樓:a孫銘鈺
現在這年頭錢不好掙啊!不要弄啥呢!要不就是你的錢來的快啊
7樓:蜀黍梳子
算了,若想還就會還,不還去要也沒用
8樓:匿名使用者
算了吧,都分手還這樣居小節,會讓人看不起你
9樓:匿名使用者
1000耶
肯定要拿回來
10樓:
心情好就算了,開心最重要,別苦了自己。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男友以前對你還可以(花錢上),那就算了,如果是另外一種,那就看你男友人品了,我估計要回來的機率很小
12樓:帖凝佛
如果是我就不要了!不過每個人性格不一樣…你要覺得不值得了就要回來…我跟我男朋友分手時…雖然沒借他錢!可是給他身上花的錢三年裡至少也有一萬了…難道也要他還?
當初給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現在何必又要!反而讓別人認為我貪財…反而他送我的我都還他了!既然分了!
不沾他的…
13樓:
他肯定不給了,男人還花女人錢。出現這事果斷拜拜吧,拿錢買教訓吧!沒必要去叫還了!
14樓:藍戀兒
當然要要回來了,當時我男朋友借我了500多我都給他要回來了
15樓:西瓜太忙
他給你買過東西嗎?如果買過了現在找他還他會給你算計的這樣會很傷你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那男的也夠嗆給你,如果他人品夠好不想欠你的,分手時就給了。如果你男朋友在你身上花了很多錢,那還是別要了
17樓:言午
算了,他不還錢就把這樣的人看扁
前男友說沒錢裝房子跟我要嫁妝錢裝房子分手後他說要算我們戀愛期間花銷要在我的嫁妝錢扣我能要回來錢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前bai男友沒錢裝修新房du,就問你拿了嫁妝的錢裝修了。
zhi你給
dao了8萬,本來大家都是奔專
著結婚去的,所以也屬沒什麼問題。但是卻在今年結婚還是明年結婚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鬧掰了。現在關於裝修新房的錢,你肯定是要拿回來的。
可是事情來了,你前男友來和你算賬了,你們戀愛期間的所有開銷都要在裝修錢中扣除。你的前男友還真的是個奇葩,難道你們出去的每一筆錢,他都記賬的。你不管他了,你給他的裝修錢有憑證嗎?
如果有,問他要全部8萬錢,如果你們在交往中他給你的貴重物品你也應該還給他,這樣就兩清了。天涯何處無芳草,去尋找屬於你的不是奇葩的男朋友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情抄來看,你分手是對的。可是現在要嫁妝錢有難度,男方家庭一看就是,自己全對,自己最可憐,你們欺負人,各種藉口的家庭,就算是你把你們男女朋友的時候花的錢aa了,他也會找藉口少給你或不給你嫁妝錢。現在最好的辦法是一面跟他好好談,不要太多矛盾,積極取證。
另一面趕快質詢一下律師,走法律途徑會怎麼樣。做好最壞打算。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第一反應抄就是房襲
子有沒有你名字?如果有,那裝修錢就算了,反正有你一半,如果沒有,你們戀愛期間,你真的花了男方好多錢嗎?如果都是一些必需品,還有是他自願的,那就沒什麼了,就是跟他要,如果不給就找調解員,我就是要看看男方那裡還要不要臉了,連這個錢都算,看你前男友以後還找不找女朋友了,鬧大對他們沒好處!
但是,我覺得如果有大錢花給你的話,該給還是給的,畢竟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比如給你買三金或者車子什麼的,像那些什麼,看電影,還有吃飯打車的錢一律不給,我們出去跟他約會呢還要我們自己掏錢,是他追你不是你追他!那要像他們家這麼算的話,以後就別談戀愛了,分手了還不夠麻煩的呢,這約會幹什麼都得記得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對於一個對你斤斤計較不計較之前感情的人來說,咱們肯定是跟他死磕到底
版的,這不是一塊兩權塊的問題,而是一個對對方尊重的問題,也是對對方感情付出尊重的問題,所以說這個是肯定必須要的,其次呢,如果咱們能夠提供好足夠的有力的證據,並且能夠提交,這種證據呢,又能在法院的角度能夠站住腳,那麼即便咱們要不出來,咱們也可以通過法院的協調或者是宣判來進行處理。所以關鍵的關鍵在於你手頭上的證據是否足以立足,這個我建議你可以諮詢一下一些律師。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前男友真的是個摳門copy的主,結婚新房要用你的嫁妝錢裝修,由於你們在很多方面都覺得過不下去了準備分手,你想把裝修房子用的嫁妝錢拿回來,可是你男朋友卻說戀愛期間花去的錢要aa制,難道他在你們交往過程中吃的飯,買的小禮物都記賬嗎?太可怕了,那麼說他算下來,你是否拿不到裝修用你的嫁妝錢了?碰到這樣的男人是你的算是運氣吧。
說歸說,但是我還是想問你,你現在還愛他嗎?如果是愛他的,不要為了今年結婚還是明年結婚這件事,把好好的婚事給毀了,戀愛結婚不容易,能好好商量還是好好溝通吧。想清楚了再決定,不要被一時的衝動後悔一輩子。
2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想問一下房子寫沒寫
你的名字,如果寫了你可以拿出來點錢,如版果沒寫就別拿權了,如果以後你們離婚了這房子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嫁妝錢是自己的,你可以決定給或不給,他不能強迫你,還有我想說的是現在談戀愛期間就開始想動用你的嫁妝錢,這個人不是很靠譜,希望你慎重考慮一下!
24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如果是這個態度,嫁妝錢要回來的可能性不大,吃一塹,長一智,以後接觸人的時候多注意下
2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因為那是你的錢,另外
沒有法律規定分手要給分手費用,但是依回照你的描述,答要費一番周折。
女生跟前男友分手分的很對,男生一直都站在母親的立場上考慮錢的問題,一直都在算計。
如果男方不給,女生可以報警,不過這8萬最好女生能舉證,他們家收了這個錢。
26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都有失戀的
bai經過,其中有du一段時期就是冷靜期。zhi冷靜期一般dao都是發生版在過度的爭吵之後,跟權冷戰還是有鮮明的對比的,不過很多人都因為著急想要跟對方認錯從而糾纏不休,這樣只會遭到對方的厭煩,從而錯失了挽回感情的時機。
失戀後,我們都會感受到痛苦,很多人認為這個痛苦的**就是對方,和對方的分離導致了痛苦,所以要去尋求安慰,給**打**,發資訊,希望得到對方的迴應。事實上你覺得痛苦的根源並不在於分離本身,而是你不接受分離的事實,你還是把自己的心情交給對方掌控,他迴應了,你能開心一整天,他不理你,你又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27樓:說說剛剛
這就是個渣男,多虧沒結婚要不後悔都來不及!錢如果他家不給,就上法院起訴,肯定能要回來!
28樓:豐碩果實
從你的描述中復就看的出來,這個男制人有點渣,這麼斤斤計較,還有他媽的言行,估計這個錢要不回來了,因為他們就根本不是講理和善解人意的人,如果一定要,估計你也會很生氣,但最後能要回一半就不錯了,這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29樓:q問
有些來事只適合回憶,源而有些人卻值得細細品,最美的意外就是你。愛情不是花蔭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密語,不是輕綿的眼淚,更不是死硬的強迫,愛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礎上的。我來幫你,或許這樣你的生活比較有方向,而且可以好好的工作或是讀書,如果需要諮詢也可以指導,你來問看看,如果你想諮詢的話,全天候都有人,你把問題整理一下,來接受分析,我想這樣可以帶給你一些方法。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要回來的,現在要取證據,當時有借據或者有口頭錄音波,這都是證據。
31樓:雪雪妹兒
借的了肯定是要還的,怎麼這麼傻呢,腦子靈光點吧,又不是個小數目,這個男人如此計較,你怎麼不問他賠償青春損失費
32樓:匿名使用者
這婚能接。。。還是算了吧 結了婚你也不會幸福 戀愛花銷是自願的
33樓:智慧局
大額轉賬有轉賬記錄吧,有借條沒?不還錢,瑪德,告他,他想扣戀愛開銷,可以呀,拿出證據,只要他有發票讓他扣,沒有,瑪德,告他敲詐勒索。
34樓:匿名使用者
問你你拿bai
了嫁妝的錢裝修了。你du給了8萬,本來大
zhi家都是奔著dao結婚去的,所以也沒什回麼問題。答但是卻在今年結婚還是明年結婚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鬧掰了。現在關於裝修新房的錢,你肯定是要拿回來的。
可是事情來了,你前男友來和你算賬了,你們戀愛期間的所有開銷都要在裝修錢中扣除。你的前男友還真的是個奇葩,難道你們出去的每一筆錢,他都記賬的。你不管他了,你給他的裝修錢有憑證嗎?
如果有家裡兩個星期一次
35樓:單身戒嚴令
最近這bai一百天
我看了二十一
du部電影,看完
zhi了1988
讀了九本書,聽了一dao千多首歌
愛上了回蔡健雅
爬了十多答次山,跑步跑了一百多公里
抽了好多煙
只有實在受不了不行的時候才會去買酒
因為酒實在是太難喝了
可我還是睡不好覺
還是想你
3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準備早結婚???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
37樓:孤九i小童鞋
這個要看情況處理,戀愛、同居期間常見的經濟糾紛有三類。
第一類是因戀愛同居產生的經濟糾紛;
第二類是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金錢甚至汽車房產等大額財產,戀愛結束後贈與的財產能否要回;
第三類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
不同的情形法律規定也不相同。
1.同居期間財物混同適用《物權法》的共有關係
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不產生夫妻之間的婚姻權利義務。
但同居期間雙方因共同生活,發生財物混同的情況,適用《物權法》第八章的共有關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戀愛期間贈與適用《合同法》,車房在權利轉移前可撤銷
對於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包包、金錢等,其性質區別於彩禮。「一般認為戀愛期間的財產贈與,一經交付即完成贈與,贈與人要求返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如果贈與的是車、房,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後,想撤銷贈與,要回房車比較困難。
如果一方認為給對方的錢是借款,應有借條等書面證據,法院可憑藉貸關係的證據,要求對方返還。
3.返還彩禮 三種情形應支援
還有一種較常見的糾紛,就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彩禮是一種特定的婚前財產的贈與,可以看成是附條件的贈與。
「確定是否為彩禮性質,要考慮當地風俗習慣,一般不能隨意將彩禮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婚前贈與的財產。」
對彩禮的返還,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如果查明屬於下面三種情形,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38樓:熱心網友
女方是沒有法律義務償還的。
(1)但從道德角度出發,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2)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1、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2、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可以起訴索回。
(1)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
(2)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是兩個人互相愛慕行動的表現。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定義,現代定義為無論性別的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擴充套件資料:
戀愛、結婚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1、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6、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和男朋友分手了他借了我兩千塊錢,借了月還了我一千五百塊錢,後來我把剩下的錢問他
經不起考驗的愛情,不管是啥關係的人,只要談錢必傷感情,我想你並不是單單為了這幾百塊錢跑人家吧。你是因為這件事分手還是說分手後他沒還你錢。錢是可以要回來的。直接找他要就好了。哦。竟然會有這樣的男人。可能你們在相處的過程中 他付出的較多。群我內說的可能是物質上容。所以他後來實在是打不開點了。向你借一下 ...
朋友找我借了500塊錢月了他也沒說過還我,是不是忘記
我覺得,你缺錢花了,你就問他要,直接說明就好,如果他沒錢,你也沒辦法了。該,一定要正面和他說明白。別刻意提醒,適當開個玩笑說一下 一個朋友像我借了500元錢,當時說過一個月還,可是都好幾月過去了,錢也沒還,向他要了幾次,他都說沒.40 只要你報110,110是肯定管,但不能是你帶著 去抓對方,而是你...
男朋友上個月問我借了兩千塊錢,現在又來問我借500,我問他又借錢幹嘛,他說沒得用了,他說1號前還我
隨緣 這種男人沒必要借錢給他。你先跟他說,我現在沒有錢。看看他是什麼反應?2000塊錢可以看清一個人。 來自玉淵潭朝氣蓬勃的迎客鬆 生氣很簡單,你追他的? 小小寶貝 別借了,錢比男朋友重要 洋映 一個大男人伸手像女人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