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酷貓小遊戲
1)軍人評定傷殘等級後,還能繼續留隊嗎?
現役軍人進行殘疾等級鑑定後,依照鑑定結果認定傷殘等級。按照現行的規定,傷殘等級分為1-10級。軍人鑑定傷殘等級後,原則上安排退役。
在現實工作中,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後,如果本人素質過硬,表現優異,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不影響正常訓練的,單位考察通過後,也有滿服役期後成功留隊的。
2)軍人未能評殘或達不到評定殘疾等級的鑑定標準,並且沒有留隊,能申請滯留嗎?
現役軍人達不到評定傷殘等級標準的,不可以滯留的。按照滯留的有關規定,退役士兵滯留部隊的條件有兩個:一是**未終結需繼續留隊**的士兵;二是已列入總部移交安置計劃尚未移交的士兵。
**未終結,也就是還在醫療期內。根據有關解釋,醫療期滿是指損傷在現有醫療水平的情況下,按照一般醫療常規,繼續**已無意義(可能存在醫療依賴);傷者所遺留的功能障礙相對為永久固定性或呈不可逆轉性。
如果退役士兵已經醫療期滿,**終結了,就必須退役,不合理的滯留,沒有任何待遇,也影響以後的安置。
3)軍人受傷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標準或未評定殘疾等級,回地方後是否可以繼續評殘,有沒有一次性補助?
如果在部隊達不到評定殘疾等級,回地方後,結果也是一樣。不過,如果退役士兵是因戰、因公致傷的,建議將病案及致傷情況證明放在檔案中,如果退役後因該病症惡化,可以在地方進行評殘。當然,達不到評定殘疾等級標準的,仍是不享受傷殘軍人待遇的。
如果在部隊未及**殘,退役離隊前,一定要將原始病歷及因戰、因公致傷情況證明放進檔案,以便回地方後補辦評殘。只有因戰、因公致傷殘,回地方後才能補辦評殘手續,因病是不能補辦評殘的。
2樓:侃民生看社會
在部隊因公受傷當時沒有評殘,現在如果想評殘,應當回原單位收集相關材料,也可以在地方評殘。
3樓:罒強丨丨殘罒
在部隊因公受傷後沒有評殘,現在怎麼補辦?在部隊因公受傷沒有評殘可以到本地醫院去做三單,奠定以後單位出證明都可以
4樓:仰格
如果退役轉業了,那麼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再得到任何的補償,因為在第一時間你沒有去辦理相關的手續。
5樓:淮枳枳枳
現在只能聯絡原來的單位開證明。然後補齊相關的材料。
6樓:運動小趣事
現役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因病、因傷曾住院**,**終結後,不符合評殘條件的,可在部隊醫院(衛生部門)出具《帶病返鄉證明》,可將此證明裝入檔案,退伍後到民政局報到時,民政局工作人員可根據《帶病返鄉證明》申請你的傷殘補助。
現役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因病、因傷曾住院**,**終結後,不符合評殘條件的,可在部隊醫院(衛生部門)出具《帶病返鄉證明》,可將此證明裝入檔案,退伍後到民政局報到時,民政局工作人員可根據《帶病返鄉證明》申請你的傷殘補助。
退伍軍人因公受傷,部隊原始病歷沒有了,還能不能辦補評殘證嗎?
7樓:戚廣利
退伍軍人因公受傷,部隊原始病歷沒有了,並且當時沒有及**殘,現在很難辦補評殘。主要是缺乏證據,不能證明是在部隊因公負傷。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完全可以,當地應該有相關評審組織機構,請他們來鑑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找部隊領導證明,現在重新鑑定也可以。
在部隊受傷沒有評殘,現在退伍怎麼辦
10樓:念憶
你受傷痊癒後沒有來得及評殘就退伍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真的構成傷殘,還是能夠按規定享受殘廢軍人待遇的。
鑑定標準
中國的傷殘鑑定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不同的物件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以下是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和實用的五種鑑定標準,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鑑定標準。
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鑑定
【鑑定標準】《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適用範圍】工傷職業病
【釋出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
【實施日期】2023年5月1日
11樓:一品青蛙
這要分幾種情況:
一、你受傷痊癒後沒有來得及評殘就退伍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真的構成傷殘,還是能夠按規定享受殘廢軍人待遇的。
二、雖然進行了評殘,但是沒有達到殘廢的最低標準,雖然會有一點後遺症,但是對生活影響不大,依法不構成殘廢,不能享受殘廢軍人的待遇。
三、你在退伍後傷情**構成殘疾,在確定是因為服役期間的舊傷**導致的殘廢後,根據殘廢等級的不同,你還是會享受殘廢軍人的相關待遇
12樓:微微
現在去辦理部隊說退伍了,不可以辦理,怎麼辦?我們是病情更嚴重了,當時不知道這個是啥病
在部隊因公致病致殘,退役時部隊沒告之評殘,也沒在檔案中記載,應該怎麼補救?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轉業後就在民政部門工作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首先要明確和肯定的是我們解放軍(武警)是一支對於每一個軍人絕對負責的部隊、我們國家、人民是絕對尊重和愛戴子弟兵的!
在我們服役期間是有“在部隊因公致病致殘”的,那是涉核部隊以及80年代以前(鑑於當時的技術裝備條件)涉及塵埃沁入肺部的現役軍人;我們國家對於前者是依據起服役部隊番號,只要健在期間涉核職業病發病的,經過地方職業病醫院診治而不可逆轉的,就可以直接申請新評定因公殘疾軍人的;對於後者是在退役後三年時間內,只要發生涉及塵埃沁入肺部的病情,依據原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的證明,以及在地方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治病歷、檢查資料(ct等),就可以申請新評定因公殘疾軍人的。依據是《軍人撫卹優待條例》(2023年2月1日實施版)網頁連結第五條規定。
回答者79年參戰、82年年底在南疆邊境重傷後、曾經就在軍區醫院住院將近一年的,見過不少因戰、因公負傷的戰友(包括幹部、戰士),但是我們所涉及的所有有評定“革命殘廢軍人”(2023年10月後的殘疾軍人)戰友們,以及2023年補評定因戰九級、十級(輕微傷)殘疾軍人(2023年10月前的輕微傷並不能評定“革命殘廢軍人”、“革命傷殘軍人”的),並不是憑“退役時部隊沒告知評殘,也沒在檔案中記載”的,而是憑藉受傷時所住部隊系統醫院的診治、搶救病歷、出院小結等資料的。
而且可以告訴戰友的是,我們所有評定“革命殘廢軍人”(現在的殘疾軍人)並不是由原部隊在退役時告知的!而是在住院期間(**後期、出院前期)就有軍隊醫院主管軍醫直接向原部隊提議、有原部隊團級以上後勤部門(現在的聯勤部門)向軍級(義務兵、戰士)、軍區級(幹部、軍官)申報和申請後,有上述相應機關派出評定專家軍醫們到醫院病房評定殘廢(殘疾)等級的。
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每一個軍醫、每一個軍人一當兵就相當明白:解放軍軍人不怕苦、不怕死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犧牲的有國家承擔其烈屬的撫卹、受傷的有國家承擔其一生的撫卹!
如果戰友是因公負傷的、而且從負傷日起,至今又在三年之內的:那麼就去找原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開具“因公負傷經過證明”、到原住院的部隊系統醫院影印住院病歷(必須蓋章、退役軍人事務部必須確認的),就可以在戶籍地的縣市區級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新評定殘疾軍人的。至於超過三年的那麼只有遺憾了,因為《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五條就是這樣規定的!
14樓:
應該到原來服役的部隊去把情況說明,然後,讓一起服役的戰友說明情況,讓部隊直接補辦一個殘疾證,這個比什麼都管用,地方是無法補救的。
退役軍人因公傷致殘,退役時在部隊報評殘手續因滯後評定未果。退役後帶材料證明回地方怎麼補辦傷殘?
15樓:匿名使用者
地方民政局這樣是符合程式的,你屬於是“新評殘”一類,而且已經在退役前申報了評殘,可能已經評了殘疾等級,如果沒有意外的一般就是一個月的事情怎麼也下來了,另外據我自己評殘以後出院歸隊,直到評殘結果才退役的。
有一種可能就是你的殘疾等級還達不到殘疾軍人的等級;那就無奈了;另一種可能你還是到老部隊(讓自己的最好的戰友打聽)聽取資訊,不行就跑一次老部隊。
如果你手頭有受傷經過的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的證明、住在部隊醫院的**病歷和出院小結的(沒有這兩個時不能構成評殘條件的),而且你自己對照2023年《軍人殘疾評定標準》條款一定沒有問題的,那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請補評殘申請,也應該會得到批准,但是到地方指定的醫院(一般就是榮軍醫院)評殘的要比部隊難上難,等級也會低於部隊評定的。
祝你心想事成!
我是02年退伍的兵,因在部隊受傷了,當時沒有評殘,現在都過去13年了!我想補辦殘疾證可以嗎?醫院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進行傷殘檢查,如果檢查符合評殘標準,照樣可以在當地民政局獲得殘疾證。但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的傷病是在部隊服役期間罹患的,也就是當時的診斷病歷和檔案等。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今年退伍,還沒到評殘期,怎麼整
老兵在部隊服役受傷,退伍後找哪個部門
退伍軍人服役受傷,回來後如果遇到困難,可以找當地鎮 或者直接找當地縣民政局求助。我在部隊服役期間受傷,面臨退伍,能否回來評殘。可以的。但你必須bai保留好在部隊 du 和診斷的原始記錄zhi,同時要讓部dao隊領匯出回 具證明。但回到地方後評答殘也是很麻煩的事,要向民政局提出評殘申請,批准後到指定醫...
我退伍後因為在部隊受傷檔案上沒有寫,檔案被退回原部隊,部隊不處理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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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因工受傷報工傷對領導有什麼影響
報工傷對領導是有影響的。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的三十日內向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即使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及其近親屬 工會組織也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後的一年內向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法律分析對領導的影響基本上都是一些錢方面的問題。如果確認工傷後,部分醫藥費就有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