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會有怎樣的處罰

2021-08-04 07:51:18 字數 3455 閱讀 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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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一般不會罰款。

增值稅發票丟失,有以下五種不同的處理方法: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

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

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後,可作為增值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一般納稅人丟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

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4、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到主管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5、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

可以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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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

首先要到辦稅廳領取並填寫《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並且要在報紙上刊登遺失宣告,申請主管稅務局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已報稅證明單》。

《丟失專用已報稅證明單》申請開具流程:

(一)申請。納稅人攜帶上述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崗申請開具丟失專用已抄報稅證明單。

(二)受理稽核。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崗受理稽核納稅人提交的資料。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辦理。納稅人提交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開具。納稅人提供資料符合條件的,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崗即時開具丟失專用已抄報稅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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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被盜發票是指印製、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對於印製或領購的發票由於未按規定保管或其他原因而發生遺失、被盜的違規行為。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丟失、被盜發票應於發票丟失的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通過報刊和電視等傳媒公告宣告作廢。

國稅發〔2006〕156號-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增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檔案規定:

為解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產生的涉稅問題,現將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關稅務處理問題明確如下:

1.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影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樣式附後),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影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後可憑該發票影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發生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必須及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對其報告的丟失發票是否已申報抵扣進行檢查,對納稅人弄虛作假的行為,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請您按照上述檔案規定執行。

如果是普通發票:

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宣告作廢。

4樓:匿名使用者

一、丟失、被盜發票的辦理

1、概念

丟失、被盜發票是指印製、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對於印製或領購的發票由於未按規定保管或其他原因而發生遺失、被盜的違規行為。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丟失、被盜發票應於發票丟失的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通過報刊和電視等傳媒公告宣告作廢。

2、丟失、被盜發票的報告

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立即報告主管稅務所。對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領取《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宣告〉刊出登記表》,填寫好後,交主管稅務所。

3、丟失、被盜發票的處理

(1)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對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責成納稅人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宣告〉刊出登記表》和“掛失登報費”一併郵寄中國稅務報社,在《中國稅務報》公開宣告作廢;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對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視具體情況,在一定期限內(最長不超過半年)停止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對納稅人申報遺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發現非法代開、虛開的問題,該納稅人應承擔偷稅、騙稅的法律責任。

主管稅務機關對上述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錄入金稅失控發票監控資料庫,對抵扣聯進行交叉稽核。

二、流失發票的辦理

流失發票是指被確定為非正常戶納稅人的未繳銷的空白髮票。

主管稅務機關會將非正常戶未繳銷的空白髮票轉為流失發票,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錄入金稅失控發票監控資料庫,對抵扣聯進行交叉稽核。

5樓:匿名使用者

國稅發〔2006〕156號-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6樓:匿名使用者

後果很嚴重,罰款或量刑

增值稅專用發票蓋章蓋不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必須蓋章嗎?

對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如何蓋章,稅法是這樣規定的 一般來講要加蓋企業的發票專用章。如果企業的規模比較小,開發票的業務不多,發票開具後,要徵得主管稅務機關的同意,完全可以加蓋法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這是完全可以的,和加蓋發票專用章,照樣起著同樣的法律效力。列印增值稅專用發票明細表應該蓋發票專用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怎麼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不可抵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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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記帳聯遺失該怎麼處理

你 問 的 問 題 應 該 是 遺 失 抵 扣 聯 與 發 票 聯,因 為 記 賬 聯 是 銷 方 用 於 登 記收 入 的,遺 失 了 只 需 復 印 下 存 根 聯 就 可 以 了,抵 扣 聯 及 發 票 聯 遺 失 只 需 到 銷 方 主 管 稅 務 機 關 出 具 已 抄 稅 證 明,憑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