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潘增飛
49年之前皇親國戚、**顯貴、地主豪紳、軍閥大員的房子多了去了,解放後國家該收的都給收了,不收的也是經過安排了的,你們家不過是普通老百姓,就別提解放前了,還不夠寒磣呢
2樓:微笑淚傾城
誰佔著別人又沒意見就是誰的,無主的歸村委會所有
3樓:天津六月雪
你只有去找國民黨要賠償去了!
關於房屋拆遷賠償是屬於哪部法律的
4樓:卡殿的延長線
今年1月19日通過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
可以關注一下
5樓:鐵甲洪流
多列幾個給你,你會不會把分給我啊,或者再加分呢?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法,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估價規範,房產測量規範,房產測繪管理辦法,這個太多了,不是一部法律
6樓:世把
國家有拆遷補償辦法的,但是一般都是省級單位根據當地的情況出臺補償檔案的,但是不能脫離國家的主題指導的。
拆遷指標房產是應該如何分配,法律中哪條有相關規定。
7樓:佘向前
如果你是二兒子,提供如下諮詢意見:
1你母親過世後,對房屋沒有遺囑,那麼按照繼承法,應該以法定繼承方式處理遺產。
2建議你們三姊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建議將房屋按照市價評估後確定分割價值。
3由於該拆遷房由你(二兒子)投資購買,那麼在成本價內的財產首先應該析產出來交給你,溢價部分,由你們三姊妹繼承,當然誰做的貢獻多,贍養母親多,適當要多分。如果你的姐姐(或妹妹)放棄繼承或將自己所繼承份額贈送給你,另當考慮具體情況。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樓:趙律師辦公室
1、房屋拆遷安置的原意是安置需要房屋居住的被拆遷人,故母親的指標是為了安置母親居住的實際需求。在此指標下購買的房屋應當是以母親的名義購買,而不應該是二兒子,回遷房也應當在母親名下。相應地,房屋屬於母親個人所有,母親去世後,應當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關於出資問題,如果購買房屋的資金是二兒子所出,應當作為母親的借款,償還給二兒子。
2、關於購買時間,不知道是在母親去世後購買,還是母親去世前購買,應當對房屋的所有權產生影響。
9樓:匿名使用者
二兒子通過這個指標自己購買了一套一居回遷房,也就是說該房產的所有人是二兒子,那麼,他人就無權要求分割。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母親遺產,由子女共同繼承!
至於二兒子出的資金,可以作為借款要求歸還!
房屋拆遷與房屋拆除法律含義上的定義及區別
11樓:小律師助理
從文字上理解,拆遷著重在一個遷上。拆除著重在一個除上。
法律意義上:房屋拆遷是合法的房屋進行安置補償;房屋拆遷是非法房屋的推倒。
簡單一點說吧,房屋拆遷是由於國家(或者開發商)在該土地上要重新建造房屋或用於公用事業,而對該土地上的合法居民(或企業)給予補償,並且這些房屋都是有房產登記,並且有房地局的備案。
而房屋拆除的房屋,都是沒有房地局登記,擅自在國有土地上建造(暫時不考慮集體土地)房屋,沒有經過登記。而國家有權力將這些違法建築推倒,房屋的使用人(因為是非法所有,這裡不能稱為所有人,暫稱使用人)不能得到任何形式上的補償或賠償。
分家房產的拆遷補償問題,求助法律達人 20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你兄弟約定:父母過世後那間房子以1000元的**賣給你對方!這個在法律上屬於有條件的合同,因為條件還不具備,所以你簽訂的合同還沒生效!
所以那間房子的補償款屬於你的!當然,你如果從維繫家庭和睦的角度,可以考慮適當給予對方一點補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拆遷補償應該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是誰的名字就補償給誰。
你們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隻在你們兄弟內部有效,不具有對外的對抗效力。
關於你們約定的1000元轉讓的問題,因為附了一定的條件,條件未成就時不發生效力,所以現在還沒有轉移給你的兄弟。也就是此條可以忽略不計。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得到這個拆遷款(且前提是你母親同意)。因為當初約定屬附期限生效,期限未到所以未成效。
拆遷安置房滿5年才給辦房產證的法律依據 10
15樓:玉初夏侯
我在房主手上直接在鄉鎮辦理的證據後來可辦理房產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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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宅基地基本屬於私有財產,房子的拆和建是自己的事,不需要申請,但現在國家對農村宅基地虎視眈眈,政策很不明朗,建議你諮詢一下基層單位,也沒造成經濟損失,真心在幫你期待採納,在農村自家的老房子拆了,在原來老房子的地基上蓋房子還需要什麼手續嗎?那就鬱悶了,現在大部分的省舊宅翻建都有補貼的。舊宅翻建,你...
夢見在早不住人的老房子生活,夢見回到老房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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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的房子以後成了老房子怎麼辦,在幾十年後,高層房子成了老房子,到時會怎麼辦?
新房子總會變成老房子的,不用太在意吧,還能住就好了,如果真的這房子有問題,那麼大環境一定也發生了變化了,一定會有開發商老整合資源的。我是幹建築相關專業工作的,根據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2005 的規定,普通建築和構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而住在的不動產證期限一般為70年,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