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第二章第十二條 在校學生、在職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
(二)組織團伙作弊的;
(三)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資訊、答案及相應裝置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
另根據今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23年11月1日開始實施):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樓:不換不行
最輕的就是取消高考資格,可能還會追究其它責任
3樓:女巫水雅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按照作弊行為記錄並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資訊。
若是高考,只要被查出來,三年之內,a與b參加的國家舉行的所有考試都是無效的。
此外a可能涉嫌偽造證件罪。
4樓:米晨鋒
終身取消高考資格 hehe
hehe
hehe
5樓:全夜桖
最高可判7年徒刑
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槍手」、「**」等現象,專家表示,如果定性為違法,「槍手」及僱主將可能受到罰款、拘留或者終生禁考等制裁。
法律責任從一般的教育處理到行政處分。如果觸犯了刑法,就會按照刑法的法律責任標準來認定。最高可以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極個別案件可以追加刑期。
6樓:蕭然_傑
拉出去槍斃100次..
在中國冒名頂替別人高考成績上學什麼罪
7樓:文化永生
冒名頂替案的性質可分三個層次。在民法層面,冒名頂替無疑侵犯了被冒名人的姓名權;在刑法層面,如果利用冒名頂替從事詐騙活動,則可能上升為犯罪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權或者某種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權利。
這是一種憲法性權利。冒名者所獲得各種國家許可,譬如公務員資格、教師等,是欺詐取得,應予以撤銷。
8樓:蹇倫
頂替別人的錄取通知書去上學。應該犯盜竊罪。給被頂替者造成極大的人生傷害,應構成特大盜竊罪。應該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9樓:車晴蒿凱復
這個要視具體的案件具體對待,主要看冒名頂替後幹了什麼事情,比如包庇罪、招搖撞騙、詐騙、以及侵犯他人肖像、名譽、隱私的,造成嚴重後果的都可以由冒名頂替來引發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 構成什麼犯罪?
10樓:小輝學長
犯了偽造、變造、買**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擴充套件資料
在這樣一個幾乎公開透明的場景下,要想擷取被冒名者的錄取通知書並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關工作人員的配合,還需要編造謊言或者採取其他方法,阻礙被冒名者不去招辦或所報考院校查詢是否被錄取,並且不選擇復讀。
之後,冒名者還需要獲取被冒名者的學籍檔案,到戶籍管理部門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才能辦理冒名入學。
這一系列高難度的輾轉騰挪和詭異操作,必然涉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預設乃至直接幫助。這一作惡行為,既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更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盜竊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盜用身份證件罪,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等多個罪名。如果涉事工作人員存在收**賂等行為的,還涉嫌**罪。
必須嚴懲這一黑色鏈條上的每一個作惡者,讓其為惡行付出代價,讓被冒名者得以慰藉。從長遠看,應通過資訊化技術手段堵上可能存在漏洞的所有環節,有效維護高考公平秩序,讓每個努力奔跑者都能真正主宰自己的命運。
人民網-北青報:嚴查冒名頂替上大學鏈條中的作惡者
11樓:滕法**
冒名頂替上大學觸犯了哪些罪名,被頂替者又應該如何獲得賠償
12樓:周平生
象這樣的情況從理論上講構成詐騙罪,但回到實際中則是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13樓:宰晏
這些都是無知家長的行為,給自己孩子帶來一生的傷害,可悲
14樓:有蕭
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 應該是欺詐罪!
15樓:
1、侵犯姓名權;《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2、 如果在頂替過程中還使用了證件和公章等還涉嫌偽造公文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樓:陳金鑫律師
無罪,該行為本身無罪
替他人考慮即為自己考慮,用什麼成語表示
設身處地 sh sh n ch d 解釋 設 設想。設想自己處在別人版的那種境地。指替別人的處權境著想。出處 禮記 中庸 體群臣也。朱熹注 體,謂設以身處其地而察其心也。結構 動賓式。用法 用作褒義。常跟 將心比心 連用。一般作狀語 謂語。正音 處 不能讀作 ch 辨形 處 不能寫作 外 近義詞 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