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什麼情況下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哪些情況可以取保候審

2022-01-04 05:43:38 字數 4894 閱讀 7816

1樓:風險預警網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從規定可以看出,其範圍涵蓋了除可能無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又是幾乎任何一個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但是,也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寬泛,實踐執行中取保候審的辦理也就存在著諸多的不確定因素。多數情況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屬認為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而辦案單位卻認為不符合。可大家適用的的確是同一個標準,卻能夠得出兩個不同的結論,這就形成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根據在此多年刑事辯護的司法實踐探索到,其實辦案單位還掌握著另一套沒有成文規定的標準。換言之,實踐中,除具備以上兩條規定之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更容易辦理取保候審: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對於暴力犯罪而言,盜竊、搶奪、詐騙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辦理取保候審時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實踐中90%以上審判時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可能會被判緩刑,而緩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審理期間辦理了取保候審,而判決時因不能緩刑而判3年以上的實刑,之後再被收監,就會令被告人產生對法律的不理解、對法不可知的恐懼以及對法無定律的迷惑,也不利於其改造。

所以,司法實踐中,有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難取保候審。

(三)存在重大疾病,嚴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實踐中,以這個理由申請取保候審的,只有嚴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會批准取保候審。

(四)懷孕的婦女。

(五)認罪的。如果不認罪,一般很難取保候審。

(六)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

(七)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並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與辦案人員辦案單位溝通,與被害人溝通,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取保候審,其實並不很難。

2樓:古幡比奈子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下為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3樓:匿名使用者

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家律網

4樓:危博實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第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五十四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五十五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5樓:來自木蘭山羽扇綸巾 的橄欖石

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的人包括: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情形: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

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對於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即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問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人、近親屬以及辯護人。

「法定**人」就是指依法**被**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法定**人是指被**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則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6樓:律兜諮詢1號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7樓:專注法律研究學習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取保候審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如可能會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而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又不致對社會構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此外,根據司法實踐,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1)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處在懷孕、哺乳期的婦女。

(2)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充分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辦結,而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人保」和「財產保」兩種。「人保」是基於保證人的人格、信譽及其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約束力設立的,主要是利用保人與犯罪嫌疑人之間的某種親屬關係或友好關係,來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不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財產保」是指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以保證其不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擔保方式,目的是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候審不誤的義務同一定的經濟責任聯絡起來。

如不履行該義務,即將保證金沒收。這樣能從經濟利益上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有力的約束,促使其切實履行保證義務,同時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羈押。

什麼情況下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哪些情況可以取保候審

8樓:勞動法行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 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 發生 社會 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是什麼?什麼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

9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之後還會收監嗎?

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收監,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完全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收監。

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取保候審的條件: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後,案子並沒有了結,還會被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後會送到法院進行**審判,**後在不長的時間會下判決書,法院會根據**情況下判決,對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判刑。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申請出省嗎,取保候審被告人可以出省嗎

取保候審後,法律並沒有規定禁止被取保候審人出省,只是規定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 根據上述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可以申請出省,但是否批准,由考察機關決定。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 二 在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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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審 就是對於應該逮捕 但因為社會危害性比較小 所以變更的另一種強制措施 案件 還要接受審判 2 找個律師辯護一下 喚醒的機會比較大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取保候審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被錯誤取保候審可以獲得國家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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