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不存在子與父斷絕關係這樣的條文,因為你父親曾經對你盡到了撫養義務,而你對他的贍養義務還未開始,而你對他的贍養義務是要在他的生命終結時才能結束,因此你與他的父子關係是無法斷絕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上幾年級了?無論如何,他是你的父親,跟你母親離婚,是你父母之間的事。你的父親是否無緣無故的打罵你過,他是有家庭暴力傾向還是有其他不可饒恕的行為,如果沒有,你有沒有想過他撫養你這麼多年,給過你多少歡樂,教給你多少東西。
如果僅僅是你父母間的問題,你的父親對你一如既往的好,並沒有虧待過你什麼,我勸你不要跟你父親斷絕父子關係,這是非常傷你父親的行為,你將來也會99%甚至100%後悔。除非你父親真的做過不可饒恕的事,否則,不要輕易說這種話,經過這件事,你要學會成熟。當然,如果你父親真的是做得非常不對非常不好,前提是他的行為是觸犯道德與法律的,那還是勸你考慮一下再斷絕父子關係。
親生父子關係是無法通法律的方式斷絕情的,因為這是事實關係,不是其它的法律關係可以說通 過協議啊、公證啊這類似的法律行業來解除。即使雙方寫了一個合同,說從今天起,我們斷絕親生父子關係,這個合同也是因為違背社會公共道德而無效的。
相反,養子女、繼子女關係,則是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解除。
3樓:離鶴
沒必要斷絕,凡事留有三分餘地。非要斷絕的話,明白地說就好。
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爸爸媽媽之間的事情用不上這麼做。
5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斷絕父子關係!
6樓:冰雨晴霜
親爹再不是東西也比沒有強。
我父親和我母親有一出房子我母親去世後我父親又找個老伴以後這個房子的繼承歸誰
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13261 要根據父親與後來的老伴是否登記結婚來判斷。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 婚姻法 不再承認1981年後的事實婚姻 1981年之前的事實婚姻依然承認 如果父親與後來的老伴是在1981年之後在一起以夫妻名義生...
關於並葬的一些說法我父親已早逝,我母親和我叔叔在一起生活,如果等他們老了,都不在了,能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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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很苦惱,我父母離婚,我跟母親生活,跟父親沒有往來,近期得知他因為故意傷害被判無期
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的。只需說明父母離異。你是跟著母親生活的就好了。我也是跟著母親長大的。對你工作不會有影響,如實把你家的情況和女友說明白,因你和母親過,不會太影響你倆的感情。建議做好自己,別因此影響你的工作。真誠一點我感覺會更好!畢竟是你親生父親,也不用太多的解釋,如果你的女友真是懂事理的人,她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