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速寫俠俠
不會,社會在進步 ,人的思想也應該與時俱進。父母的意見可以作為參考,但路是你自己的,還是要自己把握!
父母有豐富的閱歷和經驗,更可能做出清晰、冷靜、正確的選擇。現在的「父母包辦」已符合了現代人的擇偶觀念,為現代人以愛情為主的擇偶觀服務,而不是改變或恢復舊的傳統觀念。
我老公的一個男同學,他父親重病,估計是命不久矣的那種,非逼著他和好友的女兒結婚,女孩很胖,有一百四十斤,這個男同學偏偏又很介意胖子。兩家父母卻極力促成好事。事情在不情不願中進行著,不知道女孩怎麼想的,反正女孩為了男孩**了,減到一百二十斤,男孩迫於父親的壓力,正好女孩瘦了些,兩個人就領證了。
現在女孩又**了,婚禮還沒辦,男孩又覺得實在忍受不了,兩人離婚了!
什麼都沒撈著,兩人都落了個離異的身份。何苦呢!不知道兩家的父母怎麼想的。
何況是在中國的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是得到肯定的,古代這一做法打破了」婚前不見面」的規矩,那麼,下面要說的三類」相親會」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徹底顛覆。
元宵節晚上,古代青年單身男女走上街頭,借賞燈、逛花市的名義,會用眼角餘光偷看異性。單身男女一旦看上心儀的人,便會請朋友上前自報家門,如對方也有「眼緣」,那就彼此留下姓名、地址。雙方回家後各自稟告父母,於是父母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式,熱熱鬧鬧而且嚴肅認真地走一下過場, 直到把這個「燈下緣分」送到婚姻洞房。
這是古代男女自我選擇伴侶的先河,古代都尚且都會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現在思想進步超前的我們,何嘗不能追求自己的自由伴侶,拒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
2樓:喵姐說心理
現在又不是封建社會,誰還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的愛情自己做主,包辦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21世紀以來,都提倡婚姻自由,自由戀愛才是婚姻的最好方式。但是父母有幾十年的經驗,他們說的話,也可以參考一下。
4樓:解說小九
如果真的沒有合適的,我願意去聽父母的話與對方先接觸,首先不能讓父母那一輩的人丟了面子,再然後就是和對方進一步交流,合適最好,不合適就主動放棄了。
5樓:砍柴郎
不會。但人是很奇怪的動物,抗掙了這麼久,終於爭取到了戀愛自由的權利,卻發現根本找不到女朋友啊,還不如父母包辦來得省心。
6樓:
不會。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為什麼還要聽從父母的這種被安排的婚姻呢,我們應該要有自己的主見,找屬於自己的愛情。
7樓:我的生活小知識
如果年紀大了,我還沒找到合適的,父母介紹的人又還不錯,那為什麼不試著談一談,父母總比我們更有經驗,他們肯定會挑好的人介紹給我們,說不定這個人就是適合自己的人。
8樓:百味交感
如果介紹的物件比較合適,可以試著交往相處看看,或許ta就是你心心念念要找的那個人呢。
9樓:獺兔小迷妹
不會,現在的社會都是一個包容的社會,追求平等和自由,我願意去等待自己的愛而孤獨上路。
10樓:如娰說
不會啊。但是現在找女朋友太難了,有時候還是會想,幹嘛就不包辦婚姻了呢?哈哈,我這想法真是有病。
現代社會,你還會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嗎?
11樓:
不會。我堅持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封建社會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在什麼年代了,還要聽父母的意見?
自從新中國成立以後,就大力提倡「自由戀愛,婚姻自由」,一個人從茫茫人海中,與你心儀的人相遇、相識、相知、相親、相愛,最終牽手走進婚姻的殿堂,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白頭偕老。
再說了擇偶是與自己過一輩子,也不是跟父母過一輩子,憑自己的感覺,憑兩人的緣分,如果一味聽從父母之命,與一個自己不愛的人或是不愛自己的人結合,那將是婚姻的悲哀,人生的悲哀。
12樓:一見郭襄誤此生
會聽從,聽從一部分建議。最近,王寶強的離婚案,成為全民關注的話題。寶寶不帥,但人品不賴,得到大家同情在情理之中。
只是,有時覺得寶寶的情商實在太低,馬蓉不劈腿,也會出其它事,婚姻破裂是遲早的。
王寶強曾在綜藝節目中談到,最希望馬蓉跟他到河南的農村老家走走。一個不能和丈夫老家、兄弟姐妹、親戚和睦相處的人,能經營好婚姻、琴瑟和諧嗎?年輕人也許愛情至上,認為萬能的愛情能戰勝一切。
但久經婚姻,人至中年的人絕不會這麼看。王寶強如果當時沒有衝昏頭腦,如果能先讓馬蓉和家人相處一段時間,看看能不能和睦相處,聽聽家裡人的意見,就不會落到今天這個結局了。
不能說父母的話全對,但父母比孩子看得更遠,考慮得更周全,這是不爭的事實。至少,在婚姻問題上是如此。婚姻裡,合適比愛更重要。
作為一個過來人,真誠地勸所有準備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輕人,多參考參考父母的話。
13樓:布吉島該叫啥
我會考慮父母的建議,但不會盲目地聽從。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卻是兩個家族的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先結婚、再產生感情,是將父母的選擇放在最初,將愛情的發生放在其後。當下,是將愛情放在最初,將父母喜不喜歡你的另一半放在其後。
僅憑個人喜好擇偶,沒有父母之言,沒有經過綜合考慮,婚姻往往潛伏著許多隱患。我們應充分考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有胡適與江冬秀這種婚前未見一面,婚後照樣恩愛一生的,也大有人在。
何況人家還一個博士一個是鄉間村婦。
所以,人在要珍惜當下,珍惜現在的,不要總認為以後遇見的更好,以免錯過好姻緣。要相信愛情,也要相信父母!
14樓:
會聽父母的話來選物件,因為他們經歷過的比我們經歷的要多,而且他們愛我們。
15樓:yaya是我的
不會,我崇尚自由戀愛,我堅信我會遇見我的真命天子。
16樓:冰苠觀社會
會把父母的話作為重要參考,但還是要自己思考後作出選擇。
17樓:創作者
會,因為我現在還沒有遇到更加喜歡的人。
18樓:老畢啦啦啦
不會,現代社會,講究的是你情我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經不重要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我會自己選擇自己的伴侶,沒遇見就單著。
20樓:尤允兒
會仔細斟酌他們的話,畢竟父母不是害我,是真心為我考慮,但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21樓:喬科詹庫我
不會,自由戀愛。我不會委屈自己。
22樓:被遺忘的守候
不會,我會自己找另一半,自由戀愛。
23樓:思琪
不會,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我的愛情我做主。
24樓:速寫俠俠
不會,社會在進步 ,人的思想也應該與時俱進。父母的意見可以作為參考,但路是你自己的,還是要自己把握!
父母有豐富的閱歷和經驗,更可能做出清晰、冷靜、正確的選擇。現在的「父母包辦」已符合了現代人的擇偶觀念,為現代人以愛情為主的擇偶觀服務,而不是改變或恢復舊的傳統觀念。
我老公的一個男同學,他父親重病,估計是命不久矣的那種,非逼著他和好友的女兒結婚,女孩很胖,有一百四十斤,這個男同學偏偏又很介意胖子。兩家父母卻極力促成好事。事情在不情不願中進行著,不知道女孩怎麼想的,反正女孩為了男孩**了,減到一百二十斤,男孩迫於父親的壓力,正好女孩瘦了些,兩個人就領證了。
現在女孩又**了,婚禮還沒辦,男孩又覺得實在忍受不了,兩人離婚了!
什麼都沒撈著,兩人都落了個離異的身份。何苦呢!不知道兩家的父母怎麼想的。
何況是在中國的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是得到肯定的,古代這一做法打破了」婚前不見面」的規矩,那麼,下面要說的三類」相親會」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徹底顛覆。
元宵節晚上,古代青年單身男女走上街頭,借賞燈、逛花市的名義,會用眼角餘光偷看異性。單身男女一旦看上心儀的人,便會請朋友上前自報家門,如對方也有「眼緣」,那就彼此留下姓名、地址。雙方回家後各自稟告父母,於是父母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式,熱熱鬧鬧而且嚴肅認真地走一下過場, 直到把這個「燈下緣分」送到婚姻洞房。
這是古代男女自我選擇伴侶的先河,古代都尚且都會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現在思想進步超前的我們,何嘗不能追求自己的自由伴侶,拒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
現在還提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嗎?
25樓:歷史風味
早就不提倡了。父母永遠都是為了孩子好的,這是事實。但他們不尊重孩子的個人意願,這也是事實。
他們一股腦的把自己曾經的夢想、隨大流的意願都強加在孩子身上。包括孩子喜歡什麼人也會有很多幹涉。比如演員朱雨辰·····
對於一些父母來說,自己是過來人,世俗點講就是愛情有個屁用,物質生活上的富足才是最重要的。他們把自己對生活沒滿足的期往都強加在子女身上。當然也有很多不錯的父母,社會總是在向前發展的吧。
但是也有很多父母,為你做了一個重大決定時候。當你把這件事經營得越來越美好,父母自熱會覺得都是他們的功勞,拿去吹噓,到處炫耀;而假如他們極力主導的這件事在你手裡毀了,那他們就會覺得這是你的錯,是你笨蛋,俗話叫「命中註定」。此後,他們的任務就是勸你認命。
這在婚姻裡並不少見。
所以,現在是社會一直在進步,當然也有很多幹涉孩子婚姻的父母,但是婚姻大事不是兒戲。所以一定不要僅僅因為父母的干涉而放棄。
26樓:江然_錦
不提倡,現在大多數人已經是不信此言,愛的深而違抗父母之命而擅自離婚的也不在少數,要不先斬後奏,要麼奉子成婚。
結婚是個人的事情,父母不會對每個人的性格和喜好都瞭解,必然會有偏頗。完全聽父母的話,也會為以後得婚姻留下隱患。正因為如此,戀愛的時候就要看清自己的愛情,愛情對方的為人。
古時的父母之命,是由父母代為檢測對方的優秀與否。父母會通過關係瞭解對方父母的關係和地位,瞭解其在朋友間的行事態度,對父母的好壞。來判斷其優秀與否。
古代的媒妁之言,是由媒婆來介紹此人的言談舉止,家庭風氣,來判斷是否可以接受,成為美好的婚姻。但是現在已經沒有必要了。
27樓:marlboro袞
不提倡了。現在都是自由戀愛自由結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經過去了。
28樓:妙人兒
不提倡。感情和婚姻最重要的還是看當事人雙方的意見。
29樓:春花秋知
不了,現在都提倡自由戀愛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少了。
30樓:小葉子的呀
不提倡了,現在是開放的社會,提倡自由婚戀。
31樓:匿名使用者
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感情自然更好一些,畢竟莊重嚴肅
32樓:十里百味
不提倡,現在都是自己的感覺最重要,父母的想法是其次的。
33樓:子聆
不提倡,現在很多人在這方面都不會聽從父母的安排了。
34樓:職場導師趙麗
不提倡了,現在都是自由戀愛,哪還有什麼父母之命啊。
35樓:老畢啦啦啦
不提倡,都21世紀了,倡導自由戀愛。
36樓:巷尾拾意
不提倡了,現在提倡自由戀愛。
37樓:
都21世紀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種說法已經不被提倡了。現在講究婚姻自由,基本上都是雙方自談的。也就是現在提倡的是自由戀愛,自由婚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一種封建的做法,新中國的法律就規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則,誰也不能強迫子女的婚姻。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做法是非常錯誤的。有的父母甚至動用暴力,這更是一種違法行為。
作為子女應該對雙方的父母曉之以理,爭取使他們同意自己的婚姻。如果他們仍然固執己見,就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特別是遭到暴力干涉婚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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