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
為了錢財,不顧夫妻之情,丈夫痛下決心殺害她,毫無人性的丈夫。
2樓:娛樂小仙女
廣東女子生子後被丈夫殺害,本來是相愛的人,他們是因為錢才的問題才產生爭吵,然後男子一時衝動就下了死手。
3樓:小藍木時尚生活
因為愛可以變成恨,兩夫妻相處中,如果其中一方受到壓制,長期心理不平衡之下,愛人變仇人。
4樓:o姐林語菡
因為分屍後容易轉移屍體不被人發現,但是要相信法律的力量是永遠在的。
5樓:每天八卦一下
分屍好處理。不會讓人這麼快發現,而且攜帶方便,警察不容易找到。
6樓:嘎哈呀菜菜
看完整個新聞,其丈夫就是想要錢,害怕被發現,精心設計毀屍滅跡。
01、廣東女子生子後被丈夫殺害,手段極其惡劣。2023年1月10日,泰國春武里府班海灘上一個黑色行李箱被海浪衝上來,有人開啟看到屍體立馬報警。**現場檢視,箱子裡面是一具女屍,從屍體狀態來看,很明顯是被殺害。
經過**不懈努力,死者是中國廣東女子小麗(化名),年齡33歲,有一子,被自己丈夫盧某某殺害拋屍。
02、據死者親友透露:盧某跟死者和其家屬大量借債,懷疑為錢殺人。先說,盧某殺了小麗之後,他還用小麗的手機給岳父岳母報平安,家人讓發**,盧某發夏天的**,可是明明是冬天,家人懷疑盧某對小麗做什麼。
尤其是小麗跟好友說:「要盧某還錢才到泰國,想親朋好友的錢拿回來......」可是誰知道盧某如此殘忍,要知道兩個人愛情結晶僅僅三個月大,作孽!
再說,據盧某交代,他們兩個人整天因為錢的事在吵架,還有就是孩子國籍問題,盧某一時衝動就下死手。但是想說是盧某的行為根本就不像臨時起意,更多像是蓄意已久,不然如何解釋他精心設計的毀屍滅跡?
除此之外,親友懷疑盧某用假的結婚證騙小麗,二人也許沒有法律上的關係,盧某最終目的是想騙取小麗及其身邊親友金錢,來滿足自己個人的私慾。
(以上僅僅是猜測,具體以官方為準)
03、對這件事我想說。惡人終有惡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盧某已經被刑事立案,等待他將是法律嚴懲。只是可憐他們的孩子,僅僅三個月大就失去母親,實在太慘了,真正惡魔在人間,地獄空蕩蕩。
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與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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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廣東移動家庭短號網
7樓:夷翱波瓃
家庭短號也分兩種,一種是5元市內,一種是10元省內。具體你可定製省內**,那麼肯定是免費的。
另外還有一種方法,由於現在幾乎所有**都是接聽免費的,那麼你完全可以定製市內短號網,然後每次打**都是由主號給你撥打,那麼雙方都是免費的。
打字不易,請採納。
8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主號承擔所有家庭成員每月月租的。
例如連你在內,共5個號碼,從551-555,那麼就是你的號碼每月扣家庭短號月租25.
婚內丈夫賭博欠下大量欠款,後丈夫被非法拘禁,所欠下的款項妻子有義
丈夫賭博欠債,妻子沒有償還義務,賭債不受法律保護 丈夫被非法拘禁涉嫌非法拘禁罪 如賭博構成犯罪的則屬於賭博罪,其中可能還有人涉嫌開設賭場罪。作為妻子,為了保護本人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應該向公安機關迅速報案。下面法律條款供參考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古代女子過早出嫁,結婚生子後對自己的身體不會有損害嗎
自然是會有損害的,要不然我們現在也不會都推崇二十多歲發育完成了才允許結婚,一是因為十幾歲發育不成熟,對身體不好,二是因為現在也確實沒有結婚那麼早的現象了,除了一些特別貧困的地方。那為什麼古代還都是十幾歲就結婚了呢,其實古時候也能認識到女孩子十幾歲就結婚生孩子對身體不好,但是那個年代大家都很窮啊,誰也...
女子於第一任有個兒子21歲,後與丈夫離婚,,後跟一男人同居,期間共同買地基,各出一半建有一座房子
能啊。首先,女子是不是擁有房子的產權,是關鍵。因為是同居嘛,不是夫妻,沒有共同財產一說。所以證明女子擁有產權是關鍵的第一步,事情這麼久了,估計很難找到證據了吧 然後,根據繼承法,配偶 子女 父母都是第一序列繼承人。配偶肯定是沒有了,如果不考慮父母,那女子所生的兒子和女兒平分遺產 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