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c1駕照實習期扣分到達12分的,就登出駕駛資格的,如果沒有扣滿12分的,並沒有什麼影響的,也不用延長實習期的,法律依據如下: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2樓:匿名使用者
駕駛證實習期扣分新規定:
1、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登出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2、實習期內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c1駕駛證實習期內可以扣分嗎?最多可以扣幾分?
3樓:樹頭說食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
新取得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考試,並接受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在增加準駕車型後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4樓:匿名使用者
1、c1駕駛證實習期只要不記滿12分就不會有事,不會延長實習期,滿12分直接登出駕照,想要開車的話,就必須重新報名,從頭開始考駕照。所以c類駕照實習期千萬不要被扣滿12分,也就是最多隻能被記11分。
2、a、b類駕駛證實習期扣分超過6分,延長實習期一年,延長的一年內再被扣分超過6分,直接登出;所以如果是a、b類駕照最好實習期不要被扣滿6分。
5樓:不不見不念
可以扣分,最多可以扣12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6樓:偶爾登南山
最多可以扣12分,跟實習期沒有關係
以下複製內容,僅供參考
一、駕駛證實習期內可以扣分嗎
能,只要違章就會被扣分。
二、新交通法規定駕駛證實習期多久
1、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明文規定: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2、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有明文規定:
第六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
新取得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考試,並接受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附件3)。
三、新版駕駛證扣分規則有哪些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 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7樓:昔若南
一、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為12分,被扣滿12分的需要參加科目一學習考試,扣滿24分的需要參加科目一和三考試。
二、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為1年,起算時間以你初次領證日期起算。比如你駕駛證記載的初次領證日期為2023年1月1日,那麼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為一個記分週期。記滿12分需要科目一學習,所以一般人理解最多記11分。
三、一個週期被扣分未滿12分的,將違法記錄處理交款並銀行對賬成功的,將會自動清除記分,如未處理、未交款或未對賬成功的,記分會轉入下個記分週期,比如你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被扣3沒有去處理或交款的話,那麼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這個記分週期就只有9分,因沒有處理清楚3分會轉入這個記分週期。
注意的是:一些人習慣臨近清分日期才處理交款的,因為銀行對賬需要正常1至5日,會導致一些臨近處理會出現對賬成功在下一個記分週期內,導致上一週期記分留下。所以最好清分前一週將本記分週期違法處理清楚。
四、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所以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23令中關於駕駛證實習期管理規定,只是針對2023年1月1日以後申請取得或增駕的駕駛證。2023年1月1日之前的申請駕駛證參照舊102令執行。關鍵區別就是實習期內記滿12分的會被登出實習準駕,以及實習可能延長等規定等對新規定前實習駕駛證不適用。
教練c1超載怎麼處罰,c1駕照實習期超員的處罰規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 核定載人量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
c1駕照實習期內扣6分,是否延長實習期
1 c1駕駛證實習期內扣6分,不會延長實習期,只要及時處理違章,繳納罰款,等記分週期結束的時候,記分自然會被清零。2 c類駕照及摩托車駕駛證實習期只要不記滿12分就不會有事,不會延長實習期,滿12分直接登出駕照,想要開車的話,就必須重新報名,從頭開始考駕照。所以c類駕照實習期千萬不要被扣滿12分,也...
小汽車c1駕駛證實習期有什麼規定
根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對實習期有如下規定 第六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第六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 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 消防車 救護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