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嘻嘻哈哈叔叔
(1)不起訴決定書應當送達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及其訴訟**人、被不起訴人以及被不起訴人的所在單位。送達時,應當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及其訴訟**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告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被不起訴的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應當立案複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申訴材料連同案卷一併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受理。
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對被害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的申訴進行復查後,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複查決定,案情複雜的,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控告申訴部門應當提出複查意見,報請檢察長作出複查決定。複查決定書應當送達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上級人民檢察院經複查作出起訴決定的,應當撤銷下級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交由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並將複查決定抄送移送審查起訴的公安機關。出庭支援公訴由審查起訴部門辦理。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
2樓:這個人叫天才
這不可思議啊
還有這情況
被不起訴人向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院申訴的物件是否只限於酌情不起訴的決定?
3樓:淮安浙江人
1、法律規定的情形是: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2、法律依據,依據最新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1)第177條
對於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複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2)第173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此為第二款)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3、你的結論正確!
4樓:濟南金牌李律師
不起訴有三種'法定'酌定'和證據不足不起訴'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只有酌定不起訴可複議或申訴' 山東李春雨律師
人民檢察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決定不起訴?
5樓:華律網
不起訴決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時,所作的決定。實質上是人民檢察院所作的一種終止訴訟的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在以上五項情形下,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的規定,做出不起訴決定的是本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6樓:雨韻媽然
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分三種情形:
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第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五,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由《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4款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應當製作不起訴決定書,公開宣佈,並且應將不起訴決定書送到被不起訴人和他所在的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不起訴決定在法律後果上屬於無罪。
檢察院不起訴決定,需要向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嗎?
7樓:甜美志偉
看情況,一般情形下是不需要的。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2023年最新修正)
第四百零一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第四百零七條 省級以下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擬作不起訴決定的,應當報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
擴充套件資料:
審查起訴
(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一節 審 查
第三百六十條 人民檢察院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應當指定檢察員或者經檢察長批准代行檢察員職務的助理檢察員辦理,也可以由檢察長辦理。
辦案人員應當全面審閱案卷材料,必要時製作閱卷筆錄。
第二節 起 訴
第三百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確認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屬於單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實足以定罪量刑或者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已經查清,不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無法查清的;
(二)屬於數個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經查清並符合起訴條件,其他罪行無法查清的;
(三)無法查清作案工具、贓物去向,但有其他證據足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四)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被害人陳述的內容中主要情節一致,只有個別情節不一致且不影響定罪的。
對於符合第二項情形的,應當以已經查清的罪行起訴。
第三節 不 起 訴
第四百零一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事實並非犯罪嫌疑人所為,需要重新偵查的,應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後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機關並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
不服檢察院不起訴決定不服應該怎麼辦?
8樓:胭崰嫠
不起訴是檢察機關行駛國家檢察權的重要形式,具有相當的社會影響,為防止檢察機關對此權利的濫用,必須對此進行監督。在刑事訴訟法律規範中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的監督方式主要有被害人和被不起訴人的監督、偵查機關的監督、上級檢察機關監督、和本級檢察機關自行監督。
(1)被害人、被不起訴人對不起訴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應當遞交申訴書,寫明申訴理由。被害人、被不起訴人沒有書寫能力的,也可以口頭提出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其口頭提出的申訴製作筆錄。
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對不起訴決定提請複核的意見書後,應當交由審查起訴部門辦理。審查起訴部門指定檢察人員進行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經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稽核,報請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提請複核意見書後的三十日內作出決定,製作複核決定書送交提請複核的公安機關和下級人民檢察院。
經複核改變下級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應當撤銷下級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交由下級人民檢察院執行。
(3)上級檢察機關的監督主要體現在上級檢察院的複核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起訴、不起訴決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的起訴、不起訴決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的,應當予以撤銷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檢察院糾正。
檢察院已做不起訴決定。嫌疑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的如何申訴?該找哪些職能部門申訴?
9樓:玄逸無咎
法律規定了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也規定了犯罪嫌疑人對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的不起訴的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一般來講,不起訴認定犯罪嫌疑人無罪的決定,被不起訴的人不會再就不起訴的決定起訴,但在不起訴的決定中,有一種情況是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為,但從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看都很輕,即犯罪情節輕微,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儘管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認為我根本就沒有犯罪,不存在什麼犯罪情節輕微的問題,被不起訴人都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這個申訴材料被不起訴人必須從收到不起訴決定書那天起7天內交給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不起訴由誰決定
10樓:華律網
不起訴決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時,所作的決定。實質上是人民檢察院所作的一種終止訴訟的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在以上五項情形下,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的規定,做出不起訴決定的是本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下達了不起訴決定書以後,檢察院還會再次起訴嗎
檢察院下了不起訴決定書之後是否會有案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2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輕微或具有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訴的,仍會有本應的案底記載。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檢察院不起訴案件黨政紀如何認定處理
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認定的事實和定性具有法律效力,只不多最終的處理是免予刑事處罰。但不影響作黨紀政紀處理。同起訴決定一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也是對案件處理的一種結果,因而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不起訴決定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為了保證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質量,及時發...
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公務員政審能過嗎
可以,只有以下情況公務員政審才被判定為不合格 1 對黨的路線 方針 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牴觸行為的 2 受過刑事處分的 3 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 受黨內警告 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 有流氓 盜竊 賭博 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 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